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多岁的老太太抱着小孩上楼摔倒,老人膝盖骨折,物业该赔偿吗?

淡叙416


为什么要物业赔偿?小区楼梯有水导致老人滑倒?还是小区楼体年久失修造成老人上楼不便摔倒?

七十多岁的老人虽然年纪大但是还可以自己带着孩子出去就说明身体和精神方面没有问题,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清楚地了解自己这个年龄抱小孩上楼所存在的危险,却还是“执意”要抱孩子上楼,那么因此造成自己摔倒膝盖骨折的后果应该由老人自己负责与物业无关。

现在的很多报道为了吸引眼球都是用一些偏于实际的标题导致大家对于现在的司法公正存在一定的误解。就比如“老人超市摔倒,索赔二十万或支持”这样的标题。如果真的是因为老人自己的原因导致的摔倒,超市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实际的情况是超市水撒了却无人打扫,也没有竖立警示牌导致老人不小心滑倒。这种情况下超市当然需要承担责任,而且需要承担80%-100%的责任,我想这种情况大家肯定能够理解,是由于超市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的老人损伤。却因“标题党”为吸引眼球的目的导致对于司法审判公正性产生怀疑。


东友律师事务所


整件事情可以说是老太太自冒风险,发生事故后怎么能要求物业赔偿呢?这不是无理取闹吗?

如题所述,一名七十多岁的老太太,自以为“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便勇往直前地抱着孙子爬楼梯。谁知道,老太太并没有一副老当益壮的硬朗身体,爬着爬着就腿脚一软摔倒在地,这么一摔就把膝盖给摔碎了。这膝盖摔碎了得治啊,入院治疗得花一大笔钱啊,这么一大笔钱自己怎么能自己家承担呢?于是,老太太及其家属便气势汹汹地找到物业,要求他们承担赔偿责任。

老太太及其家属的索赔理由是,小区楼梯属于物业的管理范围,物业理当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当时老太太抱着孙子爬楼梯时,物业明知道她这样做有巨大风险却不予阻止,显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此,他们怎么能不赔钱呢?那么,物业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呢?答案是否定的。

虽然物业作为小区的管理者,确实负有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但这一义务是一种较低限度的基本义务,只要保证小区内的各种设施没有安全隐患就行了,比如楼梯不滑、栏杆稳固等。显然,物业并不负有阻止他人进行危险活动的义务,那是别人的行为自由。说白了,如果有人要去死,物业能拦得住吗?物业也没有拦住他们的法定义务。

这起事故可以说是老太太咎由自取,她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道自己自己七十岁高龄,无论是身体素质还是腿脚力量,都不足以支撑她抱着孙子爬楼梯,如果贸然这样做很有可能遭受危险。但是,她仍然选择这样做,显然这属于她自担风险的行为,有关损失也应由她承担,而不能赖在其他人身上。

综上所述,老太太及其家属应该自己负担医疗费用,而不能要求物业赔偿。



冰焰


物业不该赔偿,小孩的妈妈爸爸应该赔偿。

首先,上下楼梯是人们的日常行为,这与物业公司的管理无关。物业公司不应当对于人们的上下楼梯的行为负责。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物业公司只有对小区的物业事务没有尽到相应的管理义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才能够承担责任。但是对于公民的日常生活及行为,物业公司却没有这一个管理义务,也没有权利干涉别人家的私事。



其次,70多岁的人还照顾着小孩,也真是太不容易了。抱着小孩上下楼梯摔伤,也是够可怜的。但是老人摔伤是他自己的行为造成的,责任应当由他自己来承担。

最后,小孩的爸爸妈妈也太放心了,把小孩交给70多岁的老人看管。这也许是真的工作太忙了,照顾不过来。但是也应当体谅老人的能力,70多岁的老人能自己照顾自己就不错了,还得照顾小孩。老弱病残在一,老人有时候就可能感觉到力不从心了。

这样给老人增加负担,其实是小孩的爸爸妈妈的过错。不能什么事都赖在物业头上,有什么损失都要物业赔偿,这于情于理于法都是说不过去的。

你说是吗?


