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綠化小區物業砍10多棵老樹”後續 益豐物業被上限五倍處罰並對毀壞樹木進行補植

生活報4月17日訊 17日,本報報道了哈市道外區太平大街綠化小區院內10餘棵樹被砍伐一事,當天20時許,哈市道外區園林管理局通報了此事的處理情況,哈爾濱益豐物業對毀壞的樹木進行補植,並被上限五倍進行行政處罰,該區域管理員馮志國被調離崗位,依據相關規定追責。

17日,道外區園林管理所所長唐鳳蘭向記者反饋稱,根據市民舉報,16日下午3點左右,她和副所長李曉光及該區域管理員馮志國到綠化小區現場進行調查取證,發現小區院內確有3株已砍伐的枯死樹,而未經園林部門批准的19株活樹也被伐除,他們立即聯繫哈爾濱益豐物業,被告知物業經理展麗梅不在單位。“我們電話與之聯繫,並通知其17日8時30分到道外區園林管理所就毀綠事件進行約談。17日8時30分,我們根據調查取證情況,形成轉辦件移交道外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處理。8時40分,園林管理所仍沒有見到接受約談的物業經理,我們再聯繫她,電話一直處於不接聽狀態。”唐鳳蘭說。

哈市道外區園林管理局通報,4月16日下午,道外區園林管理所接群眾舉報,道外區太平大街280號綠化小區內物業砍伐樹木。接到舉報後,區委區政府領導對毀綠事件高度重視,杜平副區長責成道外區物業辦迅速聯繫哈爾濱益豐物業配合調查;要求區園林管理局協調相關部門聯合嚴肅查處,上限處罰。據道外區園林管理所反映,益豐物業於2018年夏季曾提出申請,要求伐除小區內枯死樹木。管理員馮志國到現場踏查後,認定3株枯死樹按規定可以伐除,並下達了《處理枯死樹(枝)通知單》,並告知該物業砍伐枯死樹時,必須通知管理員現場監督,但迄今園林管理所尚未收到該物業實施伐除的通知。

17日9時,園林部門、執法部門、太平街道辦事處有關人員到達綠化小區毀綠現場,再次確認毀綠樹木及數量,確認砍伐樹木共計22株,其中,3株枯死樹經過園林部門批准,其他19株未經批准,屬私自砍伐,測算毀綠賠償明細轉交道外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並共同到太平大街派出所報案。

處理意見:

1.依據《哈爾濱市城市綠化條例》有關規定,道外區園林管理局現場督辦違法行為人哈爾濱益豐物業對毀壞的樹木進行補植,恢復綠地原貌。

2.道外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對哈爾濱益豐物業實施上限五倍的行政處罰。

3.公安機關根據當事人違法事實和物價部門測算結果,依法對益豐物業進行調查處理。

4.道外區政府依據相關規定,將管理員馮志國調離管理崗位,依據相關規定嚴肅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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