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長、超寬、超高!電瓶車運貨超限一樣受罰

4 月 15 日 11 時左右,貴陽市交管局雲巖分局一中隊民警周龍正在小十字路口進行三車治理,突然發現在富水南路一輛電動自行車裝滿貨物,電動車手把左右搖晃,車上貨物搖搖欲墜,在其後方行駛的車輛紛紛避讓。

超長、超寬、超高!電瓶車運貨超限一樣受罰

該電動自行車裝貨不僅超長、超寬,還超高

電瓶車途經卡點時,民警立即示意該車靠邊接受檢查,發現當事人的非機動車裝載貨物的長度,高度,寬度均違反非機動車載物規定。

經詢問,當事人鄒某是附近某快遞公司員工,鄒某稱,當天上午一位客戶網購的貨物較多,他想著距離不遠,就將貨物一次性裝載後駕車送貨。

隨後民警對其不按規定載物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 10 元的處罰,並責令其通知同事前往進行轉運。

據民警周龍介紹,日常電動自行車未按規定佩戴頭盔,騎乘多人等違法行為相對較多,但是快遞、外賣、跑腿等行業的運送員存在多拉快跑現象。根據、《交安法實施條例》規定,非機動車裝載貨物的,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 1.5 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 0.15 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後端不得超出車身 0.3 米。非機動車不按規定載人載貨等行為往往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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