信阳市浉河区法院:吹响“执行办案百日竞赛”行动集结号

河南经济报记者 付宜成 通讯员 温雅楠

为积极响应上级法院组织的“执行办案百日竞赛”活动,进一步巩固执行攻坚成效,全面提升执行办案质效和执行工作的整体水平。按照上级法院部署,自2019年4月8日起开展“执行办案百日竞赛”活动以来,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采取多种措施强化执行工作,充分运用信用惩戒、拘传、拘留、强制腾空房屋、网上扣划等强制措施,不断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督促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活动落到实处,确保以实实在在的办案业绩增强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信阳市浉河区法院:吹响“执行办案百日竞赛”行动集结号

执行干警远赴外地 加班加点拘传被执行人

近日,浉河区法院联合公安局调查,得知被执行人朱某某在郑州某宾馆住宿,执行干警连夜驱车,成功将躲避在外的失信被执行人朱某某拘传至浉河区法院,并依法予以司法拘留。

据了解,申请人胡某某与被执行人朱某某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朱某某在经营期间购买了申请人提供的货物,但是未付清货款。申请人多次找朱某某索要货款,朱某某均以没钱为借口,拒绝付款,故申请人诉至法院。经浉河区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朱某某向申请人支付货款共计17万元及利息。

由于被执行人朱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内容,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文书。

执行干警在执行过程中多次通知朱某某到法院接受询问,朱某某无故拒不到法院。执行干警在多方查找朱某某的同时,依法对朱某某采取限制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但始终找不到被执行人。执行干警又运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朱某某的银行开户信息等,发现朱某某账户中未有可供执行的金额。

4月13日星期六,执行干警得知被执行人朱某某藏匿在郑州某个宾馆后,立即行动,驱车几小时后到达该地。在执行干警敲开朱某某的房门时,朱某某吃惊的望着执行干警问道:“你们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在经过长时间的交谈后,朱某某仍然拒绝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将其带上警车,一路上对朱某某做思想工作,劝其尽快履行。

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朱某某带回法院后,继续做朱某某的思想工作,在反复劝说无效后,执行干警决定对朱某某采取强制措施。被执行人朱某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情节严重的可以对其依法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并依法予以司法拘留15日。

在司法拘留的压迫下,被执行人朱某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主动要求还款。最后,在执行干警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经协商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朱某某积极主动履行欠款9万元整,承诺剩余案款于约定期限内还款。

活动开展以来,浉河区法院共执结案件45件,执行到位金额820.43万元,拘传、拘留被执行人14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