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6工作制”明显违反《劳动法》,为何还有人支持?

实话石说


朋友邀请回答此题。我本不知道“996工作制”为何物,为此还特地上网搜索了解了一下。原来就是“工作日早上9点上班晚上9点下班,中午休息1小时或不到,一周工作6天”的工作制度。

我国正常的工作时间是八小时工作制,双休日;节假日上班算加班,给加班费或调休。而996工作制的工作时间显然已经达到了10小时甚至以上。那这样的工作时间还是不太合理的,剥夺了劳动者应有的休息时间。如果多工作的时间给加班费或调休还有情可原,如果没有,这样的工作制度大家是应该抵制的。

至于为何还有人支持?我想支持996工作制的人不外乎是两种:一种是企业。企业要创收要利润最大化,怎么创收?怎么利润最大化?除了积极开拓市场以外,就打起了员工劳动时间的主意。用什么“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之类的话来洗脑员工。说白了无非就是让大家拿着每天8小时的工资给他们创造10小时以上的劳动剩余价值。

另一种是无奈被迫接受的人。他们为了生活,暂时又没有能力找到其他合适的工作,只好忍气吞声接受这种剥削,可是他们心里是不情愿的。这种人只是出于对工作的需要而被迫接受,不能说是真正的支持。支持必须是主观意愿上的接受和力挺,那才能叫支持。

所以,剥削大家劳动时间的工作制只有企业自己支持。真正的劳动者个个都是不喜欢的。只是迫于生活的压力,无奈、无力反抗而已。

我不明白难道企业制定这样的工作制度,就没有人管吗?


拣芝麻的小孩


管仲说过,来者熙熙,皆为利来,去者攘攘,皆为利往,明显违反《劳动法》的“996工作制”之所以还有人支持,是因为支持者都是“996工作制”的受益者,或自认为受益者。

最积极鼓吹“996工作制”合理甚至正义的,是马云、刘强东这类雇主,对他们而言,员工工作时间越长、收入要求越低,他们的劳动成本就越少,赚得就越多,“996工作制”对他们而言有百利而无一害,他们所要做的,就是把这个无论从法律或道德上都完全站不住脚、说不过去的“工作制”包装得理直气壮、大义凛然、天经地义、理所当然、不可不戒……,以免为了这点利益,倒赔进公司的公关形象和个人的人设。说实在的,若非还多少忌惮些这个,他们恨不得推行“007工作制”,即每天0点到翌日0点,一周工作7天——备注,都算义务劳动。

另一批支持“996”的,则是在这些“996”企业里工作且自认为混得不错(有丰厚的收入、看似光明的未来人事发展前途,和不错的江湖地位),认为这一切都靠自己无条件配合“996”才能换来,惟恐一旦“懈怠”,自己所看重且好不容易流血流汗换来的“胜利果实”将得而复失,更怕这些“胜利果实”奇货可居,目前劳动力市场竞争激烈,三条腿蛤蟆没有,两条腿活人多的是,自己不积极响应甚至吹捧“996”,老板就会一脚踢飞自己,另换愿意“996”甚至“10107”的新人顶缸,因此两害相权取其轻,明明老眼昏花力不从心一肚子苦水,也只能硬着头皮高呼“996文成武德,千秋万载”什么的。

第三种则是自认为混得不好的一些人,他们觉得诸如“码农”等“996”工作者收入高、生活好,已经是幸运儿,多干点少歇点天经地义,“已经占了便宜还叫苦连天,德性!”等由此类,所以他们自己不“996”但特支持“996”,心里多少有点“你不是挣得多么?累死你这孙子活该”的私字一闪念在转悠。

《劳动法》不会自己跳起来管天管地,没有监督、执行和处罚,它就只能是土地庙里的泥塑木胎,别说妖魔鬼怪,就连流浪猫都敢偷吃他们供桌上的剩点心。


陶短房


“996工作制”近日持续霸屏,在主流官媒等喉舌的几乎一直声讨下,却仍不乏支持者,甚至一些教父大佬级的互联网人物。

从支持996和发声的各类人物来看,不外乎大多是企业主、老板、雇主、项目负责人等企业核心利益相关者。明知不合法却仍然支持,其实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种类型出发:

