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考點彙總!初級銀行從業《法律法規》備考知識點整理(一)

精華考點彙總!初級銀行從業《法律法規》備考知識點整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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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利息與利率

(一)利息率的種類

1.固定利率與浮動利率

2.存款利率與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一般高於存款利率,貸款利率與存款利率之差即為存貸利差。

3.基準利率與基礎利率

(二)我國利率市場化

1.利率市場化形成機制

2.我國利率市場化進程(記住關鍵節點)

截至目前的情況:

貨幣市場和債券市場的利率全面實現市場化

貸款利率實現市場化定價

存款利率浮動區間不斷擴大

外幣存貸款利率基本實現市場化

提示

記憶口訣:貸貨外債市場化;存款利浮在擴大

02銀行自律組織

一、中國銀行業協會

中國銀行業協會(CBA),是我國銀行業自律組織,2000年成立,民政部登記的全國性非營利社會團體,主管單位為銀監會。

(一)協會運行機制

1.最高權力機構:會員大會

2.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理事會

3.日常辦事機構:秘書處

(二)協會的職能定位

中國銀行業協會以促進會員單位實現共同利益為宗旨,履行自律、維權、協調、服務職能,維護銀行業合法權益,維護銀行業市場秩序,提高銀行業從業人員素質,提高為會員服務的水平,促進銀行業的健康發展。

03從業人員與客戶間的職業操守

(一)熟知業務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業務知識水平,熟知向客戶推薦的金融產品的特性、收益、風險、法律關係、業務處理流程及風險控制框架。

應熟知內容:

1.宏觀經濟和金融狀況

2.與自身崗位相關的銀行業務及有關法規

3.具備勝任本職工作的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

(二)監管規避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在業務活動中樹立依法合規意識,不得向客戶明示或暗示規避金融監管規定。

必須做到:

1.依法合規經營意識

2.本職工作相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則

3.根據立法本意正確理解監管規則中禁止性、義務性及程序性規定。

(三)崗位職責

遵守業務操作指引,遵循銀行崗位職責劃分和風險隔離的操作規程,確保客戶交易安全:

(1)不打聽與自身工作無關的信息;

(2)除非經內部職責調整或經適當批准,不代其他崗位人員履行職責或將本人工作委託他人代為履行;

(3)不得違反內部交易流程及崗位職責管理規定將自己保管的印章、重要憑證、交易密碼和鑰匙等與自身職責有關物品或信息交與或告知其他人員。

(四)信息保密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妥善保存客戶資料及其交易信息檔案。在受僱期間及離職後,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所在機構關於客戶隱私保護的規定,不得透露任何客戶資料和交易信息

明顯違反本規條行為:

1.向與業務無關的人(包括本機構其他同事)或其他組織透露客戶個人信息;

2.向其他同事打聽客戶個人信息和交易信息;

3.不妥善保管或銷燬有客戶信息的資料、憑證等;

4.將客戶信息用於未經客戶許可的其他目的。

(五)利益衝突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堅持誠實守信、公平合理、客戶利益至上原則,正確處理業務開拓與客戶利益保護之間關係,並按照以下原則處理潛在利益衝突:

在存在潛在衝突情形時應向所在機構管理層主動說明利益衝突情況及處理利益衝突建議

銀行業從業人員本人及親屬購買其所在機構銷售或代理金融產品或接受其所在機構提供服務時,應明確區分所在機構利益與個人利益,不得利用本職工作便利以明顯優於或低於普通金融消費者條件或價格與其所在機構進行交易。

(六)內幕交易

在業務活動中應遵守有關禁止內幕交易的規定,不得將內幕信息(所在機構為上市銀行時獲知本機構內幕信息;在履行基金託管、賬戶託管或其他義務過程中獲知內幕信息)以明示或暗示形式告知法律和所在機構允許範圍以外人員,不得利用內幕信息獲取個人利益,也不得基於內幕信息為他人提供理財或投資建議。

