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为奔驰4s店根据法律规定更换发动机是对的,但为何网上一边倒支持女车主?

扬拍


4S店说“三包”,那我就认为4S店这是“虚假宣传”

4S店觉得“三包”符合他的利益

那我觉得“虚假宣传”更符合消费者的利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不是有PDI检测吗?

PDI中的检测项目难道没有机油检测这一项?

如果有的话,为什么没有检测出来?

如果没有的话,那还是宣传中的“PDI”检测吗?

这算不算虚假宣传?

4S店认为是售后问题“质量问题”,那我认为这是售前问题“以次充好”

4S店有资格说“三包”的前提交付给我的是好车

那才能按照你的思路谈“三包”

但我认为你交付的车根本就不符合“三包”中的规定,还有什么资格谈“三包”!

《汽车三包政策》

第十二条 销售者销售家用汽车产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 向消费者交付合格的家用汽车产品以及发票;

我认为你都没有给我交付合格的汽车

还有什么资格跟我谈什么“三包”

如果汽车开回来家,哪怕三天之后出问题,也不能舆论一边倒

如果刚开始就给解决问题

那么舆论也不能这么强烈

把一个女研究生逼成了“泼妇”

情绪激动,坐在一辆红色奔驰车的引擎盖上哭诉,“我不信天下没有说理的地方”。

这样谁还会支持4S店?支持奔驰?


阿阿阿杰


有人认为奔驰4s店根据法律规定更换发动机是对的,但为什么网上一边倒支持女主?


目前经过鉴定,该款奔驰汽车是库存车,应该有10个月的库存时间了。并且4s店在明知漏油的情况下,将奔驰汽车进行销售,已经涉及到欺诈行为。不要说是更换发动机,假一赔三的程度也已经达到了。

如果现在让奔驰以赔三辆车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对奔驰来说也是欢天喜地了,但是目前的奔驰汽车已经是骑虎难下,进退两难。这不是几百万几千万所能够解决的问题。


尤其是涉及到金融服务费方面,更是致命。如果这个金融服务费上交给公司了,没有开发票那么就是偷税漏税,如果落入销售口袋那就是欺诈。如果情况属实,巨额罚款少不了,先前购车的朋友要钱免不了,甚至有人会有牢狱之灾。

原本退款或者换车即可解决的简单问题,发展到假一赔三的状态,这都没有打住,事件持续发酵,被爆出来的问题越来越多,甚至全国各地的消费者都开始维权了。这件事情远远超出了任何人的想象,甚至对整个行业都有波及。


现在可以想象出女车主会有多大的压力,甚至收到了恐吓信息。央视新闻也进行了报道,女车主估计也没人敢动。目前国家相关部门已经是介入调查,奔驰也开始派专业小组来解决问题了。至于后续,我们拭目以待吧。希望女车主平安,希望行业得以净化。


小强说说车


只能你的智商有问题,这个事情闹得这么热闹了,你都没有看明白怎么回事??

第一、车子开出去没有1公里呢就漏油了,这种情况根本就不能用《三包》来说事,因为《三包》说的是卖的是合格的产品的情况下,用了一段时间出了问题的解决方案,而这个车根本就是残次品,如果检验合格的产品这么快就漏油??开玩笑吗??所以他是以次充好,根据消费者保护法,要三倍赔偿,不是退货换货就能解决的

第二点、1.5万的金融服务是什么情况???这个到现在也没有说清楚,所以涉嫌欺骗消费者,并且还是偷税漏税(因为1.5万打到了个人账户,没有开发票)

第三点、4S店出尔反尔,不讲信誉,刚开始说换发动机,消费者没同意,后来说换车,消费者同意了,但是第二天4S店又反悔了,只给换发动机

其他的问题懒得说了 新闻上说的很清楚了


宇宙之崖


我不觉得4S店的做法是对的,因为根据规定,发动机更换和退换货是有区别的,详细的法律规定如下: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本规定更换、退货条件的,消费者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由销售者更换、退货。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据此很显然案涉车辆在刚拿到车就发生燃油泄露的情况下,已经符合第二十条规定的应当退换货的范畴,所谓的发动机更换,根据规定应当是发动机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才会退换货。

据此可以知晓燃油泄露的消费者有权选择更换或者退货,4S店应当积极配合才是。


麋鹿说法


此案例适用于合同法,奔驰女车主与4S店签订购车合同,车主交了购车款,4S店未提供购车合同中约定的没有任何毛病的新车,已构成违约在先。车主还未开出4S店就已发现漏油,跟三包不沾边。打个比方,你去手机店买手机,交了钱,店员随手拿了一个未开封的新手机,现场拆封,打开手机显示这个手机主板坏了,按三包规定,需要更换主板,这个手机还是你的,你肯定不干,这是同一个道理。


小城堡666


我看到这个标题,就想对你说一句话



差不多先生114672591


这个问题问得好!充分说明法律法规得不到大多数人的认可,这样够直接满意了吧!

这事要换你会怎样?

相信没有几个人会这样幸运地得到这么多有关单位无私的鼎力相助,又是立案,又是封车,又是第三方技术检测。市场监理跟进了,质监部门跟进了,消协跟进了,税务也跟进了。光是技术检测的费用就会吓倒多少消费者。豪华的阵容架式,不大胜而归决不收兵。

如果不是女研究生坐在奔驰车上引起了社会关注会这样吗?大张旗鼓掩饰不住法律法规的不合时宜性,我读书少,你不要骗我哦!


禁锢之8923


现在才开始雇人搞危机公关真的晚了。网友们早就给女研究生提供了无数条可行的方法,负面形象改不掉的。最后的结果可能超过“退一赔三”。

劝一句,赶紧赔吧,别拖了,网友已经习惯于拿着这些事当娱乐互动节目看了。再拖就把别的事拖出来了,到时候更麻烦。



终南高扬


扯犊子,根据三包法,737客机给你换个发动机或者修一下就行,你为啥不坐啊?全世界国家为啥停飞啊?这就是公道自在人心!你丫还说出这种话!不是傻就故意挑事的!非蠢既坏说的就是你!现在奔驰总部都觉得不妥,跑去西安处理,四儿子店还继续和稀泥!


李老师成都


按照规定以后所有4S店都可以明目张胆的卖残次品、而且还不用负法律责任、卖给客户有问题我给你修、给你换有残缺的零配件就可以了、这个行业都这样下去、估计也就没必要顾及什么品牌形象、和卖垃圾一个逼格了、出现这样的问题相关规定是不是该反省、有没有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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