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一个职业素养很强的律师或者医生,有一个十恶不赦的人需要你辩护或者救治,你会去做吗?

Wenziying


很多人都误解律师辩护工作,认为律师为坏人辩护,将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等同于是共同犯罪,是一种包庇犯罪。

从法律上来说,委托律师辩护或自己为自己辩护这是法律赋予被告人的权利,这权利是任何人及任何机构都不得剥夺。且一个人是否有罪,是否需要承担多大的刑责,这个只能由法院来裁判,任何人都不应当成为他人的裁判者,而直接对其他人下死刑。

有句话说,“事越辩越明,理越辩越清”。当公安机关,当检察院指控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是否犯罪应当通过案件证据来呈现。若不经审判,不经辩护,而直接以检察院的认定结论为准,那将导致公权力的无限扩张,这样一来,我们每个人都将有可能成为受害人,成为冤假错案的受害者。

当然,对于有的案件来说,即便有律师的辩护,也可能不能改变案件最后的结果。但律师的参与,可以让整个案件按照法律的程序进行,让案件得到相对公平公正的审理。

“让不该死的人不死,让该死的人死的明白”,这个就是法治的意义。


叶律师


首先说,我会去做。

作为一名执业多年的律师,就先说律师的辩护。

无论是犯重罪的被告人,还是犯较轻罪的被告人,他们的行为都侵犯了合法权益,案件中都会有被害人,只不过被害人受到的伤害程度不同。

杀人犯伤害了人,造成他人轻伤害的,一样也伤害了人。

但他们不因他们所犯罪行的不同,而享有的权利就不同。

他们享有的诉讼权利是相同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也就是说,律师的辩护是建立在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上的,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辩护,说了也白说,不会被法庭采纳。


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重要不重要?要由当事人自己说才有说服力。

原河南省平舆县法院院长刘德山,被带走调查19个月,被羁押16个月,在看守所他被“挂起来”“弓起来”“撩起来”,被打的肋骨疼了四个月,检查结果却是没有骨折。

作为一个法院院长,他有证据意识,上图是他记录下来的被体罚的情节。

他最终被判无罪。

出狱后,他说:如果再当法官, 我会更重视被告人的权利。


获得辩护权就是被告人的一项重要的权利。

为他辩护,是因为他需要。

他有罪,不会因为辩护而无罪,辩护是为了让他罚当其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充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确保死刑案件办理质量的若干规定》的规定, 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法律援助机构指定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也就是说,越是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重刑的案件,就越是需要律师的辩护,对于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而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有义务为其指定律师辩护。

为什么?因为越是有可能被判处重刑的,这个社会就越是承担不起被错判的后果,人被处死了,而后来再发现案件判错了,那这样的负面影响是很大的。


2018年1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在安徽合肥召开工作推进会,部署在全国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要求,到2019年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要在第一批试点的八个省(市)和天津、江苏、福建、山东等发达省(市)基本实现全覆盖。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就是辩护率100%。

所以,律师为被告人辩护,不是做不做的问题,而是怎么做的问题。


医生更是如此。

如果面对一个重刑犯,在能够救治的情况下,没有救治,导致其死亡,那这个医生涉及的不仅仅是职业道德的问题,还会涉及违法犯罪的问题。


郭广吉律师


我会去,因为作为一个合格的律师,不能违法《律师法》的规定拒绝指派辩护,从我辩护的7起死刑案来看除了两起确属罪不可赦、事实证据清楚的被告被判处死刑以外 ,都被判缓刑二年或无期徒刑。辩护是我作为律师的职责和权利,这是宪法法律所赋予的,并不是谁想得到就能得到的。

我从一个懵懂少年律师做到知天命的老律师,深深体会到辩护工作的重要性 ,即使是无偿提供辩护,我也是全力以赴,亲力亲为,绝不推给同事或助理。

现在社会上受国外或是港台影视影响,对我们律师有一定歧视 认为我们是为坏人提供帮助,使其逃脱法律制裁的人。我认为这纯属无知,幼稚。

要知道您在受到不公正刑事强制措施时,甚至受到不法侵害需要法院判定补偿时,能帮您的不是您的家人朋友,也不是您的警察👮叔叔,而是我们律师律师律师!重要的话说三遍!

所以请您善待您的律师朋友,不要嫉妒他的高收入,没有的话可以设法结交一个,比方说老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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