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交警全面規範執法記錄儀使用管理

大眾網濱州·海報新聞4月17日訊(記者 郭九濤 張夢林 通訊員 李昌)為進一步加強隊伍執法規範化建設,維護民警和當事人合法權益,近日,濱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北海經濟開發區大隊採取有效措施,狠抓執法記錄儀規範使用管理工作,確保其在執勤執法中發揮最佳效用。

加強教育培訓,提高思想認識

北海交警利用每週例會時間組織民警認真學習相關文件規定,充分認識開展執法同步記錄工作的重要性與必要性,嚴格貫徹落實同步執法記錄的各項工作要求。

同時,通過剖析發生在道路執勤執法過程中不規範而出現的警民矛盾或者受到群眾投訴等現象,現場開展警示教育,要求全體民警、協警切實增強自身規範化建設的責任感和緊迫感,以執法同步記錄工作開展為契機,全力提升民警的規範執法意識,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

落實通報制度,強化使用監管

北海交警將執法記錄儀使用管理作為執法質量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利用執法記錄儀管理系統開展網上執法檢查,重點對民警執勤執法是否規範、安全防護是否到位、是否全程使用執法記錄儀等信息進行檢查。

同時,落實周通報、數據抽查、信息反饋制度,每月對各執法分隊民警執法記錄儀配備和使用、視頻上傳等情況進行梳理研判和通報,對重視程度不夠、工作不到位、使用效果不好的,及時通報批評,強力推進交警系統執法記錄儀的配備、規範使用管理及存儲工作。

嚴格規範使用,加強資料管理

北海交警要求民警嚴格按照規定使用執法記錄儀。民警在上崗前要提前檢查儀器,看電量是否充足、功能是否正常等,對出現故障的記錄儀要及時報送大隊辦公室申請更換和維修,做到隨時能夠調換、隨調隨用。

執勤民警在查糾、處罰交通違法前,必須首先開啟執法記錄儀,對執法過程進行全程錄音錄像,執法記錄儀只能記錄與執勤執法活動相關的音視頻資料,不得錄存與警務工作無關的音視頻資料,不得錄存涉及他人隱私的音視頻資料,嚴禁外借非警務人員。同時,規定民警每天將執法記錄儀中的錄像資料導入執法記錄儀數據採集工作站。

強化日常應用,完善執法證據

北海交警要求,執勤民警所有現場執法活動必錄;交通事故現場勘查、詢問、訊問、調解及相關調查取證工作必錄;突發性、群體性事件處理、交通管制、警保衛任務或其它需要保存證據或記錄事件、活動過程必錄。

尤其要求民警是在開展涉牌涉證、酒後駕駛、違停整治等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時,注重發揮現場執法記錄儀的作用,切實夯實證據基礎,真正做到對涉牌涉證、酒後駕駛等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糾正一起,形成強大的威懾力和影響力,有效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加強跟蹤檢查,確保執法監督同步

通過日常督導檢查等形式,北海交警隨機對民警在執勤執法辦案過程中對執法記錄儀佩戴使用情況進行實地檢查,不定時對路面執勤分隊的攝錄資料進行抽查。

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立即責成相關責任人進行整改,對不按規定使用執法記錄儀、擅自刪除留存音像資料或音像資料保存不全、損壞的,一律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和負責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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