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

广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检查

平安广西网南宁讯(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魏素娟 通讯员 李明鲜 刘建业)“王某2018年12月25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改任非领导职务、按协理员安排工作,为什么到现在他还担任部门副总经理职务,为什么工资没有按照规定调整?”自治区纪委监委专项检查组在自治区某直属企业查阅案卷和人事信息时,当场指出存在问题,要求整改。近日,该企业向检查组反馈,存在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这是广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和规范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缩影。

今年2月以来,自治区纪委监委组织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对2013年以来办结案件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这次专项检查分自查自纠、抽查、整改三个阶段,重点检查处分决定书是否按照要求装入受处分人人事档案,受处分人职务级别、工资发放是否按规定调整等五类情况。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部署,各市各单位迅速对本地区、本单位纪律处分案件进行拉网式排查,排查案件7.3万多起,实现检查范围、检查内容全覆盖。

为更好督导工作,3月中上旬,自治区纪委监委抽调自治区和各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监督检查室业务骨干组成10个检查组,分赴14个设区市33个县和106个自治区直属单位、高校、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检查发现问题391件,纪律处分决定宣布送达、受处分人职务级别和工资调整问题、处分影响期间受处分人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问题较多,分别为149件、67件、131件。

针对自查自纠和抽查发现的问题,自治区纪委监委督促各地各单位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限期整改,防止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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