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又一位曾經的福布斯富豪榜的“風雲人物”,被宣告破產。
香港高等法院4月11日裁定,光匯石油董事局主席薛光林破產,薛光林個人擔保的光匯債務逾期,無法償還。
4月16日,中國“第四桶油”光匯石油發佈公告稱,因被香港高等法院裁定破產,公司董事會主席薛光林“不得不離任了在香港上市公司光匯石油的所有職務。
現年52歲的薛光林是光匯石油的創始人,曾以以88.8億元的財富排名2012年福布斯中國富豪榜單中第59位。2014年和2015年,他再次進入該榜單前百名,分別以140.8億元、190.5億元的財富,位列第57位和第51位。
可惜,曾經的油王,富豪榜黑馬,如今只剩一地雞毛。
190億身家一夜歸零,只因做了個人擔保
根據4月11日香港高等法院的裁決文書顯示,光匯石油新加坡全資子公司向越南國家石油公司購買了3025萬美元的油品貨物,約定在2018年4月23日支付,但並未按期支付,此後又多次逾期。
之後,薛光林作為光匯石油的控制人,以個人名義為光匯石油做出擔保。但債務逾期後,薛光林沒有提出延遲法定追債要求的申請。
最終,越南國家石油公司因光匯石油未能償還逾3000萬美元的債務,申請對光匯石油破產清算。
香港高院認為,在目前狀況下,無論是光匯石油全資子公司光匯石油新加坡公司,還是薛光林本人,都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償還逾期債務,上述債務不涉爭議性,且光匯石油不具備償還債務的能力。因此香港高院裁定薛光林破產。
企業家破產案例數不勝數,怎麼做才能躲過債務危機?
據統計,胡潤中國富豪榜十年前和十年後,富豪榜單上的名字幾乎全部都會更換。富豪們面臨的經營風險往往是難以預料的,如果企業資產與家庭資產沒有隔離,當風險來臨,面對破產和債務危機,家庭的房子、銀行存款、股票、基金等資產均會被用於償還企業債務,家人的生活將跌入谷底。
所以,很多外表光鮮亮麗,在商場叱吒風雲的企業家們也會有各種焦慮。據中國企業家調查系統發佈的最新報告顯示,有 85.6% 的企業家表示自己「壓力很大」,近半數企業家因對未來「不太確定」而感到焦慮。
對他們來說,一夜之間天堂變成地獄都是有可能的。對於他們的家人亦是如此。
2014年1月2日,小馬奔騰創始人李明因突發心肌梗塞離世。李明去世前兩天,正是他當年與建銀文化簽署的“對賭協議”到期的日子。
由於小馬奔騰沒能在2013年底上市,所以“對賭”失敗了,而另外兩位股東李萍、李莉出走海外,法院判決其遺孀金燕應承擔李明生前簽署“對賭協議”而產生的2億債務,金燕几乎一夜間陷入人財兩失的人間悲劇。
這些典型的案例,有惋惜也有警醒。如何設置企業債務與家庭資產的防火牆,讓這樣的人間悲劇不再上演,保護自己的家人不受企業債務的影響,是當前每個企業家都應該重視的問題。
為了避免企業債務變成家庭債務,首先企業家要做到妥善選擇融資主體。
如果是企業缺錢,就務必以企業的名義去融資借款,而不能以個人名義借錢後放到企業裡運轉,因為這樣一來,一旦企業經營失敗,因為欠款主體是企業家,債務就仍然要由企業家個人負責償還,到時候就是企業和家業同時出現巨大的財富損失。
其次,一定要注重企業、家業債務防火牆的設立。
包括建立企業治理法律風險體系;企業的財務制度健全;家庭成員國際化身份安排;企業發展速度的合理控制;股東的人壽保險的配備;夫妻財產契約的運營;財富的提前傳承;財產的他人代持;家庭財產的境外配置;民事他益信託的運用等。
第三,企業借款不可濫用。
企業家要切記,不能隨意將企業借款用於個人及家庭生活開支,否則企業債會轉嫁到個人頭上。
法律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三條:“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以企業名義與出借人簽訂民間借貸合同,出借人、企業或者其股東能夠證明所借款項用於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個人使用,出借人請求將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列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最後,人壽保險工具的提前配置。
人壽保險具有強大的十大資產保全功能,可以說是企業家朋友設立債務防火牆時的必備品。
比如可以通過保單的架構設計,讓沒有債務風險的成年子女作為保單受益人,來分散父母的債務給家庭資產帶來的巨大風險;比如可以實現連環債的代位求償權的豁免,還可以實現“父債子不還”等。
十大功能涉及面廣,對高淨值人士的一代資產保全、二代資產保全及移民跨境資產保護都有作用。
移民幫綜合整理,版權歸原作者所有,部分內容摘自中國基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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