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发生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报销完,当事人额外找我们要钱,合不合理?

强壮的右手511


合不合理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是受害者合理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的,肇事方应当补充赔偿。反之,不合理的损失,没有证据支持的损失,肇事方可以拒绝。

目前交通事故赔偿的主要法律依据还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个规定对于赔偿的范围、标准、计算方法等都有很明确的规定。

常见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肇事方只购买了交强险,没有买商业险。

这种情况,在肇事方有责任(包括全责、主责、同责和次责)的情况下,交强险理赔限额是12.2万元,其中医疗费分项最多1万元,伤残死亡分项最低11万元,财产损失分项最多2000元。在肇事方无责的情况下,交强险赔偿限额1.21万元,其中医疗费分项最多1000元,伤残死亡分项最多1.1万元,财产分项最多100元。在肇事方有责任的情况下,交强险最多赔偿12.2万元,受害者的损失如果不足,不用说是应当由车方按比例承担的。

例如。交警判定车方主责。受害者的合理损失包括医药费3万元,伤残赔偿金15万元,陪护、误工、住院生活费补贴、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37万元,财产损失3000元。车方只有交强险。这样的话,保险公司只赔医药费1万、伤残死亡分项11万、财产2000,一共12.2万元,伤者合理损失55.3减去12.2还剩余43.1万元,其中的70-80%,也就是30.17-34.48需要车方出。

第二种情况。肇事方买了交强险和三者险,不计免赔,但是三者险不足。

仍以上述例子。车方买了交强险和三十万三者险、不计免赔。理赔的时候先从交强险赔偿12.2万元,剩余部分保险公司按比例赔偿70-80%,但是不能超过三十万。所以保险公司按百分之七十到八十、限额三十万赔偿后,剩余0.17-4.48万需要车方出。

第三种情况。肇事方买了交强险和三者险,交强险不足,而且没有买不计免赔。

仍以上述例子。车方买了交强险和三十万三者险、没有不计免赔。理赔的时候先从交强险赔偿12.2万元,剩余部分保险公司按比例赔偿70-80%,但是不能超过三十万,且有10%的免赔额。所以保险公司按百分之七十到八十、限额三十万,免赔10%后,赔偿27.15-31.03剩余12.07-15.95万需要车方出。

第四种情况。肇事方买的保险足够,但是保险公司不赔的部分,受害者有证据证明是合理损失的,应当由肇事方承担。

司法实践中,很多保险公司买保险的时候说的天花乱坠,理赔的时候有各种借口不赔少陪。如果是受害方合理的、应该赔的损失,保险公司又无理拒赔,其差额部分应当肇事方承担。

例如,陪护费,现在陪护费合理的价位在每天150元以上,大中城市甚至300元以上。好多保险公司只赔每天70元。剩余部分当然需要肇事方出了。这种情况下,肇事方应当据理力争,实在协商不成,只能诉讼。

第五种情况。受害方提出的所谓损失于法无据,或者没有相应证据支持,或者计算标准或方法错误,作为肇事方,应当理直气壮的拒绝,不要一味迁就。

常见的如:陪护人数过多,挂床问题、在医院医治陈年老病的费用,不合理的自费药等等。

以上回答供参考。。。


淮北日月升


首先是怎么处理的:

1、双方协商,双方签字认可了吗?如是,这个协议有法律效力的,如协议注明了一次性处理完毕,今后不得就本案有任何纠纷,那法院也不支持对方。你自然无须再给钱。

2、如没有协议,那是保险公司处理上有问题,让对方找保险公司好了。也无须给钱。

3、不知道对方对方找你要的什么钱,通常就是上面应对。如认为保险公司赔钱是保险公司赔的,你车主能一分不花?那就坚决不给。


江南烟雨浓433


第一,保险公司已经赔偿了,按照正常流程来说,本次事故理赔已经完毕,并且已经结案了。保险公司肯定不会再二次赔偿,并且所有的赔偿都是有标准的,并且也是他认同之后才能结束的事情。保险公司是有签字画押的!

第二,如果对赔偿结果不满意,可以让他再去找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因为你买了保险就是应对这种事情的,现在又来这一套,你肯定不能出这个钱,从事故鉴定到事故处理,再到最后赔偿都是由保险公司全程参与并进行赔付了的,理论上找也只能找保险公司解决。从某种角度讲你是全权委托给保险公司处理此事。

第三,如果对方耍无赖,还是纠缠不休,你可以求助警察解决此事,如果你给了第一次,谁能保证以后他还会不会找你啊。所以,一毛钱也不能给,我买了保险就是有风险的时候保险公司出面解决问题的。


保险老炮


不合理。

首先,当时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已经进行了判定,而且保险公司已经赔付完成,在结案的情况下再私下找当事人,已不具有任何效力。

其次,如果对方对赔付金额不满意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或者通知当事人的保险公司,私下找的情况完全可以不理会,严重者可以报警。

最后,发生事故后通知交警和保险公司,之后全程事宜应该由保险公司介入,不要私底下和对方有过多接触,除非你也有这个意向,可以双方协商后再和保险公司协商,否则在保险公司已经赔付完成的情况下再就钱的事情争执肯定是无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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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小百科


那得看要的是什么钱。伤者已经产生的费用但是保险公司按照条款不负责赔偿的项目主要有:超过医保范围内的用药、鉴定车辆性能鉴定费、鉴定伤残的鉴定费等。这些不报销的项目,双方一般是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分摊的。伤者跟你要保险以外的钱,必须要对方提供正规发票,没有发票或超过上述三种费用的,一律不承担。


理赔专家


不合理,你可以让他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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