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德縣積極完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制度

本報訊 化德縣進一步完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制度,將綠色發展理念貫穿於礦產資源規劃、開發利用與保護全過程,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作,到2020年全縣全面實現綠色礦山,構建起一個“青山、碧水、藍天”的環境。

該縣以自然保護區、重要景觀區、居民集中區周邊和重要交通幹線、基本農田保護區為重點,編制綜合治理規劃,推進綜合整治。全縣露天採石礦山的採礦許可到期後,一律實施關閉,嚴格按照砂石生產基地佈局專項規劃,嚴控新設礦山,落實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分區佈局,源頭上減小或避免採石礦山對地質環境的破壞。根據《國家綠色礦山標準》,深化綠色礦山各項控制指標,全縣新設採石礦山一律按照綠色礦山標準建設,破碎加工實行全封閉生產。運用內蒙古自治區礦政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加大對《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的“編制-審查-備案-恢復治理-巡查檢查”的全程監管。創新綜合治理模式,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與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土地整治相結合,鼓勵採用土地復墾、修復性開採、旅遊開發等措施開展綜合整治,提高治理恢復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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