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擦边球”中国暂停钢铁产能置换

■ 中国工业报记者 孟凡君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联合下发 《关于完善钢铁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 《通知》),要求各地区自2020年1月24日起,不得再公示、公告新的钢铁产能置换方案,不得再备案新的钢铁项目,意味着从即日起国内将不会新增钢铁产能建设项目,存量在建项目如发现不符合环保、能耗等要求将要进行整顿。

新一轮供需失衡风险加大

2016年以来,我国钢铁行业大力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各项工作,到2018年底已提前两年超额完成目标任务。而在国家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不移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三令五申严禁新增产能的背景下,产能置换是实现严禁新增产能和结构调整有机结合的重要手段。然而在部分地区备案实施钢铁产能置换项目过程中,一些项目存在产能置换手续不完善、 “打擦边球”借机扩大产能等问题,一些项目在布局、规模等方面缺乏统筹规划,置换建设项目数量高企,影响了钢铁产业健康发展。

总体来看,当前钢铁行业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粗钢产量连年增长,2019年再创新高,容易造成市场供需失衡,有可能引发新一轮产能过剩。二是一些产能集中投产,供需失衡风险加大。与置换退出的旧装备相比,新建冶炼装备生产效率更高,存在加速引发新一轮供需失衡的风险。三是产能转移科学论证不够。在产能转移过程中,部分地区大量无序承接域外转移产能,结构调整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开展现有产能置换项目自查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从钢铁行业运行情况来看,现有钢铁项目备案和产能置换政策已难以适应行业发展的新要求,需要进行评估论证后出台新的政策,为防范新政策研究制定期间产能供需失衡风险进一步加大,有必要暂停钢铁项目备案和产能置换。

《通知》要求,各地区要全面梳理2016年以来备案的钢铁产能项目 (中央钢铁企业项目由所在地一并梳理),并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项目符合安全、环保、能耗、质量、用地、产业政策和产能置换等相关要求,其中已投产的要确保被置换产能全部拆除到位。对相关要求不落实的,已投产的项目要责令立即停产整顿,整顿不到位不得复产;已开工的项目要责令立即停建整顿,在整顿到位前不得继续建设。尚未开工的项目一律暂停建设,在确认以上相关要求落实到位前不得开工。自查自纠结果于2020年4月30日前报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未按 《通知》要求继续公示、公告钢铁产能置换方案、备案钢铁项目的,将视为违规新增钢铁产能报请国务院严肃查处,并作为反面典型在全国通报。

原料端承压巨大

业内人士认为, 《通知》的执行力度有待观望。如果执行到位,会对钢铁行业产生巨大影响。国家既然已经下定决心 “一刀切”叫停产能置换,预计政策短期内转向或放松的可能性不大, 《通知》带来的影响可能包括:一是继续打击产能过剩,维持行业现有的竞争格局;二是我国钢铁行业包括不锈钢行业均处于供需失衡状态,国家出台政策对置换产能进行约束后,利好在产的钢铁企业,钢厂效益水平可能有所改善;三是产能置换后许多钢厂在搬迁过程中产生诸多问题,叫停产能置换后,将会遏止此类问题的进一步发展。

而对于原料端来说,整体判断 《通知》属于偏利空消息,期盼钢厂继续扩张提振需求的愿望可能受到影响,原料端将会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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