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西夏区馨地苑的失信人——曹军,见到的请举报!

悬赏,西夏区馨地苑的失信人——曹军,见到的请举报!

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及时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现将悬赏内容公告如下:

自本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以内(自2019年3月19日至2020年3月19日),提供下列被执行人的相关线索,由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找到被执行人并实际控制的,给予举报人一定金钱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对同一人举报的,奖励优先举报人,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登记为准。

西夏区人民法院郑重承诺,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被执行人信息

悬赏,西夏区馨地苑的失信人——曹军,见到的请举报!

被执行人曹军,男,1968年06月02日出身,职业不详,住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馨地苑13号楼3单元301室。身份证号码:640103196806020619。

执行案号:(2017)宁0105执1694号。执行标的:284916元。

悬赏金:能提供被执行人曹军、王淑梅可供执行的财产并执行到位的,奖励执行到位金额的10%

悬赏期限:1年(自2019年3月19日至2020年3月19日)举报电话:焦法官18895290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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