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因1元钱大闹公交车,为何“公交闹事”屡禁不止

近日,在河北邯郸市一公交车上,一男子因车票价格问题(乘务员按规定收5元车票,单男自认为票价应该是4元),先是纠缠乘务员,乘务员无奈之下,便退还给该男子一元。然后不在指定地点下车,而是要求公交司机在十字路口停车。

一男子因1元钱大闹公交车,为何“公交闹事”屡禁不止

司机表示不能随意停车。紧接着,该男子贴近司机,突然抢夺司机手中的方向盘。见司机紧紧握住,该男子又先后踩了油门和刹车。所幸,公交司机应对及时,未造成车上乘客受伤。

一男子因1元钱大闹公交车,为何“公交闹事”屡禁不止

车辆停下来后,有几名乘客走向该男子,尝试将其制服。而该男子则与几名乘客发生撕扯。随后,该男子下车,并在路边找了块石头,威胁司机不要离开。当附近派出所民警赶到,司机下车说明情况时,该男子更是嚣张的打了司机两拳,一拳打在眼睛上,一拳打在后脑勺。

一男子因1元钱大闹公交车,为何“公交闹事”屡禁不止

目前,涉事男子已被当地公安部门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半年前,"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的惨象还历历在目,但"大闹公交车"的行为却依旧屡禁不止。总有那么一些不守规矩、肆意妄为的人,不顾自己安全就算了,还不顾其他人安全,公然阻碍司机开车、抢夺方向盘,甚至殴打司机,对于这样的人、这样的行为,究竟如何才能更好的禁止呢?

其实在我国法律中,对于类似情况早有说明。在《刑法》中有规定,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018年11月28日,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人民法院就曾对一起类似案例做出宣判。被告人周某某因抢夺公交司机方向盘,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据了解,被告人周某某在2018年4月,喝酒后乘坐公交车。在公交车行驶到一出省道交叉口时,周某某要求下车,司机拒绝后,周某某即抢夺方向盘要求停车,导致车辆突然改变行驶方向,司机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后,客车停在道路北侧路肩上。车辆右前轮轮胎及减震气囊破损,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2019年4月,四川达州市渠县人民法院也审理了一起"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的案例。被告人李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据悉,被告人李某某在2019年1月16日,因投币交费一事与公交车司机发生争执,而后在司机行驶过程中,突然越过驾驶室栏杆抢夺方向盘,致使公交车出现大幅晃动。

一男子因1元钱大闹公交车,为何“公交闹事”屡禁不止

"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给民众起到了足够的警示作用。现如今,面对"大闹公交车"的行为,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乘客愿意也敢于挺身而出,制止这种行为。而执法部门也在想法设法的制止这种"大闹公交车"行为的出现。从近期接对类似案例的宣判就能看出端倪。但不得不说,仍然有些人不顾法律、不顾他人安危,横行霸道、肆意妄为。对于这样的人,笔者认为一定要严惩。

至于如何减少这样的情况出现,还是要加强相关法律内容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同时,细化定罪量刑标准,如在高速公路、桥梁等路段实施犯罪行为的,要从重处罚。还有,不能因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便拘留了事。相信,在相关法律越来越明确,定罪量刑越来越细化后,司乘冲突将会越来越少,乘客的安全意识也会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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