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研究生奔馳女被很多人說欠債,黑心老闆,是不是有人故意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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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維權是每個人的權利,奔馳女車主因汽車銷售問題維權沒毛病;其他人員若是因為債權債務糾紛與奔馳女車主維權,這也沒毛病。

只是,我們希望所爆料或報道的事實是真實且客觀,不存在捏造的虛假事實,誤導社會公眾,損害當事人的名譽權,給其生活帶來影響。

奔馳女車主的男朋友也對此事進行回應稱,首先要把企業和個人分開,企業糾紛再擺事實提供證據鏈。而針對欠款金額陳先生則稱,幾乎是沒有欠款,五百多萬是“胡說八道”。

另外,奔馳女車主也委託律師處理名譽權糾紛。

這裡講到一個問題,主要是公司債務與個人債務問題承擔問題。

對於公司的責任承擔確實如此,公司的債務原則上由公司承擔,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東或高管沒有關係。股東若是有抽逃出資或轉移公司資產,才需承擔相應的責任。

當然,商戶維權與奔馳女車主的維權還有不一樣。商戶之間屬於純粹民事糾紛,官方是沒有權力介入,也不會介入,最後可能還是需要回到法律途徑解決。

同時,我們在維權時要注意維權的對象及方式,避免在維權時給自己帶來麻煩,合法合理維權必然是首選。


葉律師


在昨天的採訪當中,奔馳女車主對網絡上傳播的欠款一事,予以承認,欠款問題確實存在。但她也講了,這個欠款不是她自己和債主們發生的,是公司與債主的關係,所以說,這個老賴的鍋也不能全甩給她,她們背後的公司架構情況,還需要後續跟進,現在說女車主是黑心老闆為時尚早,我們還需要讓信息再沉澱一下。

從網絡流傳的相關資料來看,這個債務問題是屬實的,而且在簽訂的一些協議上,都有女車主的簽字,另具一些照片來看,他們之間肯定是有債務關係的,而且債主們之前也通過不同手段進行了追討,並不是因為女車主成了網紅之後才討要。

我認為,債主們在這個時候冒出來討債也很正常,可以說這個難得的討債機會也是女車主供手相送的,如果沒有網絡的持續關注,他們的討債之路可能還會繼續扯皮,而現在曝光之後可能有解決的希望,因為壓力全到了女車主那邊,尤其是之前還是以維權者的形象出現在大家視野,如果真成了黑心的欠薪者那豈不打臉?

但不管咋樣,我認為欠債和到奔馳車店維護自己的權益還是要進行分割,一碼歸一碼,不能一概而論,在車輛問題上女車主沒問題,值得稱讚。但是如果她真的欠債不還,那也必須付出代價,你的利益是利益,別人的利益同樣也是利益。


元芳有看法


看起來是很典型的陰謀論,有人認為這是奔馳公司下的黑手,目的是圍魏救趙。也有人認為奔馳女的維權觸動了太多人的利益,要是引發全國範圍內的退金融服務費的行動,那不知道動了多少人的奶酪。。

反正這事是腦洞有多大,就可以猜多大。最初奔馳女的維權確實很剋制,很法律。最後的結果基本上也在意料之中。只是補辦生日會,怎麼看起來有些鉅額賠償的意思。去德國工廠參觀,這也是混了個免費的歐洲遊呢?

至於奔馳女名下的公司欠款的事情,捋一捋控股關係什麼的,似乎奔馳女也沒有否認。看起來也確實是民事糾紛,雙方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就好。在法院判決前,我們似乎沒有必要就認定奔馳女是老賴,擺出一副眼見英雄也會落水的幸災樂禍的樣子。


這種維權動了不少人的蛋糕不假,要是大家都去退金融服務費,估計有些人要恨死了。真要是說有人故意下黑手,我也信。


律師獨角獸


一切皆有可以,從推論上講因為奔馳女這次維權觸及這個行業人的利益,她的維權之路到最後達到和解也出呼許多網友的預期,我想肯定有她的難處阻力不小,就像她一開始就說受到他人電話及信息威脅,到後來政府部門工商稅務機關的介入及一股退金融服務的潮,讓不僅是該車行及其他車行也受到壓力和利益損失不少,甚至波及的股市,所以這麼想不是沒道理的,人家報復反擊的話也在情理之中,現在各種猜疑都有在事實沒有清晰之前不要下定論,時間可以證明一切的,望不要急於站隊。不過還是敬佩她之前在4s店的當面理論的口才,給她畫一筆表示敬意。



手機用戶角落


我剛才仔細把媒體的報道梳理了一遍,包括國內比較權威的調查新聞機構澎湃新聞(上海)和紅星新聞(成都),調查的比較詳細,如果你去仔細好好看一遍,你就不會覺得,這是不是在黑她了,事情確實比較嚴重。

維權女王W女士(真名薛某,或者薛女士)買到劣質奔馳車沒錯,她“潑婦”一般維權也沒錯,她是研究生,口才好、思維縝密,引發全國廣泛關注,最終維權成功,都沒錯,錯在哪兒?錯在她把20多個商戶(大多數是小業主,全家一輩子積蓄,還有的是大學生創業資金)575萬錢,捲款逃跑了,玩失蹤大半年,結果是:女研究生拿著商戶們的錢,去買66萬元的豪車,成為劣質貨,導致維權。



舉個簡單例子:你把我們家的錢騙走了,去買了一輛豪車,車的質量有問題,去維權成功,成為維權女俠、維權鬥士,儼然成了維權成功的標杆式人物,你心理是啥滋味?

