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爸爸56歲想再婚,找了一個五十歲的女同事,她要8萬塊錢才同意結婚,你怎麼看?

木蘭香麗麗


都到了知天命的年齡了,是為了錢還是要找一個志同道合的人呢?

如果是為了錢,我無可厚非。畢竟每個人的想法是不同的,所以說不能拿我自己的想法,去約束別人的看法。

如果是我,我不會。因為我知道我需要什麼。並不是千篇一律,都是為了錢而活。

錢是很好,但是活的有尊嚴。因為雙方都有孩子,不為別人著想,為了將來,以後相處,也不會這麼做。

如果把婚姻建立在金錢上,你還相信自己將來會幸福嗎?

如果為了安全起見,我想大可不必,因為一個安穩的婚姻和家庭不取決於一方,而是雙方共同的義務。

家是雙方共同維持的,如果為了錢走入家庭,將來鬧矛盾,會給自己留了很多的隱患。

知天命的年齡,就是找一個志同道合的人。相扶相誠的走到老,讓自己的晚年怎麼幸福怎麼開心是最好的。


WF楓葉藍


“56歲二婚,給女方8萬”,我覺得正常,老家就有這麼一個例子。



鄰居王大娘,50歲那年丈夫突發腦梗去世,兒子早已經分家另過。當時大娘的姐姐比較擔心大娘,畢竟才50歲,還很年輕,一個人過不容易,想著讓大娘再走一家。王大娘,人比較白淨,幹活乾淨利索,家裡收拾的井井有條,所以介紹人挺多。

大姐的一個朋友給妹妹介紹了市裡的退休職工,大爺60歲,老伴也走了一年,三個兒子、一個女兒,大爺和子女們生活不習慣,一直一個人住。子女們不放心,想給父親找個老伴,照顧一下生活。



兩家相看,覺得比較合適:大爺雖然年紀大些,但市裡有房子,有退休金,夠兩人生活。大娘,年輕、身體好,人又能幹利索。介紹人提了大娘的條件:要給買個社保。

那時,買社保要繳納七萬多,55歲領工資,每個月400多,也夠將來的生活。

大爺一家考慮,現在顧個保姆一年還得兩萬,人好好照顧父親也值,同意了大娘的要求。兩家簽了簡單協議:將來女方不參與分家產,男方給女方購買養老保險。大娘和大爺領了結婚證,一起生活。



如今,老兩口一起生活了十年。大娘照顧大爺很精心,大爺喜歡吃餃子,大娘一週包兩次,每次多包一些,叫孩子們回來吃,走時還給帶些。孩子們也很感激大娘,衣服、鞋子買了很多,過節、過生日經常給大娘錢。大娘兒子從老家來,給幾個哥哥姐姐帶了老家種的大米,哥哥姐姐們也不虧待弟弟,一家人處的和和樂樂。

大爺的兒子說“當時給姨花了七萬多買社保,這些年姨對父親精心照顧,老兩口好好的,我們就放心啦,相較錢來說,人更重要”。

其實,七萬、八萬確實挺多,可有個合適的人來照顧父親,父親身體健健康康的,比啥都強,您說呢?

(以上是我的一些看法,您有何高見,歡迎留言交流)


燦爛的格桑花


五十八歲的男人,找五十歲的女人。這樣的組合,其實就是典型的“老來伴”為目的的結婚理由。既然“為伴”,就要互敬。而互敬才是“互伴”的基本保證要素。五十歲的女人,已經進入“絕經更年期”的生理狀態,對“男歡女愛”人類生理,基本需求,日況欲下,只剩十維持和敷衍的狀態了。所以,我前面所說的“為伴”的現實生活,都是以精神互慰為主的,“老來伴”的理性家庭生活了 。

五十歲的女人,再婚提出要八萬元的要求,就是一種不理性的行為。說句不好聽的話,這樣的要求有“自不量力”嫌疑。當然也許此女人,也有自己因為要八萬元的理由,這個理由肯定是說需要“婚後的經濟保障”。所謂年輕女人,在結婚前提出一定數量“彩禮”,的確是女人對結婚需要的“保障”。而受保障的對象,其實是婚後生出的孩子,需要的保障。這樣才會讓“彩禮風氣”盛行起來。因為男方是被保障對象的親生父親,也就非常樂意的拿出這筆錢來。而這位五十歲的女人,已經失去生育功能,那麼你也需要彩禮錢,是為誰提供保障呢?所以這樣的彩禮錢,是沒有任何理由索討的。女人最慘的就是,不懂怎麼付出自己的愛。

女人如果不性感,就要感性;如果沒有感性,就要理性;如果沒有理性,就要有自知之明;如果連“自知之明”都沒有了,剩下的她,只有不幸了。謝謝閱讀!

