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刑法中的脊杖是什么刑法?

陌城64518617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脊杖是一种肉刑,是用板子打击人的背部。

相比打屁股,脊杖是比较危险的。

人体中,屁股的肉最多,又没有重要器官。板子打到屁股上,有肉作为缓冲,一般都是皮肉伤,不会伤筋动骨,也不会死。

但脊杖就不同。板子打在后背上,背部没有什么肉,几乎就是打在骨头上。

只要脊杖的打手出手稍重,受刑者就很容易受重伤,残疾甚至死亡。

唐朝改革以往的酷刑。唐太宗和大臣研究过,认为汉代将一些断手断脚的肉刑改为脊杖,反而增加了死亡率。

体质较弱的人,几十脊杖足以打死,必须减弱。

到了宋朝,脊杖最多一次打20下,再多就容易将犯人打残甚至打死。

至于金庸小说天龙八部中,少林寺方丈要求打200脊杖,最终被活活打死了,这也不是夸张。

在三国演义中,黄盖和周瑜演戏,就被打了五十脊杖。

虽是演戏,这脊杖不是假打,而是真打,最终皮开肉绽,鲜血迸流,扶归本寨,昏绝几次。眼见黄盖被脊杖打的不成人形,曹操才相信他会叛变。

所以,即便是水浒的好汉,只要遇到脊杖,一般也是好汉不吃眼前亏,认怂免打。

武松被张都监陷害后,被按下乱打脊杖,只得赶快承认自己是贼,不然恐怕被活活打死。

就算武松这种壮汉,遇到脊杖也是顶不住的。

因为脊杖死亡致残率很高,元明清时期就废除了,只打屁股。

需要说明的是,脊杖不是中国特有,古代世界很多国家都有脊杖。


萨沙


脊杖属于杖刑的一种。

杖刑是指用荆条或竹板拷打犯人背部、臀部、腿部的一种刑法。其中拷打背部就是脊杖。

早在东汉,就有杖刑作为刑罚的记载。而杖刑作为一种正式的刑罚手段并写于刑法,是在南北朝梁武帝时期。

早期的杖刑分为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共五等。杖刑和鞭刑、徒刑、流刑、死刑并列为五刑。到了隋朝,废除了鞭刑,另立笞刑。但此时的杖刑比前朝处罚的要重,分为六十、七十、八十、九十、一百共五等,所犯超于五十笞者皆入杖刑。

到了宋朝,宋太祖赵匡胤制定了折杖法,用于重刑的代用刑。折杖法规定除了死刑外,笞刑、徒刑、流刑都可以折换成杖刑。笞刑可折换成臀杖,徒刑、流刑可折换成脊杖,其中脊杖数最高不超二十。

杖刑是五刑中仅重于笞刑的次轻刑罚,所以历朝历代都对刑杖工具做出了详细的规定,避免刑罚过重。历朝历代规定虽略有不同,但都相差无几。刑杖大多由荆条制成,长三尺到五尺不等,重一斤左右,清朝刑杖略大,长六尺,重两斤左右,由竹板制成。都非今人想象的那么夸张,以唐为例,唐律规定:“杖皆削去节目,长三尺五寸。”“笞杖,大头二分,小头一分五厘。”“决杖者:背、腿、臀分受。”“杖长短粗细,不依令者笞三十。”

脊杖是杖刑中最严厉的一种,因为人体构造的原因,击打背部相比臀部和腿部更易致残甚至致死。所以宋以后,慢慢杖刑就不击打背部了,到了元代,除讯杖外,皆臀受。到了明清已经明确规定,杖刑只准打臀部。

总而言之,脊杖属于杖刑中最严厉的一种,起源于东汉,南北朝形成制度,在宋朝成为一种替代重刑的附加刑,到了明清被明令禁止。





宋在唐后


脊杖是一种刑法,不是一种治罪的标准,根据前后唐书记载只有京兆府方可当场判死官民,它可以说是最高的权力机关。其余的地方官吏杖死百姓需要受罚,脊杖是对犯人狡辩的一种惩罚,所以在《水浒传》中脊杖后有的被发落,有的被免官;没有活生生打死的。有时根据当时的刑律不构成犯罪的,但地方官认为他有罪可脊杖受罪,不受牢狱之灾,就和缓期一样


黑不溜秋的糟老头


脊:脊椎,脊梁。杖:棍子。顾名思义,是以杖跶脊背。是杖行中最重的一种,重则可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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