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母為大,還是養母為大?

飄7713


毫無疑問。生母不如養母恩。我的侄女就是堂哥和嫂子的養女。哥哥嫂子結婚多年一直沒有生育。嬸子就從鄰村抱來個女孩子一一我現在的侄女。當時孩子剛剛出生兩天,她的生母連續生了三個閨女,生父母想生個兒子。那時候計劃生育很厲害,無奈生父母就想把剛剛出生的小女兒送人。正好我的堂哥堂嫂想抱養一個孩子,雙方一拍即合,於是鄰村的女孩就成了我的侄女。堂哥堂嫂和別的父母一樣,一把屎,一把尿的將侄女養大成人。付出的比別的父母還要多,因為他們沒有母乳。靠奶粉將孩子養大,其中的辛苦養過孩子的都明白。後來他倆又生了一個女兒,但對養侄女的愛一點也不比親生的少,甚至愛養侄女更多些。唯恐別人說有了親生的慢待了養女。現在倆女兒都出嫁了,倆女兒結婚陪嫁都一樣。婚後養侄女的生母找人給孩子捎話說,想去認親,養侄女根本不認。說只有一個爸爸一個媽媽。現在他們一家依然很幸福,希望他們永遠幸福下去。當然不是說不認生父母就好,畢竟是生身父母,而且送人也是有原因的,不是買賣,也不是遺棄。真心希望侄女也替生父母考慮下,儘早相認。


秋楓22296102


悟空此問符合本人的身世。我生父母一共生了我們兄弟姐妹八個,弟兄排行我為老三,兄弟姐妹我排第六。由於舊社會有多孑多福的傳統習俗,生父母雖生了我們,卻無能把我們撫養成人,於是我和我的一個姐姐、我、還有一個妹妹都給人家抱養了,家中還留有大哥,二姐,三姐,四哥。(還有一個頭胎的姐姐過世了)最後出生的三個都離家分別姓了外姓。我是三歲時被生父母送人抱走的,那時是一九五四年國家三年困難時期,養父母為了撫養我,他們受盡了飢餓,把僅有的一點糧食給我度命,養父吃草根,啃榆樹皮充飢,終於因飢餓得了浮腫病離開了人世,以後我就是由我養母把我養成人。如今我已是古稀之人,生父母和養父母均不在人世,如果把生父母和養父母放在同一天秤上,誰重誰輕?我內心中是怎樣想的?你們應該清楚。但是我最後還是要說一聲,養父母恩重如山,我的這一生以及我的下一代永遠是養父母的繼承人。


深山老林148190934


我認為養母大

雖然生母,生育了你,懷孕十個月,但是出生就拋棄了你,這樣的母親,不要也罷。

我就是這個情況,我母親生下來,就走了,我從小和婆婆,爸長大。

現在最近一年,她突然聯繫我,雖然有了微信,我從來不和她聊,她給消息我就回,她不給,我也不會主動。

不知道說什麼,完全就是陌生人。

小時候讀書,經常看到別人媽媽給自己孩子,送吃的,下雨送傘,我從來都是一個人,頂雨回家

也從來沒人送吃的,那時候好羨慕別人的。

不說了,這感覺太難受


2019努力奔跑的蝸牛


養母為大!,

我有一個鄰居大姐,一生沒有自己的孩子,她要了一個女兒。女兒的父母孩子多,又因為她是個女孩,所以送大姐了。大姐是個老實善良的人,把這個女兒養大,並且上了大學,考上了公務員。這個女孩後來知道了自己的身世……。

知道了,她表示:也不回到生母身邊,她說:沒有養母,我不能上大學,我考不上公務員,我來不到城市……!

