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禧太后該不該為“火燒圓明園”負責?

好像蝴蝶效應一般,一場法國巴黎聖母院大教堂屋頂的大火竟然點燃了中國,而晚清的統治者不幸躺槍。

這場大火喚醒了火燒圓明園的記憶,對圓明園的惋惜也隨之而來。

慈禧太后該不該為“火燒圓明園”負責?

就像一位英國學者指稱:“相信西方人能從巴黎聖母院可怕的火災損失中,體會到法國和英國焚燒圓明園和破壞其他國家珍貴文物時中國和其他國家所遭受的切膚之痛,也希望西方人對此有所反思。”

很多人在講八國聯軍火燒圓明園復仇、慈禧老佛爺搜刮民脂民膏修建圓明園、英法聯軍燒之前慈禧做了些什麼等言論,直接讓慈禧太后成為火燒圓明園的負責人。

這些言論過於離奇了,畢竟中國教科書中從未隱瞞這段歷史,略作搜索也可知,圓明園是在第二次鴉片中,於咸豐十年(1860年)被英法聯軍燒燬。此時慈禧僅僅是貴妃,離她獨攬大權還有32年。

慈禧太后該不該為“火燒圓明園”負責?

即便將慈禧太后替換成晚清統治者,也沒有皇帝該為英法兩國的野蠻行徑負責。

為了扭轉中英兩國之間的貿易差,英國開始在印度種植鴉片,煉製鴉片運往中國。在鴉片戰爭前,鴉片已經給中國帶來嚴重的社會問題,還在經濟層面導致白銀外流,進而引起通貨膨脹,使清廷財政枯竭。

當時朝野上下對防止白銀外流打成一致看法,然而是否允許種植鴉片分為兩派。一派弛禁、一派嚴禁。雖然林則徐認為如兩害取其輕、民間私種鴉片比輸入鴉片更可阻止白銀外流,但當兩派較量之時,他毫不猶豫的選擇支持嚴禁派的黃爵滋,並得到道光帝的支持,前往廣東禁菸。

但沒有想到的是,列強用堅船利炮打開了中國的大門,鴉片戰爭後,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至道光二十九年平均每年進口33,000餘箱;道光三十年至咸豐四年增加到每年50,400餘箱;咸豐五年至咸豐九年增加到每年64,200餘箱。僅在鴉片戰爭後10年中,白銀外流量達1.5億兩以上。

慈禧太后該不該為“火燒圓明園”負責?

即便如此,英國與法國仍不滿足在中國獲取的利益,於1856年趁太平天國運動之際,以亞羅號事件及馬神甫事件為藉口,聯手進攻中國,是為第二次鴉片戰爭。

這次戰爭就是以英法火燒圓明園,美俄坐享漁翁之利,與英法共同強迫清政府簽訂《天津條約》、《北京條約》等條約結束。

這段歷史無疑也是沉痛的,此後中國湧現無數先驅者,不斷進行反思試圖探索中國崛起之路,想要改變落後就要捱打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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