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女方把自己婚前的房产变卖掉,全款买了一套房子,女方如何保护自己的房产?

我是猫猫姐


结婚以后为了家庭过的幸福,为了能有一个房子。这个妻子,义无反顾的把自己之前的房产什么的全卖掉了,婚后又买了一个房子。其实我觉得两夫妻也应该明事理,明算账。我觉得这都是婚前财产变现以后,人家妻子又重新买了房子。而且在这个结婚的前后之间,这个新郎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固定资产,也没有对这个家庭添置任何的财产。所以说,这样就好办了。因为如果是将来有财产纷争的话,法院是会根据实有的证据来判这个物产归属。所以说只要是这个妻子有足够的证据自己变卖的婚前所有的东西,然后变现的钱买了房子,这些证据如果都留着的话。即使是婚后如果出现两人感情破裂产生矛盾,要离婚的那时候。法院也会向着这个女孩儿的。因为这现在所住的房屋真的是人家婚前之财产变卖的所买的。也就是说这个女孩儿是占有这财产的绝对权力的,所以说女孩儿也不必担心,事实胜于雄辩。不过我觉得这个男孩儿倒是很幸福,什么也没有,娶了一个为自己准备了一切的妻子,我觉得还是应该好好的对待人家。把小日子过好,对妻子好一点,我想这就不会涉及到将来的财产之争了,因为这样甜蜜的夫妻是不会有矛盾就离婚的。 因此我说防备之心可有,但是必须要一心一意的过日子,这才有一个小家和谐的新气象。




伊春美食美客


你的这种情况,其实很容易理解,举个简单的例子你就明白了:


葛大力年轻有为,不到三十岁就凭自己努力在广州买了一套二手房,并且在婚前还清了房贷。与王小美结婚后,因为考虑到孩子要上学,便决心买一套学区房,比来比去,葛大力之前那套房卖掉的钱刚好可以买这套学区房,一分不差。于是葛大力卖掉了自己婚前的房子,买了新的房子,依然登记在自己名下。


那么此时,新房的产权怎么确定呢?

首先,葛大力婚前已经付完全款购买了房屋,那么这套房子的产权一定是明确的,属于葛大力的婚前财产。关键在于怎么认定婚后卖房又买房这一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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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大力的婚前房产婚后卖掉的所得售房款包括两部分:

1.购房款;

2.增值部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葛大力婚后售房所得售房款的增值部分应属于自然增值,因而同样属于个人财产。


截止到这里,售房款仍然属于个人财产,只是财产形式发生了变化。也就是说,虽然房子已经卖出去了,但是这笔卖房所得来的钱,还是属于个人财产。



那么再次购房的行为怎么认定呢?

葛大力的售房款十分完美的刚好可以购买新房,不多不少,此时售房款又转换为房产。同样出现了两个问题,这套房的购房款和增值部分如何确定归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问题就在于,葛大力的这样一种购房行为是否属于投资行为,对一方用婚前财产婚后购买房产所带来的收益,需要区分是投资购房还是家庭居住。在将婚前房产用于非自住的投资用途时,另一方有权主张其投资收益。


葛大力购买学区房后并没有用作自居,而是用来出租,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典型的投资行为,出租所得必然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如果葛大力购买新房仍然是为了家庭居住,那么该房屋产权和增值部分依然属于葛大力的个人财产。

知识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卖房再买房,重点区分是否属于投资行为。


最后,买房的时候,要注意保留出资证明。还可以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这房产与男方无关,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成说家事法律


婚前房产变卖,重新购置房产,新购置的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房产?

这个过程属于财产的转化,此转化后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并不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或存在,而转化为共同财产。从婚前房产到货币,再到房产,从法理上分析,如果婚前财产只是财产形态上的转化,那么此财产不属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所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仍为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但是,女方要保护自己的房产,则必须保留相应的凭证,用以证明该房屋是用婚前房屋所置换,那么该房产原则上就归其个人所有。


叶律师


首先,女方有婚前房产,这个婚前房产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与男方无关。

其次,如果女方把婚前个人财产卖了,在婚内又买了一套房产,因为婚内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女方才担心提出此问。

第三,还是有办法解决的。一是女方与丈夫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房产归女方个人所有,二是可以购买房产时去公证处公证,证明购房款是女方婚前财产购买,三是可以以女方父母名字购买,然后由女方父母单方面指定赠与给女方,就与男方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了。

是不是觉得徐sir很聪明,拿走不谢了!