現在這個女孩50多了,過年過節帶著養母回老家走走,也順便看看生母。


沐清風明月


在這個問題面前我是冷血動物,有人會問我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我從三歲離開的生母,被親生父親趁生母不在家把我送給了親叔叔的結拜弟兄後來走到養母那邊我過得怎麼樣只有我自己和那邊的街坊鄰居知道,由於各種原因我被養母掃地出門二十年了,所以我現在對誰都沒感情說真的,我從小時候因為別的原因我就想將來一定做個大孝子可是後來成長的經歷讓我無法如願,我現在不後悔當初和養父母分開,但是我也愧疚畢竟在他們手下長大的,說實話我對養父母存在在他們手裡長大的那麼點感激之情,除此之外沒有別的,我現在和親生母親已經相認可是由於從小就離開了,現在我生母說話我都聽不懂(因為她歲數大了不會說普通話)我自己平時一直在想|自己為什麼我對她不像別的母子那樣有感情?可是無論怎麼想怎麼勸自己,自己真的感覺沒有那樣的母子感情,所以我經常在想我簡直就是冷血動物


張其玉獨闖天下


生母都是迫不得已啊!可養母家怎麼也是瞧不起生母的。流傳一句話養母大於天,生母拋一邊。我想說這話是無稽之談,生母懷胎十個月到下地猶如起死回生,幾乎是生命換一個小生命,養母把你養大也十分辛苦,但也應知道懷胎的艱難。總不致於教養大的子女把生母丟一邊吧!人生相逢都是緣。我認為把你生下耒和另有人把你養大了,你是非常幸福的,最起碼痛愛你的人你比別人多啊!你若不認生母這隻能說明你沒有懂得人情世故。三父八母你都不懂,指望你行孝道怕也會是空談。要知道生母是母,養母是母,這都是修耒的親情,你會感到幸福,你有許多親人也會感到自豪。所以養母離不開,心裡也要裝有生母,不可拋一邊啊!


水木年華70761988


生母是唯一,養母可多位。誰都可以是養母,但生母不可以。

所以,生母天定是主。

所以,養母天定為次。

至於未成年階段,養母可能在照看培養方面,付出的辛苦較多,但也難抵十月懷胎一朝分娩之辛苦。

何況,生母是無私的不求回報的,生母生育之恩是無法回報的,是回報不完的。而養母是為將來養老要回報的,即養你小,你就養我老,養老以回報養小,已報答完養小養育之恩,贍養責任已然盡到,互不相欠了。而生母生育之恩是永久相欠的。

當然,有些特殊情況較為例外,比如被生父母遺棄的孩子視同孤兒院孩子,屬於無主的孩子,主位缺失了,只剩次位了。有的隨便送人後與孩子再無來往,也不相認,也屬主位缺失,只剩次位了。這類孩子少了一份生母的疼愛,同時也少了一份贍養義務責任,少了一份負擔。

所以,主次天定,主次可分。

所以,生母為大,養母為次。

文章中常曰:偉大的母親,指的是生母,非指養母。所以,從未有人寫文章:偉大的養母。現在可以明白了,中國的文化傳統早已確定:偉大的母親,生母為大。

如有得罪為生母或為養母之處,請多加原諒為盼。

自古對十月懷胎及一朝分娩,聖人及常人,均未有評論是對或是錯之說,所以,當今之人也不應評論是對是錯。因為,如果沒有了十月懷胎,沒有了一朝分娩,也就沒有了人類。當今競有人講究自己的生母懷孕自己是為了快活才生了自己,真是對生母大不敬、大不孝愚蠢之極也,真埋怨其生母生他這孽種之時真應該兩腿一使勁把這孽畜夾死。

十月懷胎,時刻要提心吊膽,怕磕碰著肚子裡的孩子,動轉不便走路不便,睡覺不便翻身不便,吃喝禁忌各種禁忌,翻腸倒胃嘔吐數月,發胖身體,沉重負擔,天天跑醫院保胎養胎,等等麻煩,辛苦自不必說。