我不知道怎麼會有那麼多讀者,會替一個把自己當商品,來經營婚姻關係的五十歲女人,提出同情的抗議聲的?我是不是可以認為,這部分女人,對婚姻的追求,僅僅是形式?而利用結婚的要求,要些禮金,才是真正的內容呢?權且如此的化,我真不知道這樣的狀態,是這部分女性的潛意識裡,把婚姻商品化了?還是提出這樣要求的女人,把自己的品味降格到下三流了呢?

這幾天我收到這樣的二,三個人回覆,真的是讓人瞠目結舌了。請看其中一條:”婚前不講清楚難道婚後講?現在市場價保姆一月工資5~6千丶何況嫁人、嫁過去還要做家務:你真是二百五、”大家看完這一條的話,肯定是明白了,這位網友把婚姻,當成徹底的買賣了。而價格的標準就是,高於保姆的參考價。我真不知道這位,把自己當做什麼物件了?

農民工思維的典型代表,就是電視劇《都挺好》裡的保姆。觀眾們都把那個保姆當反面教材,但是還有那麼多人,和保姆同一立場。更有甚者比這保姆更厲害了。我想明成,明玉把這保姆的行為,認定為“騙婚”。那麼,和保姆同一立場的網友們,你們認為呢?

為這個問題的爭執,已經持續了好幾天了。特別令我“難堪”的是,有些網友“讀題不清”,就敢寫評論。而評論的水平,不是文不對題,就是“偷換概念”式的糾纏。看後真是啼笑皆非的直搖頭?但是我還得耐心的,一一回復啊?總不能讓那些錯的離譜的言論,能堅挺的在這個公共媒體上,誤導思維吧?首先,我的認識中,結婚應該是雙方經過深入的瞭解後,認為對方是可信的狀態下,才能進入婚事議程的。既然在信任基礎上議婚了,那麼對雙都是五十多歲的再婚對象,女方提出財禮錢,是不是有點“煞風景”了呢?國家婚姻法的原則,是雙方自願狀態下,才能結婚。女方這個時候討八萬彩禮錢,這不就是等於出賣自己的實質嗎?所謂“彩禮錢”,是封建社會女人出嫁時,將從姑娘變成女人的這樣一個過程中,把彩禮錢用一塊白錦緞巾包著,在新婚洞房夜,用包彩禮錢的白錦緞山上,留下處女血的血跡,交婆婆驗測。那些錢就成了新婚妻子的私房錢了。這也是對新婚姑娘家的一種討喜氣的風俗。而對再婚的女人,就根本不存在彩禮錢說法了。但對從青樓從良的女子給的錢,就叫“贖身錢”了,和”彩禮”沒有任何關係。這些都是封建社會的傳承,在當代的大城市都時行了。比如我們上海市區的禮儀,一般是在女方第一次上門時,婆婆相中同意的話,會包個一萬元的紅包給女方。女方也會帶男友回家見自己父母,對方也會給男方包一個紅包。接下來雙方父母見面,婚前就可以相互熟悉,一起交流,這樣結婚時的場面真的非常的融洽,熱鬧,喜慶。但夫妻倆婚後,一般的情況,都是由妻子統管經濟,做丈夫的上交工資。知名演員陸毅和鮑蕾夫妻,就是典型的上海家庭模式。而鮑蕾和陸毅結婚後,還是婆婆(陸毅的母親)讓鮑蕾去“沒收”陸毅的所有收入的。起先每月只給陸毅五百元零花錢。他倆現在的恩恩愛愛,可以說明,在其他區域看不起的“上海男人妻管嚴”的夫妻狀態,卻是上海家庭的主流呢!所以我想再用封建社會那套,討彩禮錢的風俗的話,我估計,真的沒有幾個人,有資格獲得呢!

注:農民意識,是現實社會存在的一種思維方式。有這樣思維方式的人,不一定都是農民。那怕是知識分子,專家之類的群體中,也存在著農民意識的人。那麼反過來說,農民意識不是每個農民具有的。而且這樣的意識全世界都存在。請敏感過度的朋友,別硬往自己身上載。你要硬載的話,我也沒辦法,只能免費供應了。


我有故事酒不換


56歲的男人想再婚,看中了一個50歲的女同事,這本是一個很普通很平常的事。

關健是這個女的還要8萬塊錢才肯〝嫁〞,8萬塊錢吸引了眼球,引發了爭議。

愛情本來很純潔的事情,因為涉及到錢,所以庸俗了!