1、我需要996,但我也给高回报,如阿里、华为。

这一类,在互联网企业中,由于行业的特殊性,阶段性的加班确实必须。

便如阿里巴巴和华为,每每深夜凌晨,工作大楼仍是灯火通明。不仅996,甚至9126的都不少。应该说作为阿里和华为的员工,确实辛苦。

但阿里和华为给员工的报酬也相应还算对等。比如一个阿里财务可达年薪60万,一个华为员工是其他企业的收入两倍甚至更多。另外,阿里和华为在对员工家庭福利的延伸上,也有一些很有温度的体现。

所以,作为阿里、华为这一类科技大佬级的企业来说,支持996,当然其在回报员工上也付出较大支持,正因为此,阿里和华为也才能成为所在行业的标杆和领航者。

2、我需要996,我没有钱也没有假期,我们要学习阿里、华为。

另外一种企业,看到阿里华为的辉煌,也想模仿学习。于是要求员工加班,于是晚上9点以后甚至不知几点下班,周六也要强制加班。但其实有并没有那么多紧急事情要处理,结果就人浮于事,效率低下。

至于有些员工想问的加班费或者调休,没有,或者说未来会有。

于是,拿着三五千的工资,要干三两万的活。

结果就是人员更替像割韭菜,团队不稳定,公司状况自然也就江河日下了。

3、我需要你们996:我996了,你们也得跟我996,至于钱和休息,未来会有的。

这一类支持者,纯属虐待狂型。可能自己要表现,为达个人野心目的,便刻意要给老板废寝忘食全心全意为了公司利益的印象。但身为管理层,当然不能就自己辛苦,手下一帮兄弟们当然也得同苦,于是就变成几乎所有人都跟着辛苦了。

这种996,纯粹是为了满足某个人私欲,至于对公司前景的伤害,不会被顾及;而被迫996的员工们,更是大多心不甘情不愿,对公司利益或效益成长,也就几乎没有任何帮助了。

这种支持者,被996的兄弟们共苦还可以,要想同甘,恐怕就难了。

4、形式需要:不管需不需要,得让老板看到咱们996了。

公司现状并不需要996,但因为某个领导或老板喜欢看到大家加班,或者公司文化崇尚加班,便慢慢形成了一种领导不走,下属不敢走、不能走的形式主义996,对工作和业绩增长毫无意义,却造成公司资源的极大浪费。

这种形式主义996,同样也是对员工工作状态和生活指数的一种极负面干扰,这种歪风邪气下的企业,如何能有积极向上的成长轨迹呢?

小结:希望职场上少一点996,多一些温暖。

996的理由可以被各位业界大佬说的多么冠冕堂皇,但996终究还是不合法的。

不论何种996,对员工和家庭来说,总是负面影响要大于企业所给予的;绝大多数996,对企业来说也并非是好事,反而更多的是资源消耗、人力消耗、企业未来的消耗。

随着舆论的正向倒逼,马云、刘强东、李国庆等等大佬们纷纷表示称不赞成强制996,但其背后的潜台词仍是在为自己的996辩护,有这些大佬们的示范效应,996若想彻底消除,任重而道远。

其实,这些大佬们是企业主,企业是自己的,996、12127也不为过,但要求员工也做到这一点,就有点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了。

希望各行各业的996都能少一点,希望每个员工的家庭能多一些相聚。


你被996了吗?你的996是属于那种类型?请您评论区留言互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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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起堂主人


本来我写了篇关于996的文章,不想再发表言论了。今天看到好几位商业大佬也开始发声支持996,于是又忍不住多说两句。

按照题主的问题来看,这里有三个分解的问题:

1.站在谁的立场上看,不同的立场观点不一样

2.《劳动法》关于类似996的问题有什么约定,会给企业造成什么影响?

3.明知故犯的原因在哪里?

一、不同立场观点不同

立场代表什么?代表利益!不管什么时候,不管什么问题,沿着利益这条线分析是没错的。

1.商业大佬代表的部分群体

商业大佬是一群什么人?是一群企业利益的代表者。

A.在当今,互联网深化改革,外部环境快速变化,不确定性增强的前提下,企业面临市场、竞争和内部组织效益优化的多重压力。这些压力传递到企业,企业便会传递给员工。

B.当今国内的企业,包括阿里和京东这样的电商巨头,虽然规模庞大,但同样面临高昂运营成本的利润最大化的问题.在大手笔投入的前提下,如果不加快资本变现的速度、降低资本变现的成本,就会功亏一篑。这就要求企业提高单位时间的劳动数量和质量输出。996的现象应然而生。

