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着的心终于“落地”

近日,在瑞安市检察院宣告室内,黄某在不起诉决定书宣布笔录上郑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这一张薄薄的纸让他悬了大半年的心终于落下了,激动得连握笔的手都有些颤抖,“这下终于可以安心了,谢谢你们!”

已近不惑之年的黄某几年前在瑞安经营一家鞋材厂。2013年,黄某抱着侥幸心理,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以支付开票费为条件通过他人取得了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向税务部门申报抵扣,骗取国家税款8万余元。

纸终究包不住火。2015年1月,瑞安市税务部门查获黄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申报抵扣的事实,对其作出追缴已抵扣税额和相关滞纳金的行政处罚决定。其后,税务部门将黄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线索移送司法机关。最终,黄某于2017年3月9日被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缓刑,并处罚金10万元。

踩着法律底线的窃喜,最终以惨痛收场。黄某之前独立经营的鞋材厂也在被税务部门查获不久后倒闭,而此刻身边的钱已所剩不多,仅够缴纳法院的罚金和税务部门的部分税款及滞纳金。在缴纳后,黄某带着先前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进入另一家鞋厂,一步一个脚印,逐渐成为鞋厂核心管理人员,并负责采购、营销等重要工作。但繁忙的工作也让他渐渐忘却了尚有税款和滞纳金未全部缴清。

一年半后,正当他准备代表公司出国洽谈鞋帮合作事宜时,突然得知自己被限制出境的消息。原来税务部门在清查中发现其尚有税款和滞纳金未缴清,认为其涉嫌逃税,并将相关线索移送瑞安市公安局立案侦查。黄某得悉缘由后主动补缴了税款及滞纳金,并主动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但那时公安机关已将该案移送瑞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今年1月,瑞安市检察院受理该案。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黄某曾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刑事处罚。随着审查的深入,承办检察官心中的疑惑也在慢慢放大——“两起案件会不会是同一起犯罪事实?”对此,承办检察官电话联系法院黄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经办法官,并多次走访税务部门核实后,确认法院已判决事实与该案确系同一起犯罪事实。

疑惑终于解开了。此后,瑞安市检察院经细致审查后认为,黄某已经因同一起犯罪事实被法院判处刑罚,不能再次以逃税罪对其追究刑事责任。今年2月18日,该院依法对黄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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