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案为镜,严防“灯下黑”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作为人民公仆,一定要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纪检监察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不是用来做交易的。

有些纪检监察干部之所以成为“案中人”,就是把自己手中的权力变成了为个人谋私利的工具,从而被一些腐败分子“围猎”。刘宝军、白冰等一个又一个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告诫我们,纪检监察队伍也不是天然“保险箱”,也会有个别“害群马”。这些“害群马”不但毁了自己的前程,更是败坏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群众心中的良好形象。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从刘宝军、白冰等违纪违法案中汲取教训,以案为镜,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严防“灯下黑”;要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警惕被别有用心的人“围猎”; 要管好亲属和身边人,防止他们利用自己的职务和影响力谋取不正当利益。(托县纪委监委 王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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