徐sir讲法


从法律和道德角度看,无论是女方婚前全款的房产还是将婚前房产卖掉后又重新购买的房产,都应该是女方个人财产,和男方没有关系。但是注意的是,之后买的房产确实是只用之前的房产款项购买的,如果又增添自己的钱购买的,就涉及到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嫌疑了。即使是女方自己的工资,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最为保险的做法有:一是买房后,在男方同意的情况下,做夫妻财产约定的公证,约定该房产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和男方无关;第二种方法是,将婚前房产变卖所得给自己父母,由自己父母再买房,或者写父母的名字,或者写女方的名字,但是要有明确的纸质的证明只赠与女方个人,作为女方个人财产,以防以后发生纠纷;第三种就是,夫妻双方都同意情况下,私下书面协议房产归女方个人所有,和男方没有任何关系。

总之,最为稳妥的是做公证,其次是私下协议,再次是由父母购买。建议从有利于双方感情的角度选择合适方法。


法律知识知多少


事实其实很简单。如果在细节上多注意一点,就更没问题了。正常来说换置的新房会比以前的房子更大更贵。这样一来就有个问题,出售旧房款不够买新房的,增加的那部分房款,来源是什么?如果来自女方的工资收入,那么些这部分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范畴的。也就说新房掺杂了夫妻共有财产购买的份额,哪怕很少。

如果要彻底分清楚,其实也不难。请父母帮个忙。旧房出售的房款交易时可以直接打入父母的账号,不要从自己账户转账,买家直接打入父母账户。为的就是房款清清楚楚。购买新房时,直接从父母账户支付购房款,不足的部分也由父母补足。

从法律来说这是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予,不属于共同财产。即使将来有法律纠纷,也能说清楚。

婚姻不幸福该离就离吧,男人只要有点血性,也不会贪图妻子的个人房产。这点觉悟和信任都没有,怎么混一辈子。


实现一个晓目标


第一,如果房产证写两个人或对方名字,说明婚前的财产已转化为共同房产。需要另外写夫妻财产约定,约定该房产属于你自己的。

第二,如果房产证写你自己名字,那就仍然是个人财产,是有婚前房产转化而来。需要证明购房款全部来自于婚前房屋的售房款。

当然,如果婚前房屋按揭的,在婚后出售,或者婚后房屋还用了婚后收入,那就更复杂,需要个案具体分析。


离婚大师


对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只要女方能够证明,婚后购买房屋的财产来源,是用出售婚前房产的资金所购买就可以了。

因为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国家的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通过这条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得知,如果女方婚前有一套房产,并且是全款购买的情况下,那么这套房产显然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女方再把这个房产婚后变卖掉,并且用变卖掉的这个资金又重新购置了房产,等于是一种财产形式的转化,即从现金又转化成了房产,那么它依然是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不会因为是婚后购买的,而成为婚后双方的共同财产。

所以即便女方没有特殊声明,如果双方离婚,只要女方能够保留相关证据,证明婚后所购买房屋的来源是婚前财产的转化,就依然会认定为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婚后所购买的房屋最好也是登记在女方的一个人名下,不要登记在双方名下或者对方名下,这样容易产生争议。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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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产生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婚后的这套房屋只是用女方婚前卖掉的房款全款买的,登记的也是女方自己的名字,那么这套婚后买的房子没什么权属争议。但是一般不会这么简单。

一、看对方有没有出资

一般换置房屋都是因为以前的房子或者面积不大,或者地理位置不方便生活,这时候有可能对方也会出一部分钱用来补差价。如果以后双方离婚进行财产分割,对方会要求对出资相对应的增值部分进行分割。

二、看房产证是谁的名字

因为我国不动产权利归属以登记为准,如果婚前房产加上对方名字,房产就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对方有权利分割。

因此提几条建议:

1.双方签订书面协议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所以如果夫妻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一个书面协议,约定清楚该房产是女方的个人财产,这个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以后男方也不能再主张该房屋是婚后买的所以是夫妻共同财产。

2.房产证写女方自己名字

不要觉得加个名字而已,只是形式,这种想法是大错特错的。只要加了名字,这个房产就是属于双方的,不管到时候如果诉讼,法官怎么分割份额,本来属于个人的财产还是会分出去一部分。

婚姻中,有些女性朋友认为替自己打算就是自私,就不是纯粹的感情,这不是一种理性健康的生活态度,保护自己才能更好的保护家人,在做出一项重大决定之前,建议多了解法律知识,在感性与理性之间平衡考量。


申云房产拆迁律师团


婚前房产变卖,重新购置房产,新购置的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房产?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尤其是一方婚前有财产的情况下。

婚前房产变卖,婚后重置,属于财产的转化的过程,而转化后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一般情况下,婚前财产并不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或存在,而转化为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女方不放心,要保护自己的房产,必须保留婚前财产置换的相应凭证,那么,一般情况下该房产原则上就归其个人所有。

此外,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问题,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并进行公证也可以。对于协议的内容,建议就基本的内容委托律师进行审核修改,以便更好地为全。同时,经过公证的财产协议,效力更高,更强,对于后期维权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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