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最近发生的“蔡徐坤起诉B站鬼畜视频”的事情?究竟谁错谁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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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天二次元圈中最火热的新闻是什么?会是《复联4》首映礼的高票价事件吗?还是《一拳超人》第二季动画崩毁的情况?

是的,一般情况下这两件事情都应该会牵动无数二次元迷去关注,并纷纷表以自己的吐槽和谩骂。

然而结果如何?太幸运了,甭管是国内的影院商家或者JC社都成功被一位名叫“蔡徐坤”的明星所拯救了。

原因无它,正因为他和国内最大的二次元视频弹幕网站“哔哩哔哩”吵起来了---

上图为蔡徐坤律师团所厘定的一份“律师函”,旨在让哔哩哔哩就相关的侵权视频给出一个满意的答复。

那究竟这件事情的始末如何呢?且听隔夜君娓娓道来---

蔡徐坤是谁?

如果你们至今也仍有这个疑问的话,那想来就应该好好补习一下入圈二次元的基础知识了(即便他是三次元的人物,但其名字和形象也早已成为了二次元粉丝们的共识,如同生活当中的WIFI一般无处不在)。

给蔡徐坤带来无尽关注度的缘由就在于一年前其出道节目《偶像练习生》上的一个“篮球表演”环节---

可以看到,自编的舞蹈和篮球运球姿态天衣无缝的融合在了一起,给予屏幕前的你我都带来了时而抽搐时而闪现的视觉表现。

如此,当这样一辑倍具后现代主义魅力的视频散播到这一娱乐至死的互联网之后,便自然而然的席卷起了现象级的关注风暴,从而也就让蔡徐坤积攒到了数不胜数的流量关注了。

如果说前两年的肉都被“吴亦凡”给吃了,那2019年的小鲜肉之冠就绝对非蔡徐坤莫属了!

究竟在吵什么?

一开始的时候或许还好吧,各路网友也就转发和配上几句吐槽的文字罢了,反正热点时事天天有,蔡徐坤的篮球舞蹈估摸也就维持个把星期就会被其它新闻给掩盖住了(参考视觉中国的版权问题,如今还有谁去关注它呢?不都在留意奔驰漏油事件了吗)。

但事实如何呢?真相告诉了我们,情况远远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没有人能够想到这段视频的生命力竟然能够如同“真香”二字那般,不断的蔓延生长,不断的衍生出各种各样的二次元创作咯。

上方截图所示便是隔夜君于B站用“蔡徐坤”这一关键词搜索出来的视频,甭管奶瓶,广场舞扇子,三十米大刀,火影的千鸟绝招等等花式全都恶搞在了蔡徐坤身上。而且从播放数据来看,这几集视频的总播放量已经超过了1000万次,单集最高的还达到了600+万之多。

如果按照目前B站对于视频UP主的流量补贴政策来计算的话,这系列视频妥妥地能够收获万元以上的收益了。

这代表了什么?在隔夜君看来,那就是甭管从用户的观赏性角度还是UP主的经营性角度来说,继续创作恶搞蔡徐坤的鬼畜视频也都是性价比最高的选择呢。

从搜索结果反馈可以看到,以

“蔡徐坤”为关键词的结果数量可是达到了近千部呢(一页20部,共计50页)。

面对这系列鬼畜视频,蔡徐坤的公关团队便做出了给哔哩哔哩公司发送律师函的举措咯,也就引爆了最近几天蔡徐坤粉丝和B站平台及其粉丝的撕架大战咯。

当然,其中也夹杂了诸如“律师函漏洞百出”,“起诉主体厘定错误”,乃至“蔡徐坤粉丝意图洗版B站但却遭到注册答题门槛”这系列囧事,毫无疑问也正正在这些事情的推波助澜下,蔡徐坤事件的热度也就持续高企了,成为了无数二次元喜好者茶余饭后的笑梗之处咯。

好了,我们大概回顾了蔡徐坤事件截至目前为止的始末,那接下来就进入本期文章最核心的内容---

“究竟这件事情孰错孰对呢?”

