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竟敢向诈骗对象发“拘捕令”

大洋网讯 4月15日,光明新湖派出所来了一名女子,女子问民警她从没犯事,为啥会收到一张“拘捕令”。无独有偶,南山一位女事主则收到了一张“逮捕令”。

两起案件中,“拘捕令”“逮捕令”上准确列出了事主的姓名和身份证号,这也成为让事主惴惴不安的原因,陷入到“难道我真的不经意犯了什么事”的恐惧之中。殊不知,这正是骗子冒充“公检法”诈骗击破你心理防线的关键一环。

4月15日上午,在光明公安分局新湖派出所大院门口,一名女子长时间在附近踱步,民警将女子请进了派出所。这名女士姓单,来自湖南,在新湖街道的一家公司上班。单女士告诉民警,4月14日她突然收到了来自湖南老家、自称是“市公安局刑侦队李丰警官”的短信,这名“李警官”通知单女士,其因涉嫌洗钱已被批准“拘捕”。单女士需要向指定账户打款证明,否则将马上被警方“拘捕”。

老实本分的单女士慌了神,左思右想没想起做过任何违法的事。可“李警官”发送给自己的“拘捕令”及“政府网页截图”上确实是自己的个人信息,且落款和公章均是“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在纠结一整晚后,单女士前往辖区派出所问个究竟。

民警查看得知,单女士提供的“李警官”的证件及“拘捕令”都是假的。民警耐心地向单女士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并列举了“冒充公检法”诈骗的真实案例,提醒单女士提高警惕。

一张“逮捕令”令事主险上当

同样在这个月,南山的吴女士收到了一纸“逮捕令”。4月3日中午,她接到一个自称是罗湖区户政的电话,说她的证件涉及案值200万元的洗钱案件,详情需要转至武汉市公安局才能知晓。

很快,电话转到了“武汉市公安局”,一个自称陈鹏飞的“警官”叫吴女士找一个安静的地方配合调查。为让吴女士相信,“陈警官”提供了自己的警官证。

吴女士只身来到某咖啡厅,通过对方提供网址,她看到了自己的“刑事逮捕令”。吴女士看到,“逮捕令”上面竟有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吴女士想到之前有一次去香港,海关工作人员说她的身份证号与另一个人有重合。吴女士慢慢地信了对方的话,“陈鹏飞警官”要求吴女士下载一个APP,并提供了一个账号,让其登录。这时,吴女士觉得对方让下载的东西太多了,有些不对劲,便向周边的人借了手机跟家人确认情况。最后,周围人劝说吴女士报警,这才避免了财产的损失。

假“通缉令”是骗局关键环节

光明公安分局的民警介绍,在我国法律术语当中,既不存在拘捕令也不存在逮捕令,“拘捕令”和“逮捕令”其实是拘留证和逮捕证,且拘留证、逮捕证均由公安机关签发。民警表示,公检法部门办案,都不会要求涉案人员向所谓的“公共账户”或“安全账户”进行打款证明。

警方表示,不管是“通缉令”还是“拘捕令”,都是骗子为击破受害者心理防线的关键一招。“假通缉令都称事主涉及某经济类案件,之后便一步步诱导事主打开未知链接或下载不明APP,最终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

(广报全媒体记者崔宁宁 通讯员胡泽瑜、温小龙、龙威、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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