法重情深


现在的人的思想太新潮了无论自己出点儿啥事儿都能牵扯到让别人赔偿。各种无理的理由,前所未闻的赔偿条件真是让人大跌眼镜。

第一:做人不能泯灭自己的良知,作为成年人要有明辨是非的能力,不能自己一出事儿就想着让别人去赔偿。

七十多岁的老太太抱着小孩上楼摔倒,老人膝盖骨折,这确实是挺让人感觉到心疼的,但是这是老人自己的责任,并不关物业的事情,并不是说楼梯间的间距太大了导致老太太摔倒,也不是说物业没有管理好地面环境才让老人摔倒,所以出了事家属应该是反省自己,然后再去想办法解决问题,而不是在什么情况下第一反应都是要求别人去赔偿。


物业没有必要承担不是在自身管辖范围内的责任,老人在自由活动时不小心摔倒的实属个人不小心,无关他人。

我们首先要明确物业的主要职责是什么,并不是说在小区范围内发生的一切事情,物业都要去负责任,物业没有那个能力。

1.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3.环境卫生,绿化管理服务。4.小区内交通,消防和公共秩序等协助管理事项服务等,(如下图)


作为小区内的业主,不能个人一出事啥都去找物业,物业真的不是全能的。物业只是请来管理小区的,并不负责每个人在自由活动时的安危,如果说你不小心摔倒了找物业赔偿,那其他人如果在出小区门时不小心扭到脚了,是不是也可以去找物业赔偿呢?每个人都去效仿这种行为,那谁还敢做物业?


行人外


真可笑,全疯了!但细想一下,其实不是他们疯了,是我们落伍了!小偷偷车电死,窃贼入室盗窃逃跑时摔死,法院都能判车主房主赔偿!那一个守法的老人受伤更应得到赔偿!再说物业是业主花钱顾来的佣人,顾主年老有困难你理应主动出手帮助把孩子抱上去,把老人扶上去才对,你不出手说明你失职,必须赔偿!就象有些老人坐公交车,司机一点刹车把腰扭伤了,找公交司机索要赔偿,你为什么点刹车,你不刹车我能扭了腰吗?

再如某商场内有一块地砖舖的不是很平导致5岁的孩子摔倒碰破头,孩子的妈好找商场赔偿,理由是地面不平!一个4.5岁的孩子本来走就不稳易摔倒,真出事了,不找自身原因和监管不利等问题,却干方百计的找别人的责任,好象自已真是一个无辜的受害者,真是匪夷所思!新人新事新气象,不抓紧学习还真要落伍跟不上趟!


公仪阅


如果说老太太抱小孩子自己摔倒在楼梯,导致骨裂,要找物业赔偿,说实话,没有那个物业会去赔偿,天底下也没有那种道理,赔偿也要合情合理,符合条件,如果只要自己受到伤害,第一时间想到的都是让别人负责,哪怕是自己的原因,也一定要无理取闹的让别人负责,那还不如碰瓷的人呢。

摔倒在楼梯让物业赔偿,那摔倒在马路还要修马路的人赔偿,那谁还敢修马路,因为一条马路上一年大大小小发生多少事,都要修马路的赔偿,那谁还能去修马路?

不要一摔倒,就要别人买单,别人该买单的时候自然躲不过,但是别人是无辜的还要别人买单,那别人真就成了冤大头,永远也买不起这单。

一切都是自己的原因,或许有人会说是不是楼梯设计不合理,那还真错了,楼梯一般真没啥事,自己花钱买了楼居住,既然有老人,当初就该考虑到,应该自己小心,而不是要别人来买单负责。

物业赔偿,绝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不要认为别人都是傻子,可能这就是自己打自己的脸。


珞珈评论社


现在的一些人都疯了,七十岁老太太抱孩子上楼摔骨折,还要物业赔钱?