不管男人女人,45歲是條分水嶺;45歲之後性功能會明顯衰退,標誌著你人生暮年、進入更年期了。45歲後仍然性慾旺盛的人是個例,不在此列。

56歲的男人,50歲的女人,這個年齡段的人組合家庭的目的,基本上就是想找個可以共度餘生的伴!

只是人到了這個年齡,思想和經歷都會變得很複雜,很現實。



餘師傅就是個例子。

餘師傅比58歲的鄰居爸爸大一歲,那一年他59了,下崗在家已經很多年;按照政策,第二年就可以辦理退休了。

餘師傅的老婆,是在他們的孩子剛剛十多歲的時候病逝的。

老婆走後,餘師傅一心一意將孩子撫養成人。本來想趁年輕找個對象的,不料後來又遭遇下崗,條件不怎麼好的餘師傅只好將這個想法壓在了心底。

早幾年,唯一的兒子總算長大成人了,餘師傅也儘自己最大的努力幫兒子結了婚,組成了一個家庭。

兒子成家立業了,餘師傅卻寂寞了,五十餘歲的他成了一個真正的〝孤家寡人〞。



是〝孤家寡人〞就好了,那可是皇帝!餘師傅這個孤家寡人,指的是人孤命苦。寂寞難耐時,餘師傅會對著亡妻的遺像發呆!

妻子依舊那麼年輕,那麼可愛。

只是,她早已去了另一個世界,如何能安慰餘師傅人世間的孤獨?

終於,有一個機會來了。

經人介紹,餘師傅認識了51歲的阿英。阿英離婚已經幾年了,跟一個已到而立之年、卻仍單身的兒子生活在一起。

兩個的交往倒也簡單:餘師傅本來患有一個癲癇的毛病,他需要人照顧,唯恐病發。而阿英年紀也不小了,需要成個家,有個依靠。兒子的婚事也最好有個人來幫忙料理。

餘師傅相中阿英之後,整個人都變得年輕了,時常一個人莫名其妙的傻笑。



餘師傅告訴我們鄰居,說阿英如何如何美若天仙,而我們鄰居見了阿英,才知道那其實是很一般中的很一般。

都說情人眼裡出西施,原來,不但年輕人如此,不年輕的人也是一樣!

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阿英要餘師傅給她準備金手鐲、金戒指、金項鍊,加帶41800元的彩禮錢。

鄰居們聽說後都覺得不妥,勸餘師傅就此打住。餘師傅只是笑笑,象喝多了蜜糖一樣解釋:三金指的是〝烈火煉三金,日久見人心!〞,而四萬一千八的意思就是代表〝要發了〞。

娶了老婆,還要發財,餘師傅能不高興嗎?

一年後,餘師傅退休了,阿英也進了他的家門。

但是好景不長,〝嫁〞給餘師傅的阿英要幫餘師傅〝理財〞:餘師傅每月4000多元的退休工資交給阿英保管,然後阿英再拿出200元給餘師傅零用。

餘師傅對此居然同意,並笑咪咪、樂癲癲的!



鄰居們知道了,也只是搖搖頭、嘆息一下,畢竟別人的家事,不好多說什麼。

問題出在一年以後,餘師傅突然病了,還病得不輕,醫院讓交一萬元住院費,而阿英竟然給餘師傅的兒子打電話,叫他送錢過來。

餘師傅終於醒了,病癒出院後提出與阿英離婚。

阿英答應的倒也爽快,大家都已年過半百了,好聚好散嘛!不過她提了個條件,要餘師傅賠償十萬元精神損失費!

阿英的條件一提出來,剛出院的餘師傅又住進了醫院,他是氣的。

最後,餘師傅的兒子和餘師傅溝通後,破財免災,給了阿英兩萬元,阿英簽字同意離婚。

一年的婚姻,讓餘師傅蒼老了十歲都不止!

不知是誰說過,單方面的愛情有時就是毒藥。不知餘師傅喝的是不是毒藥。

現在,阿英和餘師傅還偶爾會在街上遇見,餘師傅恨得咬牙;阿英呢,最多用餘光掃一下餘師傅,便自顧自的走自己的路。

婚姻,不管你到什麼年齡,它都不是農貿市場的小菜,它不是用錢來買賣的!


