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馳4S店買車,未出店門,發動機漏油,這樣的車還敢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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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出店門,大件發動機機油漏油,也就是說顧客付了錢,辦了手續,然後你給了顧客一個問題車,顧客當場發現了,不接受了,銷售同意退款或換車,但等了15天,變成了售後三包服務。這裡4S店說已經交付給你了,只能走三包更換髮動機,顧客說我沒出門就發現問題,我沒有接受這臺車。那麼所有人都知道,從4S店買車,都是要先交錢辦完手續,才拿到車的,那麼車拿到手就有問題,這時候4S從證據上掌握了主動,因為顧客已經先簽字辦完了交付手續,然後交付給顧客一臺有質量問題的車子。一般從所有法律來說,應該是以簽字時間為準,因為交貨時間會存在鑑定困難,例如4S銷售在處理過程中,讓顧客先開回家第二天過來,就有故意把時間搞混的嫌疑。而我們平時買個小東西,都是先反覆看貨,拿到貨再付錢,即使淘寶上買的,質量問題也可以換。但房子、車子都是開發商和銷售商佔主動,先收錢後交貨,導致不利於消費者。這樣一旦出問題,顧客維權很難,遇到4S店不講道理,損失很大,或者要付出很多時間、精力維權,甚至不顧面子大吵大鬧。所以,這樣的4S店肯定不敢去買了,但是其他的店又能保證不侵犯消費者權益嗎?


用戶8832964104604


一個產品有瑕疵不可怕,可怕的是沒有去解決。真正讓消費者不能接受的是處理問題的態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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