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九中家长抱怨学校设有“小商店”不合理 你怎么看?

网民:前一段时间省政府明文规定,市区内中小学校不允许设有商店,除特殊情况外,难道九中算是“特殊群体”吗?孩子们一下课,听说第一时间就往小商店里跑,不管是雪糕,还是小零食,商店门前孩子一帮帮,一群群。孩子没有自主性,上学期间影响学习不说,健康也是最重要的,我想问一下,为什么九中有这样的优惠待遇?希望教育局为孩子们的健康考虑,能不能取缔校内商店。

延吉市教育局:您好,感谢您对延吉教育关心和支持。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颁布,于2019年4月1日起施行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规定:“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经核查,九中校内的商店已依法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2019年相关经营资质和许可。今后,我们将督促学校加大对商店和学生的管理力度,教育引导学生理性消费,养成良好的科学饮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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