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納溪白節鎮熊某在“喝麻”後,到鎮上某快遞門店取包裹,對方告知其取件要
收取每件3元錢的費用,熊某認為不合理,藉助酒精的作用,砸快遞門市部分物品。民警將其帶至派出所,該男子在派出所抓扯推攘辱罵民警、搶執法記錄儀、砸壞派出所詢問室玻璃……
在派出所發飆!
拒絕坐在“自己的位置”
非要坐“警察的位置”
你給我走開!“我就要坐這裡”
熊某認為收取每件3元錢快遞費用不合理,拿起包裹就走,快遞店老闆王某(女)就拉住他不讓走,之後雙方發生口角。
熊某認為自己佔理,就開始發飆,將快遞店的兩個塑料凳子砸爛,用腳將快遞店老闆王某晾曬在門口的野菜(清明草)踢散損毀。
到派出所後,熊某多次以要喝水和上廁所為由,想借機離開派出所,被民警阻止,熊某抓住民警衣服推攘、辱罵,搶民警執法記錄儀,民警受輕微傷。
熊某金搶奪執法記錄儀後,用執法記錄儀將派出所詢問室玻璃窗砸壞,後將其約束至酒醒。
目前,該男子因故意損毀他人財物、阻礙執行職務被處以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安排上了
拘留15日
足夠反省
瀘州警方提示
維權支持,“鬧事”不行
要運用法律的武器維護權益
切勿
讓自己從有理變成沒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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