前些日子一个小偷去偷电瓶车被电死,起诉电瓶车主人,还意外获胜。法院判决电瓶车主人赔小偷家属五万元。理由是私接电源。还有一个老人在公交车吃东西噎死了,状告公交公司和司机。这七十岁老太太摔骨折状告物业那一点呢?台阶高?路不平?除非有物业设置的路障,那还真应该告。

自己年纪大,骨质疏松,走路不小心,还抱着孩子,摔倒了赶紧去医院,好意思纠结状告物业,其实也对,还应该状告开发商、建筑商、这才有效。还有在哪买的鞋子,厂家、经销商、这些也不能放过。老人的子女们也够奇葩的,摔倒了状告物业也真是想的出来,这是要讹人,赤裸裸地敲诈……


小眼睛宽世界


这个老太太上楼摔倒是她自己的原因导致的,应该与物业没关系,所以,物业不需要为她的摔倒承担赔偿责任。

每次看到这样的事情,便顿生一种反感。感觉如今的一些人,将碰瓷、讹诈当成了家常便饭,无论出个大事小情,首先想到的是讹诈、索赔。敲诈成了当今一部分人新的来钱之道,令人可悲。

七十多岁的老太太,腿脚本身已不那么灵便,自己单人上楼都费劲,再抱个孩子,无疑增加了其上楼的难度,同时,也增加了出现摔倒等意外的几率。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对自身情况有一定的了解,尽量不去做自己能力之外的事,以减小风险。

老太太抱孩子、上楼、摔倒整个过程都是她的自主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应该由她自己承担。物业只负责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老太太自身原因导致的安全问题,不在物业的服务、工作范围内。因此,在老太太摔倒这件事情上,物业并没有过错,也就无需做出任何赔偿。

记得看到过有这么一句话“人,要懂得从自身找原因”,可如今的一些人却做不到这一点,出现事情,便从别人身上找原因,甚至故意将责任强加于他人身上,而将自身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这是一种很可怕的现象,正是由于这种极端自私、损人利己的思想,扭曲了人性,导致碰瓷、讹诈、索赔事件频频发生。

正如这人七十多岁的老太太,又想将自己摔倒的责任推卸给物业,从而获得物业的赔偿金。动机不纯,嫁祸于人之事不可做,不义之财不可取,免得被别人戳脊梁骨。

最后,提醒行动不便的老人们,要多加小心,注意自身安全,赔偿再多的钱,也比不上自身健康、安全。

大家觉得物业应该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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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这真让人无语了!

这个老太太是物业让她抱着孩子上楼?

还是这个孩子是物业的孩子?

这个老太太是物业请来的人吗?

这个老太太是物业特出照顾的人?

现在的人真的是法律法规学好了。

现在的人都能为自己维权了。

请问这位提问题的朋友,你是以什么原因让物业赔赏呢?

现在社会到底怎么啦?

公交车吃东西噎死找公交车司机和公交公司。

小偷偷东西死了丢东西业主陪赏。

你家老太太上楼摔坏找物业赔赏。

我告诉你,你悄悄地待着吧。

你们别给社会添麻烦了好吗?

我们现在的生活越来越好。

你们不要给大家添堵了!



春韵刘姥姥


当然不该了,七十多岁的老太太为啥不能喊子女报上楼呢,或者孩子自己爬楼梯上去呢,如果是仅仅只有几岁的婴儿(不会有人让七十多岁的老人带的,不怕万一就怕一万的不是嘛)古话都说:人活70古老稀了,这么大的年纪报个小孩上楼肯定是不行啊。摔倒了让物业赔钱,有点说不过去了,除非是因为物业的楼梯破损未及时修复才能说是物业的责任啊,现在明显就是老人自己的家人觉得老人摔伤了,想敲诈一些医药费用呢,老人有这样的子女,真的的悲哀至极了。

有这个功夫不如去带老人好好的就医,毕竟年纪大了,再看看孩子有没有什么地方不舒适的才是正经事啊,老人的子女真的是钻到钱眼子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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