更是到了一朝分娩時之痛苦,俗話說:生個孩子半條命,關鍵時刻難產決擇是保大人的命還是保孩子的命,許多人難產死於非命。分娩痛苦難以盡述。

以上所說,十月懷胎,及一朝分娩,之辛苦,之痛苦,這哪裡是養母所能想象所可比較,養母負擔的吃喝穿用之勞是難以與生母比較的。更不是以共同生活的時間長短,來計算功勞大小來分主次的。何況,你有義務贍養待奉養父母,養父母臥病癱瘓在床時,可能需要你床前盡孝每天端屎端尿,擦腚洗澡餵飯喂藥,沒白天沒黑夜,10至20年之久,你到那時就全明白了。養母養你不是白養你的。這時的養父母對養子的期望值很高,特別是沒有生育過的,他們希望象從小抱著你疼你一樣,你也這樣對待養父母,但你根本做不到,所以,這時候的親情很可能變成仇恨,養子變成忘恩負義之人,再重新審視養母怎麼變成無情無義心狠之人。有可能一切全變了,變的都互不認識了。

到了這時的養子,年令也已老邁,悲痛之餘,才忽然想起親生父母,生身之恩親情無以為報,只因做人太難,難在多數人太無知,剛才知道,自己已老,明白之時,為時已晚,大錯鑄成,無力迴天。遲了。


沒了尖的球軍事頭盔


生育恩沒有養育恩情大,因為懷胎十月是有限期限,養育之情需要二十幾年,其中包括嬰兒,幼兒,學齡前,童年,少年,青年,從呱呱學語到大學畢業,每一個點點滴滴都是用血汗助成的,其中辛苦不可用一言一語能表達或代替。

我朋友在路邊撿到一名棄嬰,男孩,不知生父母有什麼難言之隱,把孩子丟到路邊就走了,沒有留下字條寫上原因,孩子生日都不知道是哪天?我朋友就按撿到的時間計算上的戶口,花了好大心血扶養孩子,就說孩子可憐,比自己的孩子都金貴,孩子現在十多歲了,就說自己是朋友生的,全家人其樂融融生活在一起可幸福了。

養母也好,生母也罷,都是愛孩子的,目標一致,都是望子成龍,望女成鳳,孩子也是一樣,善良才是根本,無需爭論恩情大小,拿出一顆善良的心去面對父母,不愧於人生的最基本底線,無論是父母還是兒女,都拿出自己的擔當責任和義務,蒼天不負有心人,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只為那夕陽餘暉


當然養母為大了,生只是一種偶然罷了,不是你及生你之人可以選擇的!沒辦法,懷上了你,除了打胎只能生下了,這並沒有什麼感人的成份在內,整個大自然的動物生命,都是這麼來世的!

生而不養何來恩情?生只是不小心懷上了,不得以,不得不生,真的談不上什麼恩情,僅為一種天意及本能使然而以!而養才是責任所在,這過程中的辛苦才是為人父母者最偉大無私之處!

生母未經你的同意就把你生下了,這有什麼可以感激的?生母不經意地懷上了你再把你生下來,這有什麼值得稱道的?而真正讓你感激而應感恩的,是父母把你從嗷嗷待哺養護成人的這一過程,母親在你成長中的呵護,她的哺育、她的懷抱、她的無私……這一切才是令兒女們動容的原因,恩情不在於生下你的身,而在於養護你成人!


死就死唄誰人不死


不奉承的說: 養母為大!

無論什麼原因,做為生身母親,生了不養,她已失去了做母親的意義!

養母的偉(為)大之處,就在於她和你並沒有血緣關係,能救你於水火、能賦予你第二次生命、能無私的為你付出一生。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做為養子,該善待養母。養母養子間才是活生生的母子情深!

那親生母親,除非是不可預見的理由,否則,說的好聽些,她也是你的母親,說的務實些,她真的不配做兒子的母親。虎毒不食子,或重男輕女、或生了個殘疾、或生的不盡人意,便狠心的把孩子送人、或道旁遺棄、甚有喪盡天良良的賣去,似乎孩子的死活於她沒有關係。

請問,生母棄了你,養母救了你,憑良心說:你說誰偉(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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