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改革人事薪酬 激發醫院活力

近年來,福泉市堅持落實政府辦醫主體職責,出臺“1+15”配套改革措施,探索建立符合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健全激勵約束機制,盤活醫療資源、優化人才隊伍、凝聚發展力量,有效增強了醫院辦醫自主性,公立醫院公益性和醫務人員的積極性,在公立醫院綜合改革關鍵領域和重點環節取得創新和突破。

創新人事制度激勵人才創造活力。一是實施法人治理,落實經營管理自主權。成立理事會、監事會和醫院班子,形成理事會決策、監事會監督、醫院為獨立法人的“三權聯動”管理體制。實現了管辦分離,“管”者指導有力、“辦”者科學自主,管辦目標一致,並設立黨委書記和紀委書記,切實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實施院長去行政化管理,實行院長聘任制,讓院長成為“職業”經理人,同時賦予院長人事任免權、副院長提名權,中層幹部任免權“三權”。二是實行編制備案制。實行用編備案制度,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合理核定公立醫院編制總量,根據醫院發展情況重新核定醫院編制床位數和人員總數,按床位與人員比1:1.4比例共計核定縣級公立醫院編外登記備案1466人,在編制總量內由公立醫院根據業務需要面向社會自主公開招聘醫務人員。三是實施“四同”人員管理模式,。出臺了《福泉市縣級公立縣級公立醫院“四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法》,破除編制束縛,對符合條件的編外醫務人員在崗位設置、收入分配、職稱評定、管理使用等方面與編內人員實行同崗、同酬、同交職業年金、同享退休待遇“四同”管理。破除編制束縛,實現醫務人員由編制管理向身份管理的轉變,構建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機制。四是實行定員定崗全員聘用制。按照改革思路,對醫院所有崗位體系進行梳理,減少合併行政管理層級,重新定崗定編,明確崗位職責。制定醫院崗位設置方案,採取院級聘科室負責人、科室負責人聘工作人員的“兩級”聘用制開展中層幹部等全員聘用,公立醫院薪酬分配中存在嚴重歧視現象與平均主,因事設崗,以崗聘人,按崗定酬,同崗同酬,全面落實醫院用人自主權。改革以來,縣級公立醫院自主外聘名老專家12名,自主招聘醫療衛生技術人員200餘名。五是實行總會計師派駐制。制定《福泉市關於派駐縣級公立醫院總會計師工作職責和權限的規定(試行)》,政府向公立醫院派駐總會計師進行財務監督和指導,人員工資由財政承擔。

創新薪酬制度激發醫務人員積極性。一是優化薪酬結構。打破公立醫院事業單位統一工資制度、工資政策和工資標準,結合公立醫院公益性定位和功能定位,以及醫、護、技、藥、管等不同崗位職責要求,建立醫院合理確定公立醫院薪酬結構,重新制定人員工資發放方式,對編內人員檔案工作進行統一封存(只在工資調整時作數字上的調整),全部實行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制。二是合理確定醫務人員薪酬水平。按照“激勵與制度約束、分配與生產要素、動態調整與合理預期、收支與可持續發展”四結合原則和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兩個允許”精神,核定縣級公立醫院職工工資總額為不超過“全員人數×平均檔案工資的3倍”,工資總額隨平均檔案工資變動而變動。實行財務一級預算“收支兩條線”管理,按“上年度醫院實有人員數×上年度人員平均工資”核定2017年人員工資總額7151.54萬元。改革以來,醫務人員平均收入達11.5萬元/年,相比改革前上升1.5倍。三是落實醫院分配自主權。建立以公益性質和運行效率為核心的目標考核體系,健全以服務質量、數量和患者滿意度為核心的內部分配機制。允許縣級公立醫院在核定的薪酬總量以內自行制定工資分配方案進行自主分配,將職工檔案工資的30%用於按照設置崗位標準發放崗位工資,檔案工資的70%和醫院醫務性收入按比例提取部分用於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醫院設定崗位工資從1600元(見習醫生)到5200元(主任醫生)不等,重點向臨床一線、業務骨幹、關鍵崗位及有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合理拉開分配比例,打破論資排輩、大鍋飯的分配機制,真正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按崗取酬、按績取酬,真正實現編內編外人員“同崗同酬”有效調動職工積極性。四是實行院長年薪動態調整機制。全面取消縣級公立醫院院長級別,實行院長(副院長)年薪制。年薪總額按4:6的比例分為基礎年薪、績效年薪,並按現有醫院級別(二級甲等)分別確定院長、副院長年薪25萬元、21萬元。根據年終公立醫院考核評價結果、個人履職情況、職工滿意度等因素,考核優秀、合格的院長(副院長)分別按實際年薪總額的5%、3%進行獎勵,並同步享受同級別知識分子補貼,同時,院長(副院長)年薪建立成動態調整機制,績效年薪參照上年度國家公佈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增長率執行,提升院長管理辦醫的積極性。

創新績效考核制度激活公立醫院內生動力。一是建立考核體系。出臺《福泉市縣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實施方案》及《福泉市縣級公立醫院業務管理績效考核標準》,突出功能定位、職責履行、社會滿意度、費用控制、運行績效、財務管理等指標,構建以公益性為導向的考核評價機制,破除醫院逐利機制。二是完善考核機制。採取市(縣)對醫院對院長、醫院對科室對職工的方式分別建立績效考核方式,實行考核結果定院長績效年薪、定醫院考核獎勵、定醫院績效工資總額“三定”模式,將考核等次作為經費獎勵、扣減及院長續聘依據。實行多勞多得、優質多得。三是創新考核模式。引進“第三方”考核,由“醫管委”聘請上級專家對醫院進行綜合考核評估,既保障考核結果的客觀公正,又能指導業務中的不足。2016、2017年,市財政對醫院績效考核獎發放達646.33萬元(2016年287.47萬元、2017年358.86萬元),由醫院自主進行分配。

通過改革,公立醫院服務能力明顯增強,群眾就醫環境得到進一步改善,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得到進一步控制,21項醫改指標均控制在規定範圍內,實現了醫務性收入佔比、醫務人員收入、三四級手術佔比和藥佔比、檢查和化驗收入佔比、百元醫療收入消耗的衛生材料的“三升三降”和公立醫院醫療質量好、服務好、醫德好和群眾滿意、醫生滿意、政府滿意“三好三滿意”的改革目標。

編審:李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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