內幕消息包括:為內幕人員所知悉的,尚未公開並可能影響金融交易達成、金融交易價格的重大信息。如:銀行或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範圍的重大變化、重大投資行為面臨的重大訴訟以及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等信息。

(七)瞭解客戶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履行對客戶盡職調查的義務,瞭解客戶賬戶開立、資金調撥的用途及賬戶是否會被第三方控制使用等情況。同時,應當根據風險控制要求,瞭解客戶的財務狀況、業務狀況、業務單據及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

主要包括:

1.銀行在於客戶建立業務關係或者為客戶提供規定金額以上的現金、匯款、票據兌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務時,應當要求客戶出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並進行核對登記。

2.客戶有他人代理辦理業務的,銀行應當同時對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進行核對登記。

3.銀行不得為身份不明的客戶提供服務或者與其進行交易,不得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或者假名賬戶。

(八)反洗錢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遵守反洗錢有關規定,熟知銀行承擔的反洗錢義務,在嚴守客戶隱私的同時及時按照所在機構的要求,報告大額和可疑交易。

(九)禮貌服務

在接洽業務過程中應衣著得體、態度穩重、禮貌周到。對客戶提出的合理要求儘量滿足,對暫時無法滿足或明顯不合理要求應耐心說明情況,取得理解和諒解。

(十)公平對待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公平對待所有客戶,不得因客戶的國籍、膚色、民族、性別、年齡、宗教信仰、殘障及業務的繁簡程度和金額大小等的差異而歧視客戶。對殘障者或語言存在障礙的客戶應儘可能為其提供便利。但根據所在機構與客戶間的契約而產生的服務方式、費率等方面的差異不應視為歧視。

(十一)風險提示

向客戶推薦產品或提供服務時,應根據監管規定要求,對所推薦產品及服務涉及的法律風險、政策風險及市場風險等進行充分的提示,對客戶提出的問題應當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答覆,不得為達成交易而隱瞞風險或進行虛假或誤導性陳述,不得向客戶作出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所在機構有關規章制度的承諾或保證。

應該做到:

1.應從有利和不利兩個方面向客戶作出全面的產品介紹;

2.對產品涉及的主要風險尤其是該產品特有的風險進行特別提示;

3.提醒客戶留意合約中的免責條款;

4.在客戶提出問題之時,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解答,不應為完成銷售任務,對產品存在的風險視而不見,或者刻意隱瞞。

(十二)信息披露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明確區分其所在機構代理銷售的產品和由其所在機構自擔風險的產品,對所在機構代理銷售的產品必須以明確、足以讓客戶注意的方式向其提示被代理人的名稱、產品性質、產品風險和產品的最終責任承擔者、本銀行在本產品銷售過程中的責任和義務等必要信息。

(十三)授信盡職

應根據監管規定和所在機構風險控制要求對客戶所在區域信用環境、行業情況及財務狀況、經營狀況、擔保物情況、信用記錄進行盡職調查、審查和授信後管理。

(十四)協助執行

應當熟知銀行承擔的依法協助執行的義務,在嚴格保守客戶隱私的同時,瞭解有權對客戶信息進行查詢、對客戶資產進行凍結和扣劃的國家機關,按法定程序積極協助執行機關的執法活動,不洩露執法活動信息,不協助客戶隱匿、轉移財產。

應該做到:

1.不向不應該知道的人透露協助執行方面的信息;

2.面臨有關機關協助執行的要求之時,及時向內部支持部門尋求支持,確保獲得專業指導;

3.按照法律規定及內部工作流程確認來人的身份,審核來函的法定要件,並按照規定進行保存和歸檔;

4.確保要求協助執行的事項屬於該請求機關法定權限以內;

5.審核協助執行的具體事項,協助執行的範圍嚴格限定在法律文書載明的事項,不應根據執法人員口頭請求而超範圍協助執行;