或者說,你欠我的錢不還,手機關機停機(目前媒體都聯繫不上),卻用我的錢去買豪車,運氣不好,買到質量有問題的車。

事情簡單經過就是:西安奔馳女車主薛女士和老公徐某在上海開了一家公司,老公是公司創始人和總經理,她是監事和營運總監,負責招商,公司負責經營管理上海一個美食廣場,她負責把這些商戶(大多數是外地打工,投入20多萬在餐飲廣場開店)招進來,收取租金。商戶們每個月的營業額打入奔馳女車主和老公負責公司賬號,每個月扣除營業額25%後,剩下的營業款,再返還給商戶,但是,後來,因為經營問題,公司幹不下去了,她們也不把營業款還給商戶,就跑了,玩失蹤大半年,商戶一直找不到,此外,還拖欠部分廣告商、餐飲廣場幹活工人和物業公司的錢。

這下明白了,雖然一碼歸一碼,但是,她買車的錢,來自商戶們的血汗錢(目前因餐飲廣場經營不下去停業,商戶們餐廳停了),還玩失蹤,找不到人,要不是這次她維權動靜鬧大了,估計商戶們還是找不到,這就是典型的老賴,或者涉嫌詐騙或者捲款逃跑了,如此之人,即便她是博士生,又有什麼用呢?口才好、文化高,還不如心好、三觀正,做人正,不然,你再漂亮、有文化,白搭。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正值奔馳車主女研究生“坐引擎蓋”維權事件發酵之際,又引來了另一個維權焦點,網絡爆出此當事人曾經欠下鉅債,攜款而逃,不知所蹤。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啊,網絡再起波瀾。暫不說“欠債潛逃”這件事是否真假,單就女當事人從“維權女神”到“欠債騙子”的身份的轉變,無疑給人們帶來了更多的話題,一方面是正義的化身,另一方面又是被追討的對象,到底孰是孰非,此時已真假難辨。

此事一出,網絡沸騰。網友的評論更是五花八門,有人為女車主喊冤鳴不平,說是奔馳還是你大爺不好惹;也有人感嘆女當事人雙重標準,同樣是維權,只用法律保護自己,而沒有同理心去維護討債的人。

在這裡,我談幾點看法,就算是回答題主的問題了。

是否欠債而逃?事實有待考證

網傳的女當事人欠債一事,是否為事實需要考證,到目前為止,沒有相關權威部門出來說明本事情的真相或是調查的結果,只是出現在網絡的部分社交自媒體中,爆料的時間點跟女車主維權高度重合,並且是在剛剛和奔馳達到和解後。因此難免引起大家的質疑。

有媒體爆料女主就是老闆,欠債不還;也有人稱女主只是公司的一個監事,不是法人,企業糾紛與個人沒有關係,就算是企業欠債,也不能由公司的某個高管或稱之為員工來承擔。誰說的真話,誰說了假話,一頭霧水。

是不是有人故意為之?

由於爆料的時間點特殊,就是在當事人和奔馳簽署和解協議後。自然而然地,眾多網友認為是奔馳開始洗白和反擊。他們認為,奔馳仍然是業內的大爺,想拿大爺的錢不是好消化的。面子上態度誠懇認錯賠錢,背地裡花錢造謠抹黑,這種劇情“反轉”的戲我們在網絡見多了。

因此,不在少數的網友們認為這是奔馳公司幕後策劃的一出好戲。但,是不是有人故意為之?是不是真如網友所說奔馳是幕後推手?或是某些自媒體出來“蹭熱度”繼續炒作話題,皆有可能。

我們需要的是什麼?擦亮自己的眼睛

整個事件的確吸引人們的眼球,撲簌迷離。在現代的自媒體時代,信息錯綜複雜、真假難辨、觀點多樣,容易給我們造成一種信息飽和感。如果不能對網絡信息進行過濾,那麼就會引導我們誤入歧途,看不到事情的原本面貌。

因此,我們不能人云亦云,信息量雖大,但我們要有自己的理性判斷,能從網絡信息中篩選有用的信息,屏蔽無效的惡意炒作,吸收對我們有益的觀點。一句話就是擦亮自己的雙眼,不要被迷霧所遮掩。

