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接触”办案 促案件执结

近日,乐安县人民法院在疫情期间通过“零接触”办案模式,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黄某与杨某系朋友关系,2016年杨某以工程资金周转向黄某借款10万元并约定利息。因杨某拒不偿还借款10万元及利息,黄某遂向乐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黄某与杨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下发调解书,约定于2019年12月30日之前偿还完毕。

因杨某未按期履行,黄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人员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分别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执行材料,并通过“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信息,未发现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及可供执行财产。随后执行人员与被执行人杨某通过电话取得联系,督促被执行人按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同时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因受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执行人员之后多次通过电话方式联系双方当事人,向其析法明理、耐心劝解及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约定被执行人三天内向申请执行人偿还借款10万元,申请执行人同意放弃利息。

次日,被执行人杨某通过银行转账10万元至申请执行人黄某,并缴纳了案件执行费。至此,该案“零接触”办案模式,促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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