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辦事處便開展經營?你已涉嫌違法經營

近日有客戶諮詢咕咕狗:公司想要拓寬更多的業務,需要開設分支機構,但是瞭解到辦理分公司註冊需要的材料及流程過於繁瑣,又要奔跑工商部門,感覺挺麻煩的,聽說設立辦事處不需要這麼麻煩,是不是可以設立辦事處開展經營呢?咕咕狗提醒,辦事處未經登記開展經營屬於非法經營。

設立辦事處便開展經營?你已涉嫌違法經營

設立辦事處便開展經營?你已涉嫌違法經營

我們來看看這個案例:近日,福州市某區工商局接到群眾舉報稱,一家位於蘇州的製藥公司自在福州設立辦事處以來,不僅暗地向銷售公司、醫療機構推介公司產品,還進行市場調查、售後服務等行為,將辦事處當成分公司運營。工商局執法人員展開調查核實情況後,認定該辦事處未經工商登記就擅自從事經營活動,處以罰金10萬元。

很多人都知道,公司的分支機構一般包括分公司和辦事處兩種,但從上述案例中我們可以知道,辦事處並不能開展經營活動, 老闆們勿將辦事處與分公司等同,二者是有明顯區別的:

1、經營能力不同

分公司設立的目的主要是為了擴大總公司的經營規模,因此依法設立拿到營業執照的分公司,有經營資格、訴訟資格,也具備獨立締約的能力。

辦事處一般是為方便業務往來而在總公司異地所設立的臨時辦公場所,無需辦理工商稅務登記,可以從事銷售協調工作,但不能直接從事經營活動。

2、稅收待遇不同

分公司有經營活動,那麼分公司應該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也應該按照增值稅、營業稅的相關規定,繳納經營產生的流轉稅,一般是單獨繳納或彙總到總公司一起繳納。

辦事處沒有公司性質,沒有購銷行為就不存在納稅的問題,因而長期以來總是有不少運營不規範的公司利用辦事處從事經營活動,由總公司統一開具發票降低整體稅負,這是有法律風險的。

由此可見,想要在異地開展合法經營活動,想要收取貨款開具發票,開辦事處是不行的,還是得註冊分公司。 南寧註冊分公司的流程並不複雜,僅有以下幾個步驟:

1、準備總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蓋章)、法人身份證複印件等資料;

2、攜帶資料到工商局核名;

3、到工商局申請設立分公司,領取分公司營業執照;

4、到公安局備案的刻章點刻章;

5、到稅務部門登記備案,分公司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需到場錄指紋。

雖然分公司和辦事處都不具有法人地位,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但只有分公司是能夠合法開展經營活動的,因此,想要開拓跟多的業務避免不必要的麻煩,辦理分公司註冊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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