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兴济河治理工程房屋征收冻结范围确定

4月15日,济南市兴济河(经十路-张庄路段)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已经确定。根据《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现将冻结事项通告如下:

一、冻结范围

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四至为:东至段兴东路东侧,西至段兴西路西侧,南至经十路,北至张庄路。详见项目征收范围附图。

二、冻结期限及有关事项

冻结期限为:2019年4月15日至2020年4月14日。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冻结期限届满之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有下列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

(一)房屋的析产和过户;

(二)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结婚、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四)新设立和变更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五)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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