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996”,你知道多少?

近日,有串数字特别火---“996”,关于它,你知道多少?

从百度百科上,我们看到的官方解释是:996指的是工作日早9点上班,晚上9点下班,中午和晚上休息1小时(或不到),总计10小时以上,并且一周工作6天的工作制度。

在中国,996工作制是不少互联网公司的工作制度,甚至是常态。3月27日,一个名为996ICU(即工作996,生病ICU)的项目在GitHub上传开。程序员们揭露"996ICU"互联网公司,抵制互联网公司的996工作制度。“996ICU”的发起人呼吁程序员们进行揭露,将超长工作制度的公司写在“996公司名单”中,在一周之内,华为、阿里巴巴、蚂蚁金服、京东、58同城、苏宁、拼多多、大疆……一个个互联网头部公司先后上榜。这个名单还在不断加长,多益网络、马上金融、游族等中小公司的名字也陆续出现。

关于996的谈论这段时间愈演愈烈,互联网大佬们也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各家自持一言,褒贬不一。

关于“996”,你知道多少?


大佬谈996

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在阿里内部交流活动中跟员工们交流了996这个话题。他说,“今天中国BAT这些公司能够996,我认为是我们这些人修来的福报。”马云说,“这个世界上,我们每一个人都希望成功,都希望美好生活,都希望被尊重,我请问大家,你不付出超越别人的努力和时间,你怎么能够实现你想要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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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京东也因被曝996工作制、裁员等等问题被推上风口浪尖,刘强东表示自己的体质再也无法像创业之初那么拼命,但8116+8(早上8点到公司,晚上11点离开,每周6天,周日8小时工作)还是能够做得到的;刘强东用个人的经历告诫众人,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同时也表明京东永远不会强制员工996工作制,但京东的每一位员工必须具备拼搏的精神。

当当创始人李国庆的个人头条号发文参与了996话题的讨论表示:坚决反对996工作制,理由如下:每天不算路途,11小时工作时间几乎意味着放弃了家庭、恋爱、社交;管理者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效率比员工加班更有价值,正所谓当官的一句话,当兵的跑断腿;绝大多数公司的办公环境是降低工作效率的,西方企业经过十多年尝试,员工每周在家办公一天,对文案、策划、编辑很有效,某些工种更适合不坐班的弹性工作时间,产出远高于坐在公司加班;同时也坚决反对每周40小时工作(每周5天,每天8小时),还那么多假期。

张朝阳在接受采访时谈及对996工作制的看法,他表示搜狐现在对员工的要求越来越高,“要求员工要尽职尽责地工作,把工作当成非常重要的自己的一种本份,我们每个人要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的话,做好你的工作是本份,是一种职业精神。”“互联网竞争又特别激烈,这种本份职责要求对时间和投入要求是很高的”,张朝阳表示,搜狐倒没有对时间上做这样的要求,依然保持着周末大家休息,偶尔周末也会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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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PO副总裁沈义人Brain 也发表了自己对996工作制的看法。沈义人表示,最近看到很多人谈996,我觉得对于一个公司来说强制996是错误的、但是对于自己来说怎么对待自己的职业和人生又是另外一回事。我很喜欢我的事业,之前很长一段时间内别说6×12了,7×18我都干过,没人逼我我愿意为我的选择负责而已。我见过很多各种各样优秀的人,但勤奋和努力是他们身上唯二共同的标签。

总的来说,企业家大都站在公司的角度看问题,只有员工付出的更多企业才有可能更长远的生存下去。

网友意见

该如何看待996工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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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一个人民:

我们的企业不能依靠员工的汗水,而应该激发员工的灵感;不应该让员工更努力的工作,而应该激发员工更高效的工作;懒惰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阶梯,更好的释放员工的双手和大脑才能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在进行理性的分析之前,需要在价值观层面澄清一个误解,即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一切形式的996,将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放在首位。

自媒体作者张耳丹:

“如果只是在已知的重复中,用996来占据额外的休息时间,除了带来疲倦没有其他任何存在的价值,那么996就是一种病态的管理模式”。

员工纷纷反对“996”:

看不到太多希望。很多老板为了让员工加班,天天给员工喝“心灵鸡汤”。但是这个在以前有用,对于现在的年轻人来说已经意义不大了,他们能更好的看待这一切。他们不希望加班导致年纪轻轻身体就不行了,不希望被加班剥夺太多的自由时间,现在的年轻一代,更加看重好的身体,更加懂得了好好享受生活。

相关评论

崇尚奋斗不等于强制“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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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民日报》也对“996”话题发表评论。评论称,强制推行“996”,不仅解决不了企业管理中“委托—代理”难题,也会助长“磨洋工”的顽疾。从企业家和创业者的角度来看,他们身上的极限奋斗精神是可贵的,但要考虑到普通员工的位置不同,强制灌输“996”的加班文化,不仅体现了企业管理者的傲慢,也不实际、不公平。

评论还表示,没有人不懂“不劳无获”的道理,但崇尚奋斗、崇尚劳动不等于强制加班。苦干是奋斗,巧干也是奋斗;延长工时是奋斗,提高效率也是奋斗。因此,不能给反对“996”的员工贴上“混日子”“不奋斗”的道德标签,而应该正视他们的真实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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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敏锐的自媒体对 996 议题进行了剖析:

如梁文道,在 4 月 10 日的文章 中明确反对 996,指出工作时长与工作效率没有必然关系,工作时间过长反而会催生员工“假装努力”的现象。

吴晓波频道 的 ,也于 4 月 12 日上午在文内回顾了 996 的诞生历程,指出“能者多劳,成了 996 工作制诞生的时代温床”。

钛媒体APP ,996 不利于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一个陷阱。

正和岛以 的形式,呈现了一位创业者对 996 的真实看法,预言定时定点上班模式早晚会消失:这个时代是随时在线的,这个时代的价值来自于价值本身,而不是时长。

律师解读

“996”工作制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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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规定,按照每天8小时的工作时间计算,早上9点上班,员工下班时间应为18点,19点到21点的时间即为当日的加班时间。这么算下来,按“996”工作的员工在周一至周六每天均需加班2小时,与“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的法律规定明显不符。

也就是说,若公司强制实行“996”工作制度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对于违反法律规定强制要求的加班,劳动者有权拒绝。公司因员工拒绝加班而对员工降职、降薪、处罚、辞退的,员工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且,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加班必须要支付加班费,平日加班为工资的150%,休息日加班为工资的200%。若公司随意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安排周末加班,以及不支付劳动者加班报酬,那么就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律师表示,是否付加班费都应遵守工时制度。若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加班,单位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或予以调休;但若员工出于自愿加班,则不属于法律意义的加班,单位也无需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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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单位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公司不可以因为‘996’解雇不配合的员工,如果公司因此而解雇员工,那么就是违法的、无效的。这个与是否支付加班费无关,因为不论是否支付加班费,都要遵守劳动法中的工时制度。如果员工因此被解雇,这种通知是无效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认定通知无效。

奋斗,必须是自愿的,支持它的是对事业的责任感和对未来的信心。从理论上,我们不支持996工作制,但从内心,

我们都有一颗热爱工作和事业的心。如果真有需要,相信每一个劳动者都不会吝啬付出和坚守,但这不代表着劳动者和社会提倡“996成为一种常态”。

只会工作,没有休闲的人,终将会成为一种人工机器。希望工作能在给人基本物质保障的同时,也能让人享有基本的生活权利:按时吃饭,按时睡觉,及时幸福生活!

(来源:根据人民日报、光明网、中国新闻周刊等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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