C.中国进一步改革开放,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企业面临的经营风险和竞争激励性越来越高,降低风险、提高竞争的最好办法就是低成本高效运行。

D.这些年,中国高等教育越来越普及,市场人力资源供给供过于求,稀缺的是少数人才,大部分人才具有可替代性,这变相降低了企业用人的成本、降低了企业人才的话语权。

2.员工角度

员工是企业的主体,是企业运营的实际承载着和推动者,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企业“主人”。

A.员工都有自己的岗位职责,与企业之间是雇佣的关系。拿多少钱做多少事是理所应当的理由。但是现在逻辑变了,企业可以多给你部分钱,但是你必须多做事。这种变化超出了员工对于自己角色的承受范围,不能接受实属正常。

B.员工是活生生的有思想、有个性的人。

绝大部分员工愿意从事高薪工作,但是有一个接受程度。尤其是90以后的员工,个性比较释放,注意个人的理想追求。当过多的时间抹杀了员工的个性,自然受到排斥。

C.员工不是机器

员工不是机器,是需要休息,需要健康的人。员工需要上班挣钱,更需压迫生命和健康的持续性。996式的工作长期持续会直接造成员工心理上的压抑与身体上的亚健康状态。一旦身体生病,得不偿失。

所以,支持的人和反对的人站的立场是不同的。这就是有人支持的理由

二、劳动法的约束能力

我们都知道,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权益出台了劳动法。这部法律在一定程度上确实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违法的强度和广度取决于违法的成本。

1.《劳动法》的那些条款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2.有限约束性

看到这些规定的特点了吗?这些条款就劳动时间做了明确的约定,但是对违法责任和惩罚措施却是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违法了,大不了陪几个钱,这根本不算事。违法成本非常低。

有人说,劳动法还有其他相关条款。确实还有相关条款,但都是一样的逻辑。

三、问题的症结在哪里

1.人口红利的逻辑依然存在

虽然现在人口红利逐步退去,但是企业的人口红利心理依赖依然存在。在经营不利或者运营过程中,习惯性的从人力成本上寻找缺口。

2.996争论是一种时间资源价值的争夺。

对于企业来讲,员工的时间是廉价的,而对于员工来讲,自己的时间是珍贵的。一个员工不胜任或者不合适,企业可以换一个员工,但是作为劳动者的员工,每一分一秒都是生命的流逝。双方在时间价值上的不同视角决定着绝不相同的立场。

四、总结

1.综合来说,996有积极的一面,就是用自己的奋斗来换取幸福。

关键是这场博弈的结果应该是双赢,而不是一方独大;否则,价值不平衡造成的结果,就是员工得不偿失。

2.996对于不同的人意义不同.

有的人为了得到一份工作都不容易,累死都愿意,你无法用时间来衡量他的幸福;而有的人比较重视个人权益的维护,当然对996这种行为据理力争。

不管怎说,996不是合法的,公然叫嚷996明显是不合法的行为。企业如果想基业长青,要有对员工权益真正的尊重,否则自己也不会是最后的赢家!


回答不当之处请谅解


指尖视野


赞成996的可能是理想主义者,但我想说的是,我们不需要让你的理想来代言我们!

我们不需要让你们的所谓奋进来捆绑我们的时间。

因为,当我们生病时,无能为力时,在ICU垂死挣扎时,过来照顾的,伤心担心的绝对不是公司!不是领导!而是家人,我们的亲人,孩子,父母,我们何尝不要为他们留出时间。多陪伴真正在乎我们的人?!

况且,996本来就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却充什么大头蒜,让理想来代替法律???

996只能培养出社畜和奴隶!父母亲人无人亲近抚养!儿女无法培养出亲情,你最多是给钱的人,中国社会家庭关系会崩溃,婚姻关系破裂,出生率降低,太多太多的破坏仅仅交给理想来承担???

对不起,太重了!理想的小船翻了!

鄙视你!

只谈理想却让别人奉献的人!

人血馒头好吃嘛?


