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为做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保证农药登记试验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农药良好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我部考核,批准中国农业大学应用化学系农药综合分析室等12家单位为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相关试验范围符合良好实验室规范(GLP)要求,有效期五年(详见附件1);认定北京依科世福科技有限公司等9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的相关试验范围符合GLP要求,有效期五年(详见附件2)。同时,确认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农药生物测定中心等5家试验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其相应试验范围及有效期不变(详见附件3)。

附件:1.新增试验单位名单

2.已认定试验单位新增符合GLP要求的试验范围

3.变更名称的试验单位名单

农业部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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