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酒開發酒存在亂象?汾酒集團發佈聲明稱將緊急核查


汾酒開發酒存在亂象?汾酒集團發佈聲明稱將緊急核查

魯網4月22日訊 4月22日,新京報發佈《汾酒開發品牌酒亂象:有合作商私灌散酒高價賣》這一報道。該報道指出,汾酒集團30元一瓶的“開發酒”,對外零售價能達到600元左右。除了價格暴力,該篇報道還揭露了多種“開發酒”無法查詢具體開發商和酒水生產廠名廠址等信息,一些不良開發商和經銷商借此漏洞,用三無散酒灌裝冒充汾酒的現象。

汾酒集團當日立即做出回應,公開發布聲明,將嚴肅對待媒體報道,對於能夠核實的問題,將大力進行整治、整改,嚴查假冒侵權產品,保障廣大消費者的權益。

該聲明指出,汾酒集團注意到《新京報》的相關報道,集團公司高層已經召開緊急會議,依據集團公司去年十月份開始的產品瘦身工作總體安排,針對報道中的內容進行核查。對杏花村鎮周邊商鋪存在的假冒侵權產品問題,請求汾陽市公安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進行查處。

近期,據新京報記者在山西太原、汾陽等地調查發現,汾酒廠生產的股份酒,其市場批發和零售差價不大且穩定,而批發價30元一瓶的“開發酒”,對外零售價能達到 600元左右。除了價格,很多不同品名的“開發酒”,包裝上雖都印有“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出品”、“杏花村”等字樣,但無法查詢具體開發商和酒水生產廠名廠址等信息,更有一些不良開發商和經銷商借此漏洞,用三無散酒灌裝冒充汾酒。

該報道稱,新京報記者走訪多家商鋪了解到,在整個汾酒集群中,汾酒廠自營生產銷售的汾酒比起汾酒集團的產品種類要少很多。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出品的汾酒種類遠多於汾酒廠,其價格也是五花八門。

據瞭解,汾酒集團雖有規定,所有開發商的酒水必須來自汾酒集團公司,不能私自灌裝。但很多開發商在取得授權後,私底下通過和小作坊合作,在貼有汾酒商標的瓶子裡裝上非汾酒廠生產的酒水推向市場。私自灌裝和汾酒集團灌裝的兩種酒包裝完全一樣,消費者很難分辨真假。

對於汾酒集團來說,開發商既是客戶又是合作商;對於消費者而言,開發商既可代表汾酒集團,也可淪為‘灰色地帶’的造假者”。汾酒集團的開發模式,已成為白酒行業內的普遍現狀。

開發、貼牌模式對酒廠雖然能夠擴大了品牌的市場佔有率,但是帶來的負面影響也不能再忽視了。對於開發酒的酒水必須加強品控,向消費者說明開發商和酒水生產線來源,這樣才能有效避免打著汾酒集團名字的假酒出現。

如果不想品牌含金量被稀釋,在消費者中口碑喪失,汾酒集團更應該慎重選擇貼牌或是考慮停止貼牌業務,從而驅動企業發展。

汾酒集團今日發佈聲明表示將嚴肅處理該篇報道所揭露的各種問題。對於汾酒集團下一步的整治動態,我網也會持續關注。(本網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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