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一男子因口角刺死弟弟,重傷侄子,被判無期!

一次家庭酒局中發生的爭吵,最終釀成命案。江蘇宿遷男子馮某虎與弟弟發生口角後,在廝打中用水果刀刺死弟弟,並將前來勸架的侄子捅成重傷。2019年3月6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了該案的一審判決書,江蘇省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馮某虎無期徒刑。

判決書顯示,2018年6月18日21點左右,馮某虎在泗洪縣瑤溝鄉瑤溝居民委員會桂灣二區104號自己家中與弟弟馮某己因瑣事發生口角,被馮某己的兒子馮某庚等人拉開。隨後,馮某虎持水果刀追至馮某己家門口,二人再次發生爭執並廝打。其間,馮某虎持水果刀刺戳馮某己左側胸部一刀,後又刺戳拉架的馮某庚右側胸部一刀,馮某己經搶救無效死亡。

經鑑定,馮某己系單刃類刺器刺戳胸部致心臟、肺臟破裂出血死亡;馮某庚的損傷程度屬重傷二級。

庭審中,馮某虎之子馮某乙證實,事發當晚,馮某己到馮某虎家喝酒,沒說幾句兩人就吵了起來。“我看到我父親用巴掌煽我小爺(馮某己)頭,我姑爹和表叔就上去拉架,把他們勸拉到門口,在門口我看到我小爺用腳踹我父親,踹過後就往西走。”

馮某乙稱,馮某己離開後,馮某虎轉身回屋拿了刀,又從後面攆上馮某己,二人對吵並廝打。廝打過程中,馮某虎掏出水果刀往馮某己身上戳,“我小爺身上淌了很多血,我哥馮某庚也說身上受傷流血了。我父親就把戳我小爺的東西扔到旁邊的河裡了。”

據馮某虎供述,他稱自己就是想教訓一下馮某己,並沒想把他戳死,“不然也不會每個人只戳一刀”。

宿遷中院經審理認為,馮某虎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死亡、一人重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馮某虎無前科劣跡,歸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依法可以從輕處罰,並據此於2019年2月11日,以故意傷害罪判處馮某虎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家庭瑣碎髮生的口角,

卻釀成一大家的悲劇!

大家遇事千萬要冷靜處理,

一時衝動,釀成了終身的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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