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肇事方坚持走保险,受害方因治疗借债,发生的借款利息费用,法律支持赔偿吗?

十六画生76152524


很高兴有机会谈一下个人观点,交通事故出了以后,对方不垫付医疗费、不探望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要求规定,在社会人情世故是有些不妥, 毕竟生命才是最高尚的,对方是机动车,你可以找交警部门,让交警部门出具垫付通知书,在交强险限额内垫付一万元医疗费,先进行治疗,治病才是最重要的,如果在资金方面确实很紧张,无力支付,还是找对方保险公司沟通,协商预付一部分医疗费,这个金额都是在保险公司预测赔偿金额以内,这个程序是保险公司可以做的,如果你一直找对方,对方又不配合,可能会给治疗带来不利,如果是借钱治病,这个利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这也是一种间接损失,不管支持与否,这方面先做好证明存留,在协商的时候也是一个谈判筹码,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车视社


这完全是虚假广告宣传,不是真正的交通事故。真正的交通事故处理绝对保障被伤害人的生命是第一首要任务,必须提前支付医院救治的费用。如果买了保险的车辆,先由保险公司垫付,等事故处理完毕后再从其总赔偿款中扣除已付款项。没有买保险的车辆,本着救人为先的人道主义理念,由交警队负责担保,由医院先行救治,绝对不是提问中的那种情况出现。

一般交通事故处理不会太长时间,在划清责任后立即立案追责,不存在被害人自己借款付利息的事发生。所说的保险公司不支付完全是道听途说,只要事故一发生凡车辆投保的,车主第一时间就会通知保险公司,而保险公司也会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作处理。所以,那些传说都是假的,与真正的交通事故处理是两码事。


碧野28


法律有规定,但有法必依这条做得不够!!!!



有事无事87135673


以这种问题的就压根不懂交通事故保险是怎么走的!纯粹就是挑事的。如果定责完成,医疗费用支付困难,可以找保险公司或肇事者在保险额度中垫付的。交强险也能垫付。只不过总额度不能超。而且起诉的话更好。保险公司会跟你说:去告我吧。这不是刺激你。是给你真诚的建议。这样他们好走流程,好快速支付。真的拖死人,大家都不好办。反正前后不是办事员的。


elicxxx


不能,因为肇事方没有法定垫付医药费的义务,而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前是没有给付金钱的义务,所以由此产生的利息不应有肇事方承担。如果在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可以要求支付实际利息或银行同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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