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九中家長抱怨學校設有“小商店”不合理 你怎麼看?

網民:前一段時間省政府明文規定,市區內中小學校不允許設有商店,除特殊情況外,難道九中算是“特殊群體”嗎?孩子們一下課,聽說第一時間就往小商店裡跑,不管是雪糕,還是小零食,商店門前孩子一幫幫,一群群。孩子沒有自主性,上學期間影響學習不說,健康也是最重要的,我想問一下,為什麼九中有這樣的優惠待遇?希望教育局為孩子們的健康考慮,能不能取締校內商店。

延吉市教育局:您好,感謝您對延吉教育關心和支持。由教育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頒佈,於2019年4月1日起施行的《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規定:“中小學、幼兒園一般不得在校內設置小賣部、超市等食品經營場所,確有需要設置的,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並避免售賣高鹽、高糖及高脂食品。”經核查,九中校內的商店已依法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2019年相關經營資質和許可。今後,我們將督促學校加大對商店和學生的管理力度,教育引導學生理性消費,養成良好的科學飲食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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