隔夜君对此的评判来源于“一条微博”“一条相关规定”---

上述这条微博便是B站在蔡徐坤律师团发出相关律师涵后所做出的回应,留意其中的“经热心网友转发”“相信法律自有公断”用语,大抵可以体会到B站在这件事情上的“自信心”吧,饶有着“不就是碰瓷吗?我们不会怕你的”意味于其中。

而给予B站此般勇气的来由可并不只是平台内粉丝舆论一面倒的支持呢,还有在这条微博话语最后标识的那篇《人民网---看舆论监督中“公众人物”的名誉权问题》的文章链接。

这究竟是什么?难道已经有相关法律条文足以决定蔡徐坤的起诉是无效的吗?

事实上,这篇发布于人民网的报道标题为《从范志毅败诉,看舆论监督中“公众人物”的名誉权问题》,主要评述案件便是2002年原中国队球员范志毅起诉上海《东方体育日报》刊登他“涉嫌赌球”的报道,不过这趟起诉案件最后被法院判决败诉了,并做出了如下判词说明:

“内容来源并非主观臆测,而且也只是对相关事件的调查转述而已。虽然此案件会对球员声誉权带来损害,但鉴于事件对整个中国足球界的影响,个人的声誉权也就只能做出妥协,人们和媒体对公众球员的监督是合情合理的”。

另外,在这篇人民网文章当中作者也不忘引用了1960年曾经在美国发生过的一则判案作为补充说明---

1960年《纽约时报》刊载了黑人组织指责蒙哥马利市警察局长‘沙利文’镇压黑人运动的广告,于是沙利文便做出了起诉媒体的行动,但最终还是败诉了。

最高法院的判词如下---

“《纽约时报》对本篇报道采用了辩论形式,不可避免的造成了错误用语,也就是某些基于主观想象的结论。但如果抓住这些错误加以惩罚,那就会窒息这种重要的讨论方式了。

自这趟案件结束之后,美国司法界便做出了“起诉除了需要证明新闻实失外,还需要举证相关媒体带有实际上恶意”的厘定。

大抵来说,从上述案例我们可以归纳出以下这几个重点---

1.公众人物较比起一般民众是更应该携带上更多的“被监督”义务,声誉权是需要为社会利益让步的。

2.无论新闻媒体是给予客观事实陈述,还是主观讨论,如果出发点并非恶意,那也是能够得到原谅的。

那好了,最近发生的“蔡徐坤起诉B站”事件又如何呢?真的能够如同B站所想象那般,他们的行为是符合上面所示的规格条例吗?

别扯了,这件事情特显B站以及相关UP主和粉丝的无知智商呢!

一来,上述所罗列的“公众人物”之所以承担被“监督”的义务,那都是建立在“维护社会正义”这一大前提基础上的。

而如今“蔡徐坤打篮球”又怎么会与这点挂钩了?是觉得蔡徐坤正在传播错误的篮球知识,将会把无数嗷嗷待哺的幼年小孩引领进万劫不复的境地吗?

那你们“监督”的手段也应该是“修正”乃至“唾骂”吧?制作数不胜数的“鬼畜视频”,在画面当中添加进各种各样的滑稽玩法,你们这又是在干嘛呢?是履行监督义务,还是仅仅是为了满足自我观赏的欲望?

那这样一种“建立在鬼畜他人之上的笑料视频”

难道还能够逃得掉“恶意”动机的判定吗?

既加戏又恶意,B站及其平台上的UP主们还真是牛逼,难道你们就不能够在拿某些文章来当挡箭牌例证,为自己增强自信值之前,好好熟读一下其中的文字内容吗?

另外,对于视频平台鬼畜视频的调控,事实上在上一年年初的时候,广电总局就已经发布了相关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的通知》。而在其中,我们不乏看到“坚决禁止非法抓取、剪拼改编视听节目的行为”的条理。

那么好了,蔡徐坤在《偶像练习生》上的表演应该算是“视听节目”吧?那B站上方的鬼畜改编视频又究竟算不算“非法抓取,剪拼”

呢?

当然,隔夜君并不知道为何这条法令已经下达了一年之久了,而B站的鬼畜区域仍旧能够人气鼎沸的原因所在。

但隔夜君想对B站以及平台粉丝说的就是,如今蔡徐坤热度炒得如此之高,而你们也不收敛一点(少点去讨论,少点去揶揄,少点推送相关视频)---

下图为隔夜君用手机打开B站时其首页信息流“头一版面”出现的蔡徐坤鬼畜视频(基本每刷新10次,就会有7次左右出现在头版吧)。

那到时候真导致“雪崩”了,你们每一位可就别跑去喊冤了哦。

今天内容就到这里,欢迎在下方评论区发表你们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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