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著的心終於“落地” 【瑞安市人民檢察院】

近日,在瑞安市檢察院宣告室內,黃某在不起訴決定書宣佈筆錄上鄭重地簽下了自己的名字。這一張薄薄的紙讓他懸了大半年的心終於落下了,激動得連握筆的手都有些顫抖,“這下終於可以安心了,謝謝你們!”

已近不惑之年的黃某幾年前在瑞安經營一家鞋材廠。2013年,黃某抱著僥倖心理,在沒有真實交易的情況下,以支付開票費為條件通過他人取得了4份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向稅務部門申報抵扣,騙取國家稅款8萬餘元。

紙終究包不住火。2015年1月,瑞安市稅務部門查獲黃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並申報抵扣的事實,對其作出追繳已抵扣稅額和相關滯納金的行政處罰決定。其後,稅務部門將黃某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線索移送司法機關。最終,黃某於2017年3月9日被法院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判處緩刑,並處罰金10萬元。

踩著法律底線的竊喜,最終以慘痛收場。黃某之前獨立經營的鞋材廠也在被稅務部門查獲不久後倒閉,而此刻身邊的錢已所剩不多,僅夠繳納法院的罰金和稅務部門的部分稅款及滯納金。在繳納後,黃某帶著先前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進入另一家鞋廠,一步一個腳印,逐漸成為鞋廠核心管理人員,並負責採購、營銷等重要工作。但繁忙的工作也讓他漸漸忘卻了尚有稅款和滯納金未全部繳清。

一年半後,正當他準備代表公司出國洽談鞋幫合作事宜時,突然得知自己被限制出境的消息。原來稅務部門在清查中發現其尚有稅款和滯納金未繳清,認為其涉嫌逃稅,並將相關線索移送瑞安市公安局立案偵查。黃某得悉緣由後主動補繳了稅款及滯納金,並主動向公安機關說明情況,但那時公安機關已將該案移送瑞安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今年1月,瑞安市檢察院受理該案。在審查起訴過程中,承辦檢察官發現黃某曾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被刑事處罰。隨著審查的深入,承辦檢察官心中的疑惑也在慢慢放大——“兩起案件會不會是同一起犯罪事實?”對此,承辦檢察官電話聯繫法院黃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經辦法官,並多次走訪稅務部門核實後,確認法院已判決事實與該案確係同一起犯罪事實。

疑惑終於解開了。此後,瑞安市檢察院經細緻審查後認為,黃某已經因同一起犯罪事實被法院判處刑罰,不能再次以逃稅罪對其追究刑事責任。今年2月18日,該院依法對黃某作出不起訴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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