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决策部署 强化监督检查 助推海西州一季度重点工作开门红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海西州纪委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纪委三次、省纪委三次和州委九次全会精神,按照州纪委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把确保党中央和省、州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第一要务,以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助推全州一季度各项重点工作取得开门红。

聚焦政治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执纪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以持续从严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大对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书记扛起学习宣传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主动担当作为,确保全体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做实。结合正在开展的州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边巡边改,确保学习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结合正在开展的政治生态研判工作,把学习贯彻情况作为州直部门单位政治生态好不好、正不正的重要标志之一,由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查找驻在单位学习贯彻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修改意见,确保学习贯彻取得实效。

聚焦政策落实,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员干部日常政治言行和一贯政治表现作为干部选拔重要评判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廉政关。一季度州纪委监委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35人次,确保选拔任用的州管干部政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把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严格落实《海西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实施方案》中节点要求,结合全州正在开展的“大走访、大调研、大排查”工作,安排州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和相关室(部)负责同志组成三个工作组,分赴7个地区和部分州直部门单位开展了为期一周的调研走访和情况排查,在反对形式主义方面重点梳理工作不实问题,在反对官僚主义方面重点梳理在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问题,共排查梳理出问题16项,协助州委常委班子梳理出文风会风学风、决策部署等5个方面13条问题,紧盯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聚焦作风建设,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始终把刹住“四风”作为巩固党心民心的重要途径,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时刻防范。持续加强节日期间纪律作风检查力度,在元旦、春节和清明期间重点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具体措施开展了3轮作风检查,查出执行公车管理制度不严、公务接待不规范、违规报销差旅费、违规发放评审费等5个方面问题,对州旅游局、乌兰县法院等全州12家单位进行了通报,对格尔木、茫崖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了曝光,教育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以上率下,以好的作风、实的干劲带领全州各族干部群众为实现“两个率先”而不懈努力。

聚焦专项治理,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靶向治疗、精准惩治,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向纵深推进。认真组织开展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利用4个月时间在全州各地区各部门单位中开展了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截止目前州纪委监委已开展1轮专项检查,全州648名州管干部完成了自查申报。围绕中心工作,主动作为,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强化监督,会同州税务局部署开展减税降费专项督查,在年内第一批项目集中开复工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开展工程项目廉洁建设,签订廉政责任书、发放廉政风险告知书共800余份,从源头预防工程项目建设领域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排查出格尔木一类问题4处,乌兰县一、二、三类问题各1处,按照有关要求目前正在整改当中。

聚焦脱贫攻坚,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始终把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内容持续亮剑。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协助州委制定《海西州脱贫攻坚中央专项巡视反馈问题集中整改工作方案》,主动认领巡视反馈8个问题,将整改任务落实到责任单位和具体人。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移交的5件问题线索中的4件“查否件”进行了认真核实,并将结果及时反馈至省纪委监委。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按照《海西州贯彻落实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轮督导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研究制定《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轮督导反馈有关州纪委监委牵头任务责任分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目前各项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聚焦能力建设,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认真落实《海西州激励干部勇于担当作为的七条措施》要求,贯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对党员干部既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又在政治上、思想上真诚关爱,确保广大党员干部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不出事。一季度,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93人次,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函询、批评教育75人次;妥善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8人次;准确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5人次;果断运用第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处理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5人次。全力打造“微权力”治理升级版,在全州构建起治理“微权力”、惩治“微腐败”、做好“微服务”的基层治理工作体系。深化乌兰县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在县纪委监委集中办公、人员统筹使用试点成果,全州7个地区已按照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州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加紧推开。 (州纪委监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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