千古一絕光頭唐


本人也有57歲了,也單身十幾年了,也想,也不想再婚,現在也被這八萬禮錢給弄得更心神不寧了。因為自己也拒絕過小十幾歲的未婚女,也拒絕過許多單身女,就是害怕女方是個物資女,現在越老越不想再婚了,單身挺開心的,無牽掛,自由。

怎麼說呢,我是個農民現在除了有三間70平方的瓦平房,還有總共260平方的兩層樓房之外,身無分文,還欠債呢。所以現在看到這八萬元錢的禮金,自己更不敢有再婚的想法了。自己也一雙兒女;一個27,一個二十八歲都還沒結婚,自己的心裡也是很予盾。自己希望自己女兒能嫁個經濟條件好的人家;同時又希望自己的兒子找到一個要彩禮少的(我們這裡的彩禮錢才二到三萬。是不是自相矛盾?要本人看都是五十好幾的人了,如果是真愛就不再提彩禮錢的事。而要八萬元彩禮的女方不是個沒有真心愛情物資女,就是個有真心愛情實在女。沒有真心愛情的物資女,兩個人未來之路經過那麼風吹雨打,就會花一落,捲款跑路。如果是真心愛情女,那兩個人就是天塌下來,這八萬元也和他們綁在一起撐到永遠。就看前世是不是給他們有這個最後真愛緣分了。愛情,緣份我這輩子都弄不清楚。


鄉村老來樂


男說男有理,女說女有理。說開明白話,找男人不如當保姆,那乾脆去當保姆不得啦。何必找老頭。找老伴不是女人一味伺候男人,現代生活有那麼複雜嗎?衣服往洗衣機一放一會到出來啦飯是買那有非得女人伺候男人那一說。說的太偏激。實際現在居家那有那多活,男女共同動手共樂融融,兔得都孤單男女相互受益。那都向有些人說女人吃虧,那還有那多女人找男老伴?她們又不傻!免費保姆一說更是胡扯,老伴跟當保姆能一樣嗎?性質,心情作法能有可比性嗎?老伴可以一塊出去逛街旅遊,可以平起平坐,保姆可以嗎?簡直一派胡言。凡是說免費保姆的,都把自己看的太過金貴,好象地球上只有你一個女人,所有人都得跪拜你不成。切記世界上男女各佔一半。我見到挺多老男人找上老女人,男女上午逛街買菜,下午女人打麻將男人遛彎,回家做飯等女人玩罷一塊吃飯。那請問這是誰伺候誰?我認為不存在誰伺候誰,就老兩口這麼點活,還能上升到伺候一說?我本人當兵出身,衣服從來都自己洗,自身事情隨手一洗有那多費事嗎?飯親自下手做出來更香,又能吃好,又鍛鍊了身體,向拖地打掃衛生更才是正好鍛鍊了,那有說的那麼複雜?我退休了還上的班了,也沒覺家裡這點活有多複雜。女人們,聽我的大膽找老伴吧,不要被胡言矇騙了,光陰荏苒日月如梭,聽別人胡說把自已晃老啦,把甜蜜的有伴生活給耽誤啦,時不我待,碰著有眼緣的大膽往前走。別聽免子叫連黃豆也不敢種。叫那些免費保姆論的人哀嘆去吧,讓其羨慕嫉妒恨去吧。說公平話男女人在一塊過生活不能有侍候一說,:民間說男女過性生活有的說女人得侍候好男人,有的說男人不會侍候女人,其實不存在誰侍候誰,都好都享受誰也不虧誰,要說女人侍候男人,光男人舒服女人難受,有那個女幹了,不信拿棍弄男人高興女人幹不?所以凡說女侍候男那都是得了便宜還賣乖。我不反對嫁漢嫁漢穿衣吃飯,更同意男人給心愛女人花錢,但不看好見面就說給多少錢,你是啥商品,批發價八百元一斤連腸帶肚連皮一塊算帳嗎?首先你就沒把自已看成一個人?還望男人把你高看一眼嗎?啥稀缺資源,值得你明碼標價!有願意出價的產物,你想能同床共枕一個盤裡下筷子嗎?能正眼看一眼嗎?估計這個產物也防你拿錢跑了去養小白臉,也能猜出你存心騙錢。你就不怕惡人掏八萬把你哄到手賣到山溝做了共妻嗎?找老伴為的是有個陪伴,找錢?找伴?到這年紀了能花幾個錢,拿上八萬你勞心費神,能安心過日子嗎?


