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川一男子賣假藥被找“後賬”東窗事發

在網上花幾元錢購買的性藥,轉手以10倍的價格出售,不想卻因藥效問題被找“後賬”,繼而東窗事發。近日,延吉警方偵破該起銷售假藥案,將犯罪嫌疑人馬某抓獲。

朝陽川一男子賣假藥被找“後賬”東窗事發

3月14日,三道灣派出所副所長金吉龍接到線索反映,李某在朝陽川鎮一家性保健品店內購買了藥品(性藥),結果出現了不良反應,懷疑是假藥。隨後,經州市場監督管理局鑑定,李某購買的確實為假藥。獲悉該線索後,3月27日,民警將嫌疑人馬某抓獲,並沒收了40餘盒假藥。

經訊問,馬某如實供述了於去年5月至今,出售假藥(性藥)的犯罪事實。據馬某交代,這些性藥是在網上從一個微友處分兩批購買的,而後跟賣家也失去了聯繫。目前,犯罪嫌疑人馬某已被刑事拘留。

據金吉龍介紹,年初,嫌疑人馬某就因銷售假性藥被和龍警方處理過,幾個月後,又來到延吉“重操舊業”。國家明令禁止生產銷售假藥,為了躲避打擊,這些出售所謂壯陽藥(性藥)的門店都很小,有的只有三四平方米。為了吸引人購買,這些假性藥的包裝十分精美,有的甚至印著外國的生產商標,而實際上,這些藥是國內一些小作坊製作加工的,進貨一般都是幾元一盒,且大多數是“三無”產品。這些假性藥大都添加了化學藥物,服用後對人體有害。

金吉龍稱,根據《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在此,警方提醒廣大群眾,購買藥品要到正規藥店,如發現有銷售假藥的要及時舉報。

(延邊晨報記者 陳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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