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嘉法院失信曝光臺」失信被執行人曹龍江!歡迎大家舉報!

「獲嘉法院失信曝光臺」失信被執行人曹龍江!歡迎大家舉報!

執行法院:獲嘉縣法院

被執行人:曹龍江

身份證號:4107241964****5533

家庭地址:獲嘉縣大新莊鄉大新莊村

執行內容:原告李貴香起訴被告曹龍江贍養糾紛一案,獲嘉縣人民法院作出(2018)豫0724民初935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被告曹龍江應自2018年7月份起每月支付原告李貴香贍養費400元,於每月10日前付清,以便原告李貴香到敬老院生活,安度晚年。判決生效後,被告曹龍江未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原告李貴香向獲嘉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獲嘉縣人民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曹龍江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及相關法律文書,但被執行人截止目前仍未履行。獲嘉縣人民法院決定將曹龍江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同時對其發出限制高消費令。如發現被執行人有違反限制高消費令行為或發現財產線索的,請立即向獲嘉縣人民法院舉報。

(獲嘉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失信被執行人財產舉報電話:0373-452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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