乐帅Martin


没看别人的回答,我只谈谈我的看法,我们大部分人的工作都不是生活而是生存,只要为了生存并且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生存还有依靠你的人,那么我不会计较太多,趁我年轻我愿意付出太多,让我和需要我的人过得更好,也很感谢能提供这种机会儿的老板。如果按我目前的状态来说,只要能轻松赚钱多少无所谓,因为我不想耗费健康去赚钱。这也是处于两种不同的时期对待加班的态度。如果你现在年轻还一无所有,你会反对996吗?如果给你885让你的工资降下来你会愿意吗?所以,我相信多劳多得,不劳不得是永恒的真理。如果你愿意把加班的收入降下来给老板加人分担你的工作,我想老板不会不同意的,否则他真的是违法了。大家可以讨论,不要只站在自己的角度去想,否则就是井底之蛙!如果老板不违法可能就侵犯了你高收入的权利,你同意哪个?


中国非注册会计师


首先,法律大概念上来说,分为两种:

一种情况是刑法之类的,需要严格的来遵守执行,只要触犯了,就面临着审判。一种情况是《交通法》之类的,很多人不会严格去执行,也不会因此受到惩罚。

而《劳动法》就偏向于第二种情况,法律不允许用人单位性别歧视,但是现实生活中性别歧视的例子太多了,有几个因此而被《劳动法》制裁的?

“996”也是一样,严格意义上来说是属于违反《劳动法》,但是就跟很多人开车为了图方便不按规则操作一样,属于性质不严重的一种“违法”。即,没必要大招旗鼓的去反对说“996”违法了。

至于说“996”为什么有人支持?还是那句话,每个人的生活情况不同,有的人就是需要更多的加班去换了更好的生活品质,而有的人就是喜欢那种严标准,高追求的感觉。就好像考试60分就可以通过,很多人只想着我能保证达到60分就行了,而有的人呢,他就想考个90分甚至100分,要不然他难受,会认为不够对自己严格。

我们的书本,长辈,一直都在告诉我们说严于律己,居安思危。我们伟大祖国不满70年居然取得了如此巨大的成就,都是拼了命的努力所取得的。所以导致我们的认识里拼命工作才是正确的,满足于“60分及格”是错误的,这也就是为什么现在仍然会有人支持“996”。

综上所说,支持“996”的,一个是生活所迫,一个是长期以来自己“拼命工作才能赢得美好未来”的认识。

而至于有人说“反对的是不给加班工资确让你996”,并不是单纯的反“996”,我觉得这个反而更需要诉诸于法律,光加班不给加班费肯定是不行的,但是这与支“996”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老李体育汇


资本论里说的很清楚,一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会胆壮起来。10%会保障它在任何地方被使用;20%会使它活泼起来;50%的利润会引起积极的大胆;100%会使人不顾一切人的法律;300%就会使人不顾犯罪,甚至不惜冒绞首的危险了。同样的,对于普通人也适用,推行996类似的工作制对于企业资本家是为了得到更多的利益,而广大职工默默忍受接受是为了避免损失更多利益。同时也不能忘记,我国根深蒂固的奴性,鲁迅深刻地指出,几千年的专制等级制度和专制主义的文化是造成奴性的根源。只要还能生存,便不会反抗,这次的“996”事件也是广大程序员工作者长期饱受压迫的集中爆发。但是这样的新闻热度又还能够持续多久?


吴大爷的日常


我赞成有朋友说,企业追求不一样,个人追求不一样。如新兴的互联网企业,包括网络科技,游戏,电信终端企业,这些企业都是日新月异,研发,市场都是要与时俱进的,按照常规对劳动者的要求是无法适应的。

还有,现在扶贫一线的干部,哪个不是996?敢说工资加班费?

还有,银行的,哪家银行不是8.00要提前到开班前会,等下班以后运钞车走了,清账了才下班,哪家银行不是996?

对劳动者来说,如果就想平稳安逸,切实这种996要求高了。我们之前在泰康做事的时候要求是5+2,白加黑的工作,出差新疆都当天往返。这样泰康在十几年进入世界五百强。很多人也得到自己想要的,职位及财务自由。后来到现在都企业,也是在很短时间高速发展,整个去年,我经常一天一个省会城市出差,白天办事,晚上赶路。13年时间,成为深圳百强之一。

所以,劳动者和企业都要区别。


老楚87237663


不得不承认,当下社会,确实有员工需求多加班多挣工资,这也是我们普通大众的现状,即需要为生计奔波。

而理想的状态是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来选择加班或者不加班,关键在于要形成有偿加班的制度,不要让大家感觉到,企业认为996是理所应当的,是无偿的。

事实上,在形成了这种惯性后,往往选择多加班的往往被认为更加能胜任工作,忠诚度更高,而获得除加班费之外的附加利益,如升值、加薪,反过来,也会侧面带动加班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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