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赛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100问(七)

【平安赛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100问(七)


【平安赛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100问(七)


【平安赛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100问(七)


为了便于指导全区各地区各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全面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工作,根据中央、自治区及市委、区委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结合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在赛罕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赛罕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内容尽量全面权威、通俗易懂、贴近群众、方便工作的要求,分政策法规问答、案例说明、宣传标语三个板块,编制了《赛罕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00知识问答》手册,现以电子版形式在全区范围内转发。由于编者水平所限,难免有疏漏与不妥之处,欢迎批评指正,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接续上一期,今天我们继续学习五个关于

“扫黑除恶”斗争的知识问答

【平安赛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100问(七)


横行于基层组织的“村霸”有四大特征是什么?

答:乱政、抗法、霸财、行凶。

乱政,倚财仗势、干乱国法、操纵选举。组成犯罪团伙,称霸一方,多次利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甚至利用势力和影响,威胁当地党委政府工作人员,干扰基层组织选举;

抗法,指暴力抗法、对抗政府、煽动滋事。

霸财,即强拿强要、欺行霸市、坐地纳贡。

行凶,则是横行乡里、违法犯罪、残害无辜。

【平安赛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100问(七)


【平安赛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100问(七)


黑势力是什么?


答: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是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是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是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是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庇护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内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恶劣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平安赛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100问(七)



【平安赛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100问(七)



恶势力是什么?

答:是指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在一定区域内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犯罪组织。根据法学家的解释,“恶势力”应当同时具备以下4个特征:一是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人数较多(一般为3人或3人以上),有相对明确的组织者或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二是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一般为5起或5起以上)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和暴力性;三是严重扰乱一定区域或行业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四是一般无合法经济来源,经济实力较弱,没有大的经济实体,保护伞和关系网不明确,或层次较低。


【平安赛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100问(七)



【平安赛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100问(七)


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是如何规定的,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各级政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直接责任人,要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上级政法机关要加强对下一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督导检查,协调督办重点案件。有关部门要依纪依法慎重处理对扫黑除恶工作干警的举报,防止黑恶势力利用举报干扰办案、打击报复。


【平安赛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100问(七)


中央关于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要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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