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在路上的“低头族”

俗话说,低头看手机三秒,等于盲开50米,这话不是没道理的。4月15日上午9时,新城交警大队呼和塔拉中队在S101省道与呼和塔拉大街十字路口执勤时查处了一起行车玩手机(微信)违法行为。中队执勤交警在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一辆白色越野车由西向东行驶而来,中队民警在例行检查过往车辆辆时发现该车驾驶人一边驾驶车辆一边聊着微信,低着头用右手熟练的打字。放在车里的手机支架恰好成为该驾驶人的聊天的良好工具!随即中队民警根据《交通安全法》当场对该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做出处罚和批评。青城交警提醒您:驾车时使用手机严重影响安全驾驶,为了您以及您珍爱的人,文明驾驶,珍爱生命,远离“开车低头族”。

行驶在路上的“低头族”

行驶在路上的“低头族”

行驶在路上的“低头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