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城:两男子因钱起争执,一个因持刀威胁对方被拘,一个因侮辱他人被罚

近日,市公安局桃城分局裕华派出所接到牛某报警称:其在某小区内被张某(身上带有凶器)威胁。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控制现场局面,一面疏散当时在场的其他群众,避免伤害到他人,随后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将张某控制住,在对其进行人身安全检查时,在衣服内发现一把水果刀,民警将牛某和张某依法传唤至派出所内进行询问。

桃城:两男子因钱起争执,一个因持刀威胁对方被拘,一个因侮辱他人被罚

经查,当天晚上,牛某打电话给张某要求其归还拖欠的钱款,并约张某在某小区内见面商谈,张某怕吃亏,便提前在衣兜内放了一把水果刀。随后,二人因对钱款的金额有争议,产生纠纷并互相谩骂,随着矛盾的不断升级,恼羞成怒的张某便从衣兜内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威胁牛某,牛某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幸好民警及时赶到。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张某对自己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并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违法行为人牛某对其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张某被依法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牛某被依法罚款处罚。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在面对恐吓、侮辱、侵犯隐私等违法行为时,请向公安机关报案,拿起手中的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