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非法捕魚者栽了!一大批地籠、電魚工具被依法收繳


這些非法捕魚者栽了!一大批地籠、電魚工具被依法收繳


春回大地,萬物復甦

為保護我縣桂江、灕江、茶江等

江河水域生態環境

實現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目標

2019年4月9-11日

平樂縣農業農村局組織漁政執法人員

對灕江、茶江、桂江等水域

開展打擊非法捕撈行為的專項整治行動


此次行動共出動執法車1輛、執法船2艘,出動執法人員9人,採取岸上蹲守、水面巡查,晚上與白天相結合的執法方式,在桂江、茶江河段收繳電魚工具2套及電魚竿、電魚撈繳等電魚工具一批,在荔浦河段收繳地籠200多個2100多米。


這些非法捕魚者栽了!一大批地籠、電魚工具被依法收繳


通過本次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了非法捕撈行為,震懾了非法電魚及使用地籠的非法捕撈者。在禁漁期間電炸毒魚及使用地籠等禁用漁具的非法捕撈行為,對江河魚類的生存和繁衍構成滅絕性威脅,嚴重破壞江河水域的水生生物資源和生態環境。


這些非法捕魚者栽了!一大批地籠、電魚工具被依法收繳


這些非法捕魚者栽了!一大批地籠、電魚工具被依法收繳

這些非法捕魚者栽了!一大批地籠、電魚工具被依法收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條的有關規定,在禁漁區、禁漁期內使用電、炸、毒魚等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平樂縣農業農村局漁業行政管理部門將繼續加強巡邏執法,依法加大打擊非法捕撈的力度。希望廣大人民群眾遵法守法,自覺維護江河生態環境,不要進行非法捕撈活動。

這些非法捕魚者栽了!一大批地籠、電魚工具被依法收繳


為保護漁業資源

促進水域生態文明建設

切實做好我縣2019年

內陸水域禁漁期禁漁工作

平樂縣人民政府

結合我縣內陸水域禁漁工作實際

制定了2019年禁漁期實施方案

望廣大漁民嚴格遵守規定


這些非法捕魚者栽了!一大批地籠、電魚工具被依法收繳


一、禁漁範圍

平樂縣內陸水域全境,即境內灕江、桂江、茶江、荔江、榕津河和同安河等水域為禁漁範圍。

二、禁漁時間

2019年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禁漁時間為4個月。

三、禁止的作業類型

除休閒漁業、娛樂性垂釣外,在規定的禁漁期內,禁止所有的捕撈作業。因養殖生產或科研調查需採捕天然漁業資源的,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的規定,經自治區以上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四、管理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推進“五位一體、生態優先”的發展戰略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加強水上和陸上監督檢查,把好水上、碼頭、港口、停泊點、市場管理關,確保我縣內陸水域禁漁期制度順利實施,基本實現“江上無生產漁船,水中無作業網具,市場無捕撈江魚”的管理目標。

五、實施步驟

1.開展聯合打擊非法捕撈專項行動

禁漁期間,執法人員採取水陸結合及定期與不定期的方式對轄區禁漁水域開展巡邏執法,嚴厲查處除休閒漁業、娛樂性垂釣外的所有捕撈作業,從快從重對使用電炸毒魚、地籠等非法捕撈行為的打擊力度,發現一起、處罰一起,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交公安機關處理,確保我縣內陸水域禁漁期制度的順利實施。

2.加強安全管理

禁漁期間,平樂鎮、沙子鎮、二塘鎮、張家鎮、大發瑤族鄉等重點鄉鎮人民政府要在漁村、漁港、碼頭、水上停泊點加強安全管理,採取措施防火、防盜,消除隱患,做好禁漁安全工作。要堅決禁止漁船非法從事旅遊運輸活動,嚴厲打擊漁船從事載客載貨等違章行為。

3.建立舉報制度

縣農業農村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要設立禁漁舉報電話,通過報刊、電視、網絡、手機短信等方式進行公開,接受廣大漁民群眾和輿論的監督。對群眾舉報事項經登記後,一般違法行為由鄉鎮禁漁綜合執法隊負責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由縣禁漁綜合執法隊負責查處,同時,要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和工作紀律,不洩露舉報人及有關舉報情況,切實維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縣禁漁管理舉報電話為:0773-7882561,0773-7895683。

4.切實做好服務

禁漁期間,縣農業農村局要積極配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解決漁民生活困難的各項工作,確保社會穩定。要開展對專業漁民的法律法規和技能培訓,並協助他們做好船舶修理、網具修補等方面的服務性工作。禁漁結束前,要組織做好燃油供應等後勤服務保障,確保漁船、漁民在6月30日24時後能正常下水生產。


為切實保護自然資源

實現漁業可持續發展

廣大漁民要樹立長遠意識

嚴格遵守相關規定

千萬不要涸澤而漁

只有給魚兒一個休養生息的機會

我們的未來才能更加久遠!


這些非法捕魚者栽了!一大批地籠、電魚工具被依法收繳



來源:平樂縣人民政府 平樂縣農業農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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