魚眼觀:“維權”與“被維權”,一碼歸一碼

理性看待問題,一分為二分析問題,實事求是解決問題,是我們必須修煉的甄別能力之一。就本次事件來說,不管女當事人被人爆料欠債的事實如何,我認為,女當事人的奔馳“維權”和被他人追債的“被維權”是兩回事,一碼歸一碼,不能混為一談。

首先,奔馳維權是主動維權,是對奔馳車漏油而得不到解決所進行的抗爭,是對“店大欺客”最有力的鬥爭。通過最後協商解決圓滿收場,說明這已是事實!這事實告訴我們如何利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如何利用清晰的邏輯思維來為自己辯護,如何鼓起巨大的勇氣向行業潛規則說不,這些都是值得我們學習的,也引起了行業內的監管和政府部門的關注。

其次,被爆欠債一事,目前沒有被證實!若是她所在公司的經營行為,或是她所在公司經營不善造成的,而當事人是監事,那也只是員工,欠債應該找公司,而不是員工個人;若她就是公司的老闆,那麼追債的人也應該走法律的途徑進行合法合理地維權,這是天經地義的事。

因此,這本來就是兩回事,不要轉移視線,混淆視聽。奔馳漏油是事實,維權也是生動的教科書,從始至終沒有發現當事人哪裡有不妥之處。我們應該看到事情的本身就是奔馳維權事件,而不是遷就於個人的所有歷史與成敗。至於是不是故意有人為之,已不是那麼重要。重要的是,我們要懂得如何去偽存真,如何辨別是非,如何在自己的權益受損的情況下進行有尊嚴、有理由、有依據地維權。


魚眼觀瀾


很明顯是利之星的報復!也是利之星一貫的手段!這些所謂商戶討債早不討晚不討,偏偏薛女士與奔馳達成和解後就出來討,明顯背後有利之星團隊組織助力操縱,因為如果未達成和解之前發動討債,可能逼迫薛女士與利之星奔馳死磕到底,如果和解後時間久了再發動,熱勁過了沒關注了,僅此時間節點一點,即可判定討債絕對幕後有利之星奔馳操縱!推測利之星在薛女士維權事件過程中,把薛女士底細摸清,選擇最有利時機,組織幫助這些商家發起討債事件,目的只有一個,報復!讓所有維權的消費者看看,和利之星奔馳對著幹,絕沒好下場!用心堪稱陰險狠毒!


家奴121


西安稅務局人員的解釋墊資服務費根本就是騙人,他一定是在維護西安利之星的利益,我也是做汽車銷售的,用戶貸款從二個渠道一個是銀行,一個是奔馳廠家,用戶先申請貸款並且提供自己家房產做抵押,銀行和廠家看到你的抵押物他們借錢給用戶沒有風險的時候,他們就開始讓用戶交首付,用戶首付交了如果是廠家搞的,那麼經銷商把用戶登記證書寄給廠家貸款廠家直接打到經銷商帳上,不存在墊資,銀行就更不可能了,如果用戶符合標準,三天就下款了,西安稅務局人員根本就沒有去取證,如果查查那個第三方是否在用戶提車的時候給利之星奔馳店打款了,款的金額是否一致,時間是關鍵,他們可以造假,如果稅務局認真查,就知道是假的了,西安稅務局應該本著對國家對人民負責的態度對待偷稅漏稅問題,因為我們國家的稅收是保障人民群眾利益的重要經濟來源,所以稅務局應該對國家利益負責!


用戶9048310165054


公司法規定,承擔責任的是公司,不是維權女個人。但是,公司法也規定,公司應當依據公司法開展經營業務,個人資產與公司資產不能混淆,應當合法經營,在合法經營情況下,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即使虧損也只賠償10萬元。

從註冊金額十萬元,就敢收取費用這麼高,公司是否有能力履約?有無會計?是否開具發票?收取費用進入了哪裡,是公司賬戶嗎?

大數據這麼發達,公安查一查就知道了,如果有問題,那不是小問題,夠刑事責任了。

公司法有案例,刺穿公司的面紗,就是避免有人藉助公司名義,行不義之舉。債權人可以要求股東進行強制清算,查清賬目,追究股東責任。


酸菜魚專業供料


我想說一下,不管奔馳車主所在公司有啥欠款,由法律處理就OK了,難道她的欠債比利之星收黑錢的社會危害還要大,我們就該被資本權力隨便玩,我們在不發聲,下一次被收黑錢絕對就是我們的,看看現在車行收黑錢大行其道,為啥為啥為啥,有錢就是好可以招募大量的水軍,現在社會欠錢的公司的法人少了嗎,單單就她天天有人把她推到頭條,為啥為啥為啥,沒有人出錢在推波助瀾,目的就是大家不要關注當前哪些收了的黑錢該如何處理退這些錢從何處來,這些錢不知道進了哪些人的口袋,如何退。感覺下次我們如果去維權估計也就在這個奔馳車主的模樣,你的全部信息在網絡上飛這個是算暴力的範圍不,我們還敢維權嗎人家有強大的後援,連央視去了就吃的是閉門羹,我們還能有啥子作為,難難難難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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