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44岁无证电焊工规章操作引发火灾被拘留11天

2019年4月22日,电焊工朱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被湖北荆州市监利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1日。

湖北荆州:44岁无证电焊工规章操作引发火灾被拘留11天

事情原委还得从头说起,4月16日16时许,位于荆州市监利县某家居厂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300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后经调查,起火原因为电焊工朱某焊接作业时产生的火花引燃厂房屋顶的隔热棉,隔热棉燃烧产生的熔渣引燃下方堆积的编制袋,导致火势扩大蔓延。

众所周知电焊、氧焊等明火作业的工作属于特种行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今年44岁的朱某是荆州市监利县人,平时从未经过任何消防安全培训,也未取得相关电焊操作证,属于违章违规电焊作业。

经过消防部门的批评教育,朱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承担责任,并表示以后一定要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报监利县公安局审批,依法对电焊工朱某行政拘留11日。 (通讯员:杨秋 欧阳启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