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低保户中有些耳聋及略微跛足的人,但他们又可以正常参加劳动,这合理吗?

吴敬吕


是由当地政府的有关条例,所归定的在贫困区内照顾残疾人,二及以上有残疾证明的,家庭困难户,可以统一办理申请最底生活保章。

残疾人于底保並不挂构,残疾人应中请残疾两项补助,和残疾人护理补助。

中央政府没有下发全国残疾人统一福利的代遇,只是贫困地区惠农正策,优先照顾二及以上残疾人。

谈不上公道不公道无论办什么事,都是有地方政府条俐而定的,新政村只能执行照办,比如我们村总人口60O多人,每二年给4至6个底保指标,同过评选给最穷的人家。


钻石王31好友晶非昔比


农村的低保户中有些耳聋及略微跛足的人,但他们又可以正常参加劳动,这合理吗?


低保的享受主要是看满不满足享受的条件,只要说满足条件就合理,不满足享受低保的条件就不合理,和本人耳聋及略微跛足没有关系。



在农村,低保是一个争议性比较大的政策,主要争议点就在于农村低保评定过程中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等情况,让好多本来不该享受低保的人,却由于各种违规操作而享受到了低保,这就是不合理的享受,是应该坚决踢除低保队伍的。而这类不该享受低保的人为什么让大家觉得不合理,主要就是其家庭收入较好,或者家里有楼房、有车、有公司、家庭有财政供养人员,所以他们就不该享受,而和你家里是不是耳聋,是不是略微跛足有关系吗,没有关系?



评定低保的三个最主要的条件,一是属于本村村民民,二是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三是家庭财产情况,就是不能有楼房、消费型汽车、公司、铺面、存款等。只要农户户籍、收入、财产三个方面都满足了条件,你就可以合理的享受低保,相信其他的村民也会觉得公平。



综上所述,对于题主说的耳聋略微跛足,有劳动能力,如果其家庭生活比较差,收入也低,没有其他财产,享受低保就是合情理的,如果说其家庭情况好,财产雄厚,那么享受低保就是不合理的。



新农人散耕


农村低保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政府的一项惠民政策。只要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都可以申请低保。

耳聋和跛足的人,是有劳动能力,能正常劳动,如果,他们的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标准,是可以申请低保的。农村低保户申请的标准,不是以申请者是否有劳动能力的,是以家庭年收入为标准的。

所以,不能说,耳聋跛足的人,能正常劳动,有了低保,就不公平。如果,是他们的家庭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水平,享有低保了,那才是不公平,如果是这样,可以去相关部门举报的。耳聋跛足的人,家庭收入高于低保水平,还是可以到民政部门,申请残疾人补助的。



小小小XIAO芝麻


我认为比较合理,你总不能把他们当成为党和国家解放事业,做出巨大贡献的残废军人来供养吧。

党和国家己经对他们作了低保政策照顾,他得感谢在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新中国,这在解放前,你连想都不敢想。

但是,话又说回,见意你负责帮助他,把他领到残疾人联合会,去做个残疾人鉴定,看看他属于几级残疾人,如果是能属于一级二级残疾人,可以审请国家残疾人生活照顾费,每月一百元,你看我的意见如何?





老头156934080


我觉得这样很合理。

低保是为了帮助那些家庭困难户,或者家里有人丧失劳动能力以及身患重病的患者而设立的帮扶政策,每年政府会审核低保户的资格,如果发现村民的收入不符合低保发放条件,政府就会取消这户群众的低保资格,停止发放低保金,将低保更换成更符合的用户。

低保户一般都是村委经过通过摸底,然后将符合资格的用户花名册上报给政府,然后经政府审核批准后才确认为低保户,然后为其发放低保金。

如果一个人耳聋,或者有点跛脚,应该属于低保范围,毕竟身体残疾就会减少劳动力,虽然也可以干活,但是效率低下,和正常人相比肯定相差不少,这样的人收入也肯定不高,我认为有资格评低保。

如果是没有身体残疾,而且家庭富裕,不符合低保标准,但是通过其他手段得到低保资格这部分人才是不合理的,不应拉入低保资格。





生态农说


低保户是国家对低收入群体的一种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保护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补助,是一项惠民政策。对于拥有大额存款、有价证券、多套房产、机动车、经营性资产等财产的家庭,各地应根据财产类型规定不同的条件,并依据这些条件来认定低保对象。

我们应积极帮助低保户的社会参与能力,协助他们自立、自强。为救助人提供技能训练,就业辅导,创业贷款等,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自食其力,从而建立更为务实和长效的救助体系。帮助他们在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道路上不掉队。


圣地延安红


作为耳聋,轻微跛足这都属于残障人士,正常人永远体会不到什么是耳聋,耳聋意味着什么,即便是轻微的跛足也还是和正常人有区别,尤其是从事体力劳动,作为我们健康人,不要脸红给他们的各项优惠政策,健康是最幸福的,他们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合理合法,不要质疑其合理性。


风轻云淡102


不论是贫困户,还是低保户,政府给予的救济,不是一句话的事情。首先由基层评定,将资料交上一级,由民政部门调查,家访认可。即使被调查人不耳聋,脚也正常,特殊原因(如天灾.大病等)所至而贫困。民政部门是国家机关,所核实的事情是有程序,有规章和法规的,所认定的事实是合理的,不用怀疑。


金榜名单


一不是残疾人,二不是老年人,三不是劳力少,那他们的收入为什么就低于当地生话水平,就我村来讲,夫妻两人在四十岁左右,家中就一个小孩,相当说两个劳力养一个上学的小孩,这样的家庭也吃低保,可见低保养活了一大批农村懒人,而有些残疾人靠头脑,摆地摊到过上了好生活,吃不了低保,所以低保是村干部权利的一个筹码,就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这也是农村为什么村官官不大,人人抢着当既而形成恶性循环,也望有关部门真正重视一下低保的用途,清查一下他们为什么收入低于当地生活水平。


信望529


讨论有什么用,到头来还是痛苦一生,我老公是一家的主要劳动力,只有一支手杆已经十年啦,小孩上学,老爹一级残却年年都批不到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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