6.以專業、中立的態度對待任何協助執行請求

(十五)禮物收送

在政策法律及商業習慣允許範圍內的禮物收、送,應當確保其價值不超過法規和所在機構規定允許的範圍,且遵循以下原則:

(一)不得是現金、貴金屬、消費卡、有價證券等違反商業習慣的禮物;

(二)禮物收、送將不會影響是否與禮物提供方建立業務聯繫的決定,或使禮物接受方產生交易的義務感;

(三)禮物收、送將不會使客戶獲得不適當的價格或服務上的優惠。

(十六)娛樂及便利

邀請客戶或應客戶邀請進行娛樂活動或提供交通工具、旅行等其他方面的便利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屬於政策法規允許的範圍以內,並且在第三方看來這些活動屬於行業慣例;

(二)不會讓接受人因此產生對交易的義務感;

(三)根據行業慣例,這些娛樂活動不顯得頻繁,且價值在政策法規和所在機構允許的範圍以內;

(四)這些活動一旦被公開將不至於影響所在機構的聲譽。

(十七)客戶投訴

應耐心、禮貌、認真處理客戶投訴,並遵循原則:

1.堅持客戶至上、客觀公正原則,不輕慢任何投訴和建議

2.所在機構有明確的客戶投訴反饋時限,應當在反饋時限內答覆客戶;

3.所在機構沒有明確投訴反饋時限,應遵循行業慣例或口頭承諾的時限向客戶反饋情況;

4.在投訴反饋時限內無法拿出意見,應在反饋時限內告知客戶現在投訴處理的情況,並提前告知下一個反饋時限。

04從業人員與機構間的職業操守

(一)忠於職守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行業自律規範(《中國銀行業自律公約》、《中國銀行業維權公約》、《中國銀行業文明服務公約》、《中國銀行業反不正當競爭公約》、《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流動公約》、《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道德行為公約》六大公約及《中國銀行業反商業賄賂承諾》)和所在機構的各種規章制度,保護所在機構的商業秘密、知識產權和專有技術,自覺維護所在機構的形象和聲譽。

(二)爭議處理

銀行業從業人員對所在機構紀律處分有異議時,應按照正常渠道反映和申訴。

(三)離職交接

銀行業從業人員離職時,應當按照規定妥善交接工作,不得擅自帶走所在機構的財物、工作資料和客戶資源。在離職後,仍應恪守誠信、保守原所在機構的商業秘密和客戶隱私。

(四)兼職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及所在機構有關兼職的規定。在允許的兼職範圍內,應妥善處理兼職崗位與本職工作之間的關係,不得利用兼職崗位為本人、本職機構或利用本職為本人、兼職機構謀取不當利益。

(五)愛護機構財產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妥善保護和使用所在機構財產。遵守工作場所安全保障制度,保護所在機構財產,合理、有效運用所在機構財產,不得將公共財產用於個人用途,禁止以任何方式損害、浪費、侵佔、挪用、濫用所在機構財產。

(六)費用報銷

銀行業從業人員在外出工作時應當節儉支出並誠實記錄,不得向所在機構申報不實費用。

(七)電子設備使用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遵守法律法規及所在機構關於電子信息技術設備使用的規定及有關安全規定,並做到:

1.按照有關規定安裝使用各類安全防護系統,不在電子設備上安裝盜版軟件和其他未經安全檢測的軟件;

2.不得利用本機構的電子信息技術設備瀏覽不健康網頁,下載不安全的、有害於本機構信息設備的軟件;

3.不得實施其他有害於本機構電子信息技術設備的行為。

(八)媒體採訪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遵守所在機構關於接受媒體採訪的規定,不擅自代表所在機構接受新聞媒體採訪,或擅自代表所在機構對外發布信息。

(九)舉報違法行為

銀行業從業人員對所在機構違反法律法規、行業公約的行為,有責任予以披露,同時有權利、義務向上級機構或所在機構的監督管理部門直至國家司法機關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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