老劉9495699009134


鄰居爸爸今年56歲想再婚,處了一個50歲的女同事,但她要八萬彩禮才願嫁,非常恭喜你有一個鄰居爸爸,你關心是正常現象,他結婚涉及到三個家庭的喜怒哀樂。有些地方無論結了幾次婚都要彩禮開路,也許這是習俗,不同地方的人不敢苟同、更不敢指責,習俗有習俗存在的道理,收開了頭照辦就是,不想拿出彩禮可能代表沒有真心、沒有誠意。

五十幾歲結婚的人,為愛而結婚的不多,多數是搭夥過日子,找個伴而已。借彩禮談錢是很現實的問題,用其他問題說錢的事又難開口,也許女的想留點給父母或子女,這也是人之常情,嫁人後有了新家,再開口提及她就艱難一點,也有可能得到的是男方的質疑和指責,這是她有先見之明和聰明。

你的鄰居爸爸如果是鐵公雞的,還真希望這婚事不要成功(除非女的是孤單一人),二婚最苦的是女人,最難的也是女人。



愚人也會笑


女人婚前要8萬禮金,我看法是並無有錯,俗話說先小人,後君子,這是為了後一步作算,或是留給前夫的孩子也未可知,或是和這老頭婚後預防不測之用。錯是沒有錯,於情於理50歲多的老太婆要這麼多有點不靠譜。

我有一個朋友的熟人,63歲,退休老師,45O0元退休金,前幾年老婆上了西天,去年續娶,老太也是失去配偶再找,雙方的兒女已成家立業,特別是男家,幾個子女都是不細不大的老闆,都有自己的事業,支持老子再尋自己的幸福,老太沒提要一分一文的彩禮,結果順利結婚,婚後夫唱婦和,老頭老太獨居一屋,雙方相互照顧,家庭和諧,笑聲不斷,羨煞旁人。

天有不測之風雲,人有旦夕福禍,老太前夫的一個兒子急病入院,急需5萬元的緊急救治費,這是醫生的初步估計,打以後醫療費用會繼續上升。老頭知道後,立即從自已做荷包中抽出4萬叫老婆快送去,救人要緊,眈誤不得,兩個月治療後,這靚仔康復出院,隨後即還叔叔的4萬元前,錢送來給老頭後,他拒收,說你媽有春風,我便有夏雨,春風配夏雨十分恰當,這4萬元就當作你媽媽的禮金,不用你們還。女方子女十分感謝,男方的子女也沒有計較這一點錢,只是希望阿姨照顧好他倆個老人家。

所以文中老太婆要禮金8萬,假若以後她前夫的孩子有什麼意外,很難會得到老頭的同情和支持。這是我所預計的結果。不贊成要這麼多,1至2萬就在合理範圍。


乾為山


女人50歲,打算結婚。要麼是離婚,要麼是喪偶,初婚的可能性不大。

不管是喪偶,還是離婚,對上一段婚姻,都會有刻骨銘心的記憶,傷心丈夫的去世,或者被前夫傷透心,或者自己的過錯,對上一段婚姻的不安全感,隨著時間的流失, 慢慢忘記過去,慢慢進入新生活,有了再婚的打算。也找到了適合自己的56歲男人。

五十知天命。這個年齡的女人,沒有了少女的浪漫,面對現實,面對柴米油鹽醬醋茶,眼中是實實在在的生活,沒有錢,一元一斤的大白菜也買不起,去搶還犯法,去撿還要瞅準風向。而且,男方有病,女方照顧,男方走了後,有可能都會被趕出門。繼母的悲哀,生活中不少見。所以,再婚時,要8萬塊錢,只是給未來生活一個保障,在下一段婚姻裡,給自己一個安全感。再說了,結婚後,這8萬元,還不是夫妻共同使用。

一日夫妻百日恩。生活需要儀式感,8萬元,對56歲的職工來說,也不是大數字(問題中,女方是大叔同事)。有條件,就給8萬元,雙方開心。沒有條件的,協商解決,都50歲了,相信不會因為所謂的彩禮鬧翻。即使鬧翻,不結了唄,天涯何處無芳草。總會有一個方式,你好我好大家好。



小小小XIAO芝麻


五十歲,還要8萬塊錢的彩禮,我覺得這樣的婚姻要慎重考慮一下。



五十歲,天命之年,如果都是單身,能找到一個志趣相投,願意陪你到老的伴,算是人生一大喜事,但如果要彩禮,我感覺就變了味,不是想著過日子。

五十歲,單位上班,年輕的時候沒有出過什麼大力,保養好的話,還是挺年輕的。如果加上心態好,一定是挺有韻味的。女人,保養有時候是很重要的,俗話說,保養可能老樣子,但不保養一定是樣子老。





8萬塊錢,對於一般的上班族,這是一筆大數字,尤其是這個年齡的老人,可能要考慮子女的成家立業,出錢的地方還是很多。再者還要考慮養老問題,所以8萬塊錢是一個大窟窿。就算能湊到這些錢,那婚後的生活質量不會太高。



其實,老年人的婚姻,陪伴,知冷知熱最重要,不像年輕人一樣,會更加註重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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