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字数“超标”须省委主要领导特批

鲁网4月13日讯 近日,山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精文简会工作的十五条措施》,明确要求,凡发文必要性不强,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字数“超标”的文件须经省委主要领导同志特批。文件部署不仅是“上对下”,还有“下对上”,对基层反映强烈的“空头政策”“无效文件”,要倒查相关部门的责任。同时,鼓励“会议”到基层开会,通过解剖“麻雀”现场解决问题。

在文件制发方面,我省要求提高文件政策含量。文件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凡发文必要性不强,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凡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现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同一事项不得反复发文;贯彻中央文件精神,没有新的落实举措和政策规定,或者建设性、创新性政策措施占不到文件主体,政策含量不足、问题导向性不强、照转照抄、“上下一般粗”的不发;中央文件已发至县级或公开发布,规定的内容已比较明确具体,且没有要求地方制定配套文件的,不再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可按规定将中央文件翻印至基层,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部署全局性工作的不超过50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不超过3000字,确需超过的须经省委主要领导同志特批。

同时,确保文件部署落实落地。对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省委出台的政策性文件,由牵头起草部门逐条逐项梳理,责任不明确的,要补充下发责任清单。今后省委出台的政策性文件,一律逐条明确部门责任。凡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开内容的,一律按规定公开发布。做好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省委重要文件出台后,由牵头起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就文件的实施效果等进行全面评估,对政策执行出现偏差的,要及时提出修订完善的意见。对基层反映强烈的“空头政策”“无效文件”,要倒查相关部门的责任。

在提高会议质量方面,我省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每一个会议都要聚焦鲜明主题;会议讲话、发言等文稿要言之有物,直击问题要害,力戒冗长拖沓,不搞照本宣科,不搞泛泛表态,不刻意搞传达不过夜;能开视频会的,不集中开会;能小范围解决问题的,不大范围开会;能现场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的,不召集人员开会;能一个会议解决问题的,不分别开会,不议而不决、反复开会;能接续召开的,不分开开会。

并且,多让“会议”下沉到基层。对一些征求意见、了解情况的会议,不请参会同志到上级机关开会,多采用调研指导方式,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解剖“麻雀”现场解决问题。加强会